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间积极参与各种案件的办理,在北京、河北、四川、重庆、湖北、安徽、黑龙江、广西、浙江等省办理过30多起案件。执业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普法。同时多次参与《金牌律师来了》等节目录制。有近两年的征地拆迁实务经验,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负责,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理论和实务相结合,善于钻研,将多年办案经验进行总结。
当消费者自身的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辽宁省的市民来说,了解自己所在地区消费者协会的投诉电话是很有必要的。我为大家整理了辽宁各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及地址,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是什么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024)24011315 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
大连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 0411-84358583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
鞍山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 0412-3150315 鞍山市铁东区站常青街18号
抚顺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 0413-7504315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35号
本溪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0414)2809015本溪市平山路96号附近
丹东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0415)2813315前聚宝街164-3号
锦州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 0416-3150315 上海路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古塔分局附近
营口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 0415-96315-5211 营口市新兴大街东33号
阜新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 0418-2820315 阜新市细河区保健街新渠路3号
辽阳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 0419-2157734 辽阳市民主路32号
盘锦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 0427-6658042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
铁岭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024)74833315 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25号
朝阳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 0421-2651131 朝阳市新华路二段2号
葫芦岛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投诉电话 0429-1600315 葫芦岛市龙港新区龙湾大街中段
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是什么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24)24011315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
大连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1-84358583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
鞍山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2-3150315鞍山市铁东区站常青街18号
抚顺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3-7504315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35号
本溪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4)2809015本溪市平山路96号附近
丹东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5)2813315前聚宝街164-3号
锦州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6-3150315上海路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古塔分局附近
营口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5-96315-5211营口市新兴大街东33号
阜新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8-2820315阜新市细河区保健街新渠路3号
辽阳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9-2157734辽阳市民主路32号
盘锦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27-6658042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
铁岭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24)74833315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25号
朝阳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21-2651131朝阳市新华路二段2号
葫芦岛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29-1600315葫芦岛市龙港新区龙湾大街中段
以上就是小编对“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是什么”这一问题的解答,若仍有疑问,建议向网专业律师进一步咨询。
法律主观:
对于新疆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是多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是12021,也可以采取信函、面谈或者互联网形式来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以下内容:
(一) 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
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 代理 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 授权委托书 ;
(二) 具体的投诉内容。
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三) 具体的 证据 。
消费者有义务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四) 具体的投诉请求;
(五) 投诉的日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2004年5月29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保护消费者权益,应当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依法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物价、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受理消费者申诉,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政策和措施时,应当听取消费者协会和消费者代表的意见,其中内容重大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第五条 消费者组织依法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关行业组织在制定行业规范时,不得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六条 一切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新闻媒体应当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宣传,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揭露、批评。
第二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七条 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或者经营者向消费者作出承诺的,约定或者承诺的内容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严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约定或者承诺履行。
第八条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服务公约、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出明确具体的说明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说明相符。
第九条 经营者提供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中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含有下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一)增加消费者的义务或者让消费者承担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的义务;(二)排除、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解除合同的权利;
2004年5月29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保护消费者权益,应当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依法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物价、食品药品监督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行使职权,受理消费者申诉,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政策和措施时,应当听取消费者协会和消费者代表的意见,其中内容重大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第五条 消费者组织依法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关行业组织在制定行业规范时,不得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六条 一切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新闻媒体应当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宣传,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揭露、批评。
第二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七条 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或者经营者向消费者作出承诺的,约定或者承诺的内容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严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约定或者承诺履行。
第八条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服务公约、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出明确具体的说明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说明相符。
第九条 经营者提供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中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含有下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一)增加消费者的义务或者让消费者承担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的义务;(二)排除、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解除合同的权利;
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是什么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24)24011315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
大连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1-84358583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号
鞍山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2-3150315鞍山市铁东区站常青街18号
抚顺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3-7504315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35号
本溪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4)2809015本溪市平山路96号附近
丹东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5)2813315前聚宝街164-3号
锦州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6-3150315上海路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古塔分局附近
营口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5-96315-5211营口市新兴大街东33号
阜新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8-2820315阜新市细河区保健街新渠路3号
辽阳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19-2157734辽阳市民主路32号
盘锦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27-6658042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
铁岭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24)74833315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25号
朝阳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21-2651131朝阳市新华路二段2号
葫芦岛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投诉电话0429-1600315葫芦岛市龙港新区龙湾大街中段
以上就是小编对“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是什么”这一问题的解答,若仍有疑问,建议向网专业律师进一步咨询。
1、上海北京路动迁
2、上海北京东路拆迁
3、上海北京西路拆迁补偿方案
4、上海北京东路旧改
5、北京路拆除重建
6、北京路拓宽改造上海
7、上海北京西路旧区改造
8、北京市上海路属于哪个区
9、上海北京东路动迁补偿
10、北京路 拆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上海路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地址是什么”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北京上海路拆迁补偿标准,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
内容审核:贾华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务案例,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期限要求与责任认定规则,帮被拆迁人明确维权方向,掌握合理主张补偿的实操方法。
被强拆,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难题。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实操经验,为您梳理违法强拆后的维权路径、证据留存方法与救济期限,帮您明确遇到这类情况时该如何主张合法权益。
草场征收100多亩没给补偿是不少牧民遇到的土地征收难题,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维权空间。本文梳理征迁全流程的应对方法,帮您明确各阶段该做什么,守住合法补偿权益。
私有化公房不给补偿是拆迁中常见的补偿纠纷,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补偿决定各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规与实务经验,帮您明确维权方向,合理争取征收补偿权益。
公房拆迁没给补偿是不少被征收人会遇到的征迁纠纷,从预公告到补偿决定的每个程序节点都有对应的维权方法。本文梳理各节点可采取的实操动作,结合现行征迁法规与办案经验,帮您判断补偿不合理时的应对方向,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人口补偿认定是征地拆迁补偿核算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被征收人最终能拿到的安置面积与补偿款。本文顺着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到补偿决定的程序节点,拆解每个阶段您该做的事,帮您应对补偿不满意的情况,避开征迁里的常见坑。
征地拆迁中新增人口安置补偿常引发争议,本文从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程序节点切入,讲解被征收人可采取的维权动作,帮您判断补偿是否合理,遇到违法强拆时及时固定证据维护权益。
您在征迁过程中若发现缺少人头费导致补偿不满意,可沿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程序节点逐一维权。本文梳理各节点的应对方法,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帮您明确维权方向,保障自身合法补偿权益。
人口没给够/安置房要补差价是征地拆迁中常见的补偿争议,被征收人可在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等节点依法维权。本文梳理各阶段应对方法,帮您明确维权时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被拆房屋按3700元/平计算价值兑换安置房,不少被拆迁人对该补偿标准不满意却不知如何维权。本文梳理预公告、现状调查、方案公告、听证到补偿决定全流程节点的维权动作,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实操方法,帮被征收人在征迁各阶段守住合法补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