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同时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政府法制研究会会员,北京市行政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被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授予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拆迁资质,顾名思义就是在征收拆迁的过程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拆迁单位来进行执行,这也是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因此我们的土地和房屋在面临拆迁的时候一定要有所了解。那么下面为你整理了拆迁资质要怎么办理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一、拆迁资质要怎么办理
拆迁单位分为两类,自行拆迁单位和受托拆迁单位。
自行拆迁单位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常设拆迁部门,具备房屋拆迁资格,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规定依法对本单位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迁的单位。
受托拆迁单位是指具备房屋拆迁资格,受拆迁人委托,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规定依法对拆迁人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迁的单位。
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一定资质:
1、自行拆迁单位自行拆迁单位应当具备如下条件:(1)有房地产开发资质;(2)有常设的拆迁部门;(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4)拆迁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
2、受托拆迁单位以北京市为例,受托拆迁单位共分为三个等级:
(1)一级受托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20名以上的拆迁专业人员;2有工程技术、经济、财务高级职称的管理人员;3有5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4完成过100户以上的拆迁项目20个。
(2)二级受托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10名以上的拆迁专业人员;2有工程技术、经济、财务中级职称的管理人员;3有3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4完成过50户以上的拆迁项目10个。二级受托拆迁单位不得承接300户以上的房屋拆迁业务。
(3)三级受托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6名以上拆迁专业人员;2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城市征收拆迁是由一定资质的房屋拆迁公司,在资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然后还要上报到当地建委备案。以上就是整理的有关拆迁资质要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法律分析:
拆迁单位分为两类,自行拆迁单位和受托拆迁单位。
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一定资质:
1.自行拆迁单位自行拆迁单位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2)有常设的拆迁部门;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4)拆迁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
2.受托拆迁单位以北京市为例,受托拆迁单位共分为三个等级:
(1)一级受托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20名以上的拆迁专业人员;
有工程技术、经济、财务高级职称的管理人员;
有5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完成过100户以上的拆迁项目20个。
(2)二级受托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10名以上的拆迁专业人员;
有工程技术、经济、财务中级职称的管理人员;
有3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完成过50户以上的拆迁项目10个。
二级受托拆迁单位不得承接300户以上的房屋拆迁业务。
(3)三级受托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6名以上拆迁专业人员;
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法律分析:
拆除有资质。
需要具备以下资质:
一、新规定要求房屋拆除必须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
房屋拆除委托合同必须报拆迁管理部门备案方可实施。
二、房屋拆除委托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被拆除房屋及地下管线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则须根据拆除工程的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规定指出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现场救治和处理,并立即向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对未报、瞒报或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施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办理条件:
一、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有符合本暂行办法的注册资本;
三、有符合本暂行办法的专业技术和拆迁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一级资质:
1、有7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其中流动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
2、工作人员10人以上。
其中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建筑结构、房地产经济、财务等管理人员不得少于6人;
拆迁岗位证书持有率100%。
3、年拆迁能力达到5万平方米。
二级资质:
1、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其中流动资金不得少于20万元。
2、工作人员7人以上。
其中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建筑结构、房地产经济、财务等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
拆迁岗位证书持有率100%。
3、年拆迁能力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
三级资质:
1、有15万元以上注册资本,其中流动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
2、工作人员5人以上。
其中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建筑结构、房地产经济、财务等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
拆迁岗位证书持有率100%。
3、年拆迁能力不少于1万平方米。
申报材料:
1、房屋拆迁单位资质审批表;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核名通知单;
3、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4、法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
5、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从事拆迁业务的工作简历,拆迁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有效证明文件;
6、办公场所证明;
7、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办事程序:
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报省建设厅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屋拆迁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的,必须重新申请办理资格审批手续。
房屋拆迁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原批准发给《资格证书》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分析:
办理条件:
一、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有符合本暂行办法的注册资本;
三、有符合本暂行办法的专业技术和拆迁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一级资质:
1、有7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其中流动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
2、工作人员10人以上。
其中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建筑结构、房地产经济、财务等管理人员不得少于6人;
拆迁岗位证书持有率100%。
3、年拆迁能力达到5万平方米。
二级资质:
1、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其中流动资金不得少于20万元。
2、工作人员7人以上。
其中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建筑结构、房地产经济、财务等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人;
拆迁岗位证书持有率100%。
3、年拆迁能力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
三级资质:
1、有15万元以上注册资本,其中流动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
2、工作人员5人以上。
其中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建筑结构、房地产经济、财务等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
拆迁岗位证书持有率100%。
3、年拆迁能力不少于1万平方米。
申报材料:
1、房屋拆迁单位资质审批表;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核名通知单;
3、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4、法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
5、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从事拆迁业务的工作简历,拆迁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有效证明文件;
6、办公场所证明;
7、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办事程序:
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报省建设厅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屋拆迁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的,必须重新申请办理资格审批手续。
房屋拆迁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原批准发给《资格证书》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分析:
拆迁单位分为两类,自行拆迁单位和受托拆迁单位。
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一定资质:
1.自行拆迁单位自行拆迁单位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2)有常设的拆迁部门;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4)拆迁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
2.受托拆迁单位以北京市为例,受托拆迁单位共分为三个等级:
(1)一级受托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20名以上的拆迁专业人员;
有工程技术、经济、财务高级职称的管理人员;
有5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完成过100户以上的拆迁项目20个。
(2)二级受托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10名以上的拆迁专业人员;
有工程技术、经济、财务中级职称的管理人员;
有3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完成过50户以上的拆迁项目10个。
二级受托拆迁单位不得承接300户以上的房屋拆迁业务。
(3)三级受托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6名以上拆迁专业人员;
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1、拆迁资质怎么办理流程
2、拆迁资质怎么办理手续
3、拆迁资质怎么办理的
4、拆迁资质如何办理
5、拆迁资质要求
6、拆迁的资质
7、拆迁资质证书怎么办
8、房屋拆迁资质怎么办理
9、拆迁资质属于什么资质
10、拆迁资质是哪个部门颁发的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资质怎么办理,拆迁资质要怎么办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资质怎么办理,拆迁资质
内容审核:闫会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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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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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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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