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危旧改造拆迁补偿规定,调换方式分得公房,算享受过福利性住房吗?调换 公房 同住人

咨询
张霞律师

张霞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曾在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在房屋土地征收、房地产合同纠纷等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特点,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委托人曾专程赠送锦旗,称赞张律师为“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

南宁市危旧改造拆迁补偿规定,调换方式分得公房,算享受过福利性住房吗?调换 公房 同住人

一、调换方式分得公房,算享受过福利性住房吗?调换 公房 同住人

调换方式分得公房,算享受过福利性住房吗?调换 公房 同住人

二、单位公房分给职工居住没有房改

夫妻双方共有两套福利房是无法过户的。

以南宁市为例: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 43)号规定:

“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关于单身职工购买房改房后结婚(或再婚)形成一个家庭有两套房改房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桂房改字【2006】144号)的规定:

“符合房改政策购买了房改房的单身职工,结婚或再婚后形成一个家庭拥有两套住房的,不属于违反房政策规定多占住房范畴”如果夫妻两人在结婚前各自购买了一套福利房,结婚后没有享受福利房政策的则不需要退房;

如果夫妻结婚前已有一方或双方均享受过福利房政策,又在婚姻期间购买了福利房的则需退出一套,至于退出哪一套可由购房家庭选定。

购房家庭退出已购公有住房给原售房单位,售房单位按照原购房价款退还给原购房家庭。

福利房与一般商品房的区别:

1、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

商品房按销售对象可分为内销商品房和外销商品房。

2、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3、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

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享受两套福利房的如何处理

公租房是可以更换的。

根据规定,因承租人数发生变化或工作地点改变需要变更房屋面积或者地点的,可以向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提出换租申请,然后经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重新进入申请人轮候库参加摇号配租。

在换租成功后,需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腾出原公租房。

公租房有下列申请标准:

1、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2、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

计算方法为: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等于住房建筑面积除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

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3、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四、公租房可以调换吗

法律分析:

享受过福利性质的分房,就不能再享受动迁利益了,没有年限说法。

具体要看之前私房动迁是不是有福利性质的补偿,是否有安置你来决定。

所谓福利房,亦称优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五、私房动迁属于享受过福利分房吗

法律分析:

享受过福利性质的分房,就不能再享受动迁利益了,没有年限说法。

具体要看之前私房动迁是不是有福利性质的补偿,是否有安置你来决定。

所谓福利房,亦称优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六、公租房可以互换吗

夫妻双方共有两套福利房是无法过户的。

以南宁市为例: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 43)号规定:

“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关于单身职工购买房改房后结婚(或再婚)形成一个家庭有两套房改房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桂房改字【2006】144号)的规定:

“符合房改政策购买了房改房的单身职工,结婚或再婚后形成一个家庭拥有两套住房的,不属于违反房政策规定多占住房范畴”如果夫妻两人在结婚前各自购买了一套福利房,结婚后没有享受福利房政策的则不需要退房;

如果夫妻结婚前已有一方或双方均享受过福利房政策,又在婚姻期间购买了福利房的则需退出一套,至于退出哪一套可由购房家庭选定。

购房家庭退出已购公有住房给原售房单位,售房单位按照原购房价款退还给原购房家庭。

福利房与一般商品房的区别:

1、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

商品房按销售对象可分为内销商品房和外销商品房。

2、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3、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

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南宁市危旧改造拆迁补偿规定文件

2、南宁市危旧改造拆迁补偿规定细则

3、南宁市危旧改造拆迁补偿规定最新

4、南宁市危旧改政策文件

5、南宁市危旧房改造项目

6、2020年南宁市危旧房改造政策

7、南宁市危旧房屋拆除政策

8、南宁危旧房改造房出售

9、南宁市危房改造补偿标准

10、南宁市危旧房改造剩余房源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宁市危旧改造拆迁补偿规定,调换方式分得公房,算享受过福利性住房吗?调换 公房 同住人”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南宁市危旧改造拆迁补偿规定,私房动迁属于享受过福利分房吗

内容审核:张霞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南宁市危旧改造拆迁补偿规定,调换方式分得公房,算享受过福利性住房吗?调换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东城腾退公房出租信息,直管公房腾退2026年怎么办

25年09月10日
自管公租房法院能立案吗,自管公房变更承租人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吗

25年09月10日
北京房屋征收腾退方案,直管公房腾退2026年怎么办

25年09月10日
拆迁房为什么不能落户口,公房拆迁与户口有关系吗

25年09月10日
房屋腾退服务方案有哪些,东四公房腾退补偿方案

25年09月10日
承租人因拆迁赔偿标准,最高法关于公房拆迁承租人如何补偿的

25年09月10日
退休职工租赁房拆迁补偿,最高法关于公房拆迁承租人如何补偿的

25年09月10日
北京腾退后住房,自管公房腾退最新规定

25年09月10日
承租人能否获得公房拆迁补偿?,公房拆迁承租人能获得补偿吗

25年09月10日
济南企业公房拆迁补偿全解析,从评估到计算的法律指南,济南市公房房房改新政

25年09月10日
王家才律师:南宁拆迁户领房,临时经营许可政策

25年09月10日
南宁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

25年09月10日
武鸣区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文件,南宁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25年09月10日
南宁市拆迁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南宁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25年09月10日
南宁拆迁三建补偿政策,政府允许未批先建土地便用政策

25年09月10日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南宁2021拆迁征签最新官宣

25年09月10日
南宁房屋拆迁补偿办公室,南宁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25年09月10日
《南宁市拆迁安置房建设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南宁市拆迁安置政策

25年09月10日
武鸣拆迁安置费补偿标准2025,南宁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25年09月10日
南宁市房屋拆迁赔偿流程,在原有的宅基地拆旧建新怎么办房产证,南宁房子拆迁

25年09月10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9月10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9月10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9月10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9月10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9月10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9月10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9月10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9月1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0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