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利兵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并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自2007年从事律师行业始十余年,先后在东卫、圣运、本录、京坤多家律所执业,专注于征地拆迁、房地产、行政诉讼等业务领域,现为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征收拆迁法律服务研究会委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督导律师。作为一名致力于征地拆迁业务及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师,是行政诉讼方面的资深律师,拥有独特的解决纠纷技巧,同时有大型房地产中介公司任法律顾问职位经历,深谙房产法律实务操作,并具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解决案件的经验。 尹律师执业十余年间,足迹遍布全国各个省市,包括并不限于东到浙江、江苏,南至海南、广东、广西,西至新疆、甘肃、陕西、四川,北至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前后办理过1000多起案件,每年参与庭审近200次,前后累积接待各类当事人近万人,具有十分丰富的实战执业经验。执业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普法、法律网站普法、各类短视频等多媒体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并解答网友的咨询。多次接受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腾讯网等主流平台、新京报、中国青年报、企业家日报等知名媒体的采访,同时参与《金牌律师来了》、《律师帮帮忙》、《言律传媒》节目录制。尹律师作为从业多年的专业律师,一直保持一颗赤子之心,真正地摸着良心做事,不辞劳苦,亲力亲为,为广大业主和群众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房产、养殖场、商铺等合法权益的维护,默默的做着忠实的守护神,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所长和维权经验来做人做事。在多年代理维权过程中,尹律师始终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急老百姓之所急,不畏强权、诚信为本、体恤民生,坚决秉承“只为民告官老百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在全国的行政法及征地拆迁领域历经千辛万苦,千锤百炼,得到委托人的一致盛赞。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女儿户口迁出又迁回娘家,在拆迁时是有补偿的。
具体分析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一条款明确了征收土地时的补偿原则,即公平合理,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
女儿虽然曾迁出户口,但后来又迁回娘家,只要在拆迁时其户籍在娘家,就应享受户籍所在地的所有政策和待遇。因为户籍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所以女儿有权获得与拆迁相关的补偿。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六条也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不得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这意味着,即便女儿是出嫁状态,但只要她的户口在原集体组织,她仍属于被拆迁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拆迁款分配权。
综上所述,女儿户口迁出又迁回娘家后,在拆迁时是有权获得相应补偿的。
法律分析:
娘家拆迁其女儿户籍还在娘家的,是有权取得拆迁所赔偿的财产的。
没办法仅凭户口判断是否享有拆迁利益,具体还需要结合房子的性质,产权信息,是否发生继承等方面综合分析的。
同时女方在结婚后也是拥有继承权的。
其继承权为第一顺位继承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女儿户口在娘家拆迁是否可以分房子,视情况而定:
1、一般来说,若是出嫁的女儿户口没有迁出去,遇到拆迁的时候就有房子分。
因为没有迁移户口就代表没有在新的地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是不能随意收回出嫁女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以出嫁的女儿在这种情况下还应该和其他村民一样享受拆迁相关的征地补偿;
2、如果出嫁的女儿户口迁出了,但是迁入的是小城镇,根据法律规定,承包期内迁入小城镇落户按承包人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拆迁只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就能享受拆迁相关的补偿。
如果有分配安置房,出嫁女也是有房子分的。
如果出嫁的女儿户口迁入了其它的村,并且已经获得了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拆迁就没有房子分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一、娘家拆迁女儿户口没迁走有份吗
户口没有迁走,与你父母户口在一起,当然算你娘家村里的人。
拆迁政策是按宅基面积(或房屋面积)计算方式。
一般情况下跟户主或房产证(宅基证)确权登记人签订合同。
也就是说补偿会一分不少补给户主,至于怎么分配那就是你父母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外嫁女户口没迁走,娘家土地征收可以分到钱吗
征地补偿是跟着户口走的。
也就是说一个地方拆迁补偿安置,都是依据户口进行的。
比如嫁了女儿,女儿在男方生活,但户口没有迁入男方家里,如果男方这边拆迁,女方是没有补偿安置的,但即使女儿嫁出去了,由于户口没有迁出,女儿娘家这边拆迁,就要对女儿进行补偿安置。
三、姑娘出嫁户口已迁还能领到补偿款吗
国家征收农村土地,往往只是一次性地补偿村集体。
但由于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相关利益和补偿,应当由组成村集体的村民们共同享有。
如果外嫁女在新居住地不享有土地及房屋权益,那么尽管外嫁女的户口迁出了娘家,还是可以在原村获得拆迁补偿款的。
但是如果外嫁女的户口迁出后落到了婆家,且享有土地和房屋权益,那么娘家拆迁是不能获得补偿的。
如果有外嫁女离婚户口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原集体经济组织在遇到征地拆迁的时候,在计算安置补助费时,也应该要包含此类型的外嫁女。
四、娘家拆房子女儿有份吗户口迁走了
拆迁安置是以基本安置人口计算的,一般来说户口迁出,就不是基本安置人口了,所以女儿是没有份了。
对于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标准,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界定。
但是根据《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及一些地方法规的内容,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
“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般而言,我们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认定一个人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
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
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三者是一致,就可以认定这个人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一、娘家拆迁女儿户口没迁走有份吗
户口没有迁走,与你父母户口在一起,当然算你娘家村里的人。
拆迁政策是按宅基面积(或房屋面积)计算方式。
一般情况下跟户主或房产证(宅基证)确权登记人签订合同。
也就是说补偿会一分不少补给户主,至于怎么分配那就是你父母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外嫁女户口没迁走,娘家土地征收可以分到钱吗
征地补偿是跟着户口走的。
也就是说一个地方拆迁补偿安置,都是依据户口进行的。
比如嫁了女儿,女儿在男方生活,但户口没有迁入男方家里,如果男方这边拆迁,女方是没有补偿安置的,但即使女儿嫁出去了,由于户口没有迁出,女儿娘家这边拆迁,就要对女儿进行补偿安置。
三、姑娘出嫁户口已迁还能领到补偿款吗
国家征收农村土地,往往只是一次性地补偿村集体。
但由于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相关利益和补偿,应当由组成村集体的村民们共同享有。
如果外嫁女在新居住地不享有土地及房屋权益,那么尽管外嫁女的户口迁出了娘家,还是可以在原村获得拆迁补偿款的。
但是如果外嫁女的户口迁出后落到了婆家,且享有土地和房屋权益,那么娘家拆迁是不能获得补偿的。
如果有外嫁女离婚户口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原集体经济组织在遇到征地拆迁的时候,在计算安置补助费时,也应该要包含此类型的外嫁女。
四、娘家拆房子女儿有份吗户口迁走了
拆迁安置是以基本安置人口计算的,一般来说户口迁出,就不是基本安置人口了,所以女儿是没有份了。
对于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标准,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的界定。
但是根据《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及一些地方法规的内容,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
“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般而言,我们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认定一个人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
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
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三者是一致,就可以认定这个人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分析:
娘家拆迁其女儿户籍还在娘家的,是有权取得拆迁所赔偿的财产的。
没办法仅凭户口判断是否享有拆迁利益,具体还需要结合房子的性质,产权信息,是否发生继承等方面综合分析的。
同时女方在结婚后也是拥有继承权的。
其继承权为第一顺位继承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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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户口迁回娘家可以分拆房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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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户口迁回娘家有房子有拆迁补偿吗,娘家拆迁女儿户口迁走了有份吗
内容审核:尹利兵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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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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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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