彭诚律师,2001年进入律师行业,开始在北京众意达律师事务所执业,之后分别在北京三信律师事务所、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执业并成为合伙人,现执业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在明所执业年限最长的资深律师之一。
李顺华主任律师公益直播,实例解答网友提问系列之“第六十八篇”
咨询人: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已建好十多年了,证件齐全,征收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已作出,补偿标准事800元至1000元平米,共补偿50多万,觉得补偿太低了,咨询律师怎么知道对方的征收程序违法?补偿不合理?
北京一讼律师李顺华主任律师解答: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遇到的一个最直接的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也就是说仅凭拆迁工作人员口头上说明的内容不一定是真实准确的。那么还有一个就是说口头上说的内容,它不能够当做一个直接的法律依据,很多被征收人对于征地拆迁,他是不是有符合相关的法律程序?是不是取得了相关的法律的文件?更是无从得知,有很多被拆迁人咨询我们说,我们跟对方要的他们的拆迁手续,然后他们说你到哪个地方去查去,都是来回踢皮球,那么到了那边又不给,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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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解决这个问题,现在有明确的一个法律工具,就是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这个工具是非常好的。这个也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了,那么行政机关有两类信息,它是有两个信息公开的渠道,一类是主动公开,涉及到大政方针,涉及到一些重大的决策,涉及到一些关系到广大群众的一些国计民生的一些决定、文件,这都是要主动公开的。还有一类是如果说咱们老百姓觉得很多信息是我们比较关心的,我们就可以主动的申请公开,比如说在征地过程中有相关的补偿安置方案,相关的规划文件、征地的批文、征收公告,还有一系列其他的一些凡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制作的,甚至是行政机关保存的相关的信息都是要公开的。
当然很多人可能说我也不知道具体要公开什么样的信息名称,向哪个机关去公开?确实就是你提问的能力也取决于你本身的知识储备,如果说你自己都什么东西都不知道,怎么能提出一个有价值的问题,所以说确实是存在这方面的问题,但是我只是跟大家说一下,有这么一个法律工具是可以用的,如果说大家不清楚的话,可以跟我们联系,你比如说你想了解一下政府的哪个方面的信息,或者是说与你相关的一些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它会产生的信息,或者是你可以反映一下你的问题,我们来考虑说这个问题本身它可能会涉及到哪些方面的信息。
因为我们熟悉行政的程序、流程、行政机关的职能,包括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他应该要制作哪些信息,我们是比较了解的。那么通过一个信息的了解起到两个作用,一个就是说如果说对方存在缺失,合法文件的缺失,或者对方存在一些违法违规的问题,那么这也是敲山震虎的一个作用,你申请什么信息他就知道说你是冲着哪个问题去的,如果他确实存在问题,我们说做贼心虚,他也会对咱们的这个就是正在面临的这些问题,就是说引起重视。另外一个作用,对我们面临的问题,或者是我们想了解的信息能拿到手,还可以作为一个证据使用。也就是说你拿到这个信息之后,不仅是对你了解信息的作用,而且对你其他相关的诉讼也会起到一个举证的作用。
因为这些信息你如果不是通过信息公开申请,有行政复议做保障,必须让他们拿出来,你仅仅是跟他去讲道理,说是跟他要,他是不可能给你的。拿到这些信息,如果说对我们有用,还可以在后面的诉讼过程中作为证据使用,这个也是信息公开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这位网友提出这个问题,就是说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如何去提高补偿,怎么来知道补偿合不合理的问题,我觉得还是要先从了解信息开始,如果说对方提供的信息,我们来判断它违法的程度到底是有多大,如果说没有多大违法的问题,那么我们就按部就班的来配合工作就可以了。如果说对方存在一些明显的违法违规的问题,补偿又不合理,那么我们就一定要要坚持自己的合法利益,不要随随便便的放弃。
农村集体户口拆迁补偿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包括住房、土地、临时安置和交通费用补偿。
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房屋补偿和精神损失赔偿。
具体补偿标准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被征收人应了解权益和义务,与征收单位协商以保障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农村集体户口拆迁的补偿标准和程序因地区和政策而异。
通常情况下,农村集体户口拆迁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但是补偿标准和方式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农村集体户口拆迁补偿形式:
1、住房补偿:
如果需要拆迁的是住房,通常会根据房屋的面积、楼层、装修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2、土地补偿:
如果需要拆迁的是农田或者其他土地,通常会根据土地的面积、品质、位置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3、临时安置补助:
如果拆迁居民需要暂时搬迁或者住宿,相关政府部门会提供一定的临时安置补助;
4、交通费用补偿:
如果拆迁居民需要搬迁到较远的地方,相关政府部门会提供一定的交通费用补偿。
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宅基地征收补偿:
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两部分。
土地补偿费按照当地土地市场价格确定,安置补偿费一般是指将被征收户的宅基地移交到新的土地上,并进行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等费用的补偿;
2、房屋补偿:
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一般也需要进行房屋补偿。
房屋补偿一般包括房屋的评估价和搬迁费用等,根据当地政策执行;
3、精神损失赔偿:
宅基地拆迁对居民的生活和情感影响较大,因此在一些地区也会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失赔偿。
综上所述,以上补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标准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在宅基地拆迁补偿过程中,被征收人需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与征收单位进行充分协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农村集体户口拆迁的补偿标准和程序因地区和政策而异。
补偿形式包括住房、土地、临时安置和交通费用等。
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和房屋补偿。
此外,精神损失赔偿也可能给予。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应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被征收人应了解权益、与征收单位协商,保障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法律分析: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两种,一种是归农村集体所有,另一种是归国家所有。
土地是不能进行所有权买卖的,只能买卖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拆迁征收所取得的也是使用权。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一、这个失地农民补偿标准
失地农民的每月补偿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并没有统一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标准。
二、承包地被征收有哪些补偿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全国各地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亦可以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三、土地确权后一亩地值多少钱?
土地流转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这将很好的保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农村的土地确权指农村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确认、确定。
那么,确权后,我们看看国家对土地征收将给予怎样的补偿。
因国家建设征用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两种,一种是归农村集体所有,另一种是归国家所有。
土地是不能进行所有权买卖的,只能买卖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拆迁征收所取得的也是使用权。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一、这个失地农民补偿标准
失地农民的每月补偿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并没有统一规定。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标准。
二、承包地被征收有哪些补偿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全国各地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亦可以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三、土地确权后一亩地值多少钱?
土地流转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这将很好的保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农村的土地确权指农村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确认、确定。
那么,确权后,我们看看国家对土地征收将给予怎样的补偿。
因国家建设征用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集体户口拆迁补偿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包括住房、土地、临时安置和交通费用补偿。
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房屋补偿和精神损失赔偿。
具体补偿标准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被征收人应了解权益和义务,与征收单位协商以保障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农村集体户口拆迁的补偿标准和程序因地区和政策而异。
通常情况下,农村集体户口拆迁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但是补偿标准和方式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农村集体户口拆迁补偿形式:
1、住房补偿:
如果需要拆迁的是住房,通常会根据房屋的面积、楼层、装修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2、土地补偿:
如果需要拆迁的是农田或者其他土地,通常会根据土地的面积、品质、位置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3、临时安置补助:
如果拆迁居民需要暂时搬迁或者住宿,相关政府部门会提供一定的临时安置补助;
4、交通费用补偿:
如果拆迁居民需要搬迁到较远的地方,相关政府部门会提供一定的交通费用补偿。
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宅基地征收补偿:
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两部分。
土地补偿费按照当地土地市场价格确定,安置补偿费一般是指将被征收户的宅基地移交到新的土地上,并进行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等费用的补偿;
2、房屋补偿:
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一般也需要进行房屋补偿。
房屋补偿一般包括房屋的评估价和搬迁费用等,根据当地政策执行;
3、精神损失赔偿:
宅基地拆迁对居民的生活和情感影响较大,因此在一些地区也会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失赔偿。
综上所述,以上补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标准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在宅基地拆迁补偿过程中,被征收人需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与征收单位进行充分协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农村集体户口拆迁的补偿标准和程序因地区和政策而异。
补偿形式包括住房、土地、临时安置和交通费用等。
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和房屋补偿。
此外,精神损失赔偿也可能给予。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应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被征收人应了解权益、与征收单位协商,保障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1、拆迁补偿办法怎么公开的
2、拆迁补偿办法怎么公开审核
3、拆迁补偿办法怎么公开发放
4、拆迁补偿公开吗
5、拆迁补偿发放流程
6、拆迁补偿公告在哪查
7、拆迁补偿资料公示
8、拆迁补偿信息
9、拆迁补偿公式
10、拆迁补偿方案在哪里查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补偿办法怎么公开,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如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争取合理补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办法怎么公开,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
内容审核:彭诚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为进一步加强律所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律所建设发展,10月25日上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大会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选举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流程严谨规范,符合法定开会条件。
10月24日下午,2026 GRCD北京论坛暨中国年度大奖颁奖典礼在北京成功举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杨念平律师凭借近二十年在行政争议解决领域的影响力与两千余件案件的实务积累,喜获“2026 GRCD争议解决年度律师”殊荣,并于圆桌交流及专访中,就企业行政争议的解决分享了个人一线观察。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