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 土地补偿 侵权,农民土地被侵占要求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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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建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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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

马建波律师,男,北京著名金牌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 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农村拆迁 土地补偿 侵权,农民土地被侵占要求怎样赔偿

一、农民土地被侵占要求怎样赔偿

法律主观:

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 宅基地 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 征地 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 拆迁 ,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的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二、农村土地被别人占用怎么办

当农村的地被别人占用了,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来解决问题:

首先尝试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找当地村委会或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

收集侵权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

在农村,宅基地的边界往往不清晰,因此邻居侵占宅基地的情况时有发生。

如果农民掌握了宅基地的确权信息,可以与邻居进行协商,尝试通过协议解决问题。

村委会作为地方政府的组织,具有调解农民间纠纷的职责。

如果邻居不愿意协商解决,农民可以求助村委会来进行调解。

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反映情况,并寻求法律帮助。

以上方法可以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的合理使用和权益的保障。

如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13146663812,安启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三、农村的地被占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

工程施工过程中破坏了耕地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非法破坏了耕地的,造成耕无法再进行农业生产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并且要将耕地恢复到破坏前的状态,赔偿的方式包括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和恢复耕地原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四、耕地被破坏后无法耕种怎么赔偿

农村土地占地赔偿: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这需要按当地的补偿政策来确定;

耕地征用的赔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均产值的四至六倍。

征地补偿款发放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时间一般是按照双方的签订的补偿协议的内容,根据补偿协议要求的时间和以土地管理部门答复为准进行发放的,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

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

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

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先发款后占地,这是正常程序。

土地征收有严格的法律程序规定,需要各级政府审批,甚至国务院审批,同时,一般土地征收程序违法,补偿方案依据国务院土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以及审批通过的补偿方案而定,并且被征地人有知情权,不得隐瞒,需要公告、听证等,可以对征地合法性进行调查。

农民的土地被占用,那么就可以获得一笔补偿费,这笔费用会结合当地的物价、生活质量与人均收入来进行制定,只有确定出最终的补偿额,那么就可以依法的与被征收方进行协商,确定无异议的就可以签订补偿协议,这样才能获得该有的补偿款。

(一)土地补偿费。

征用耕地(包括菜地)、果园、鱼塘、藕塘、苇塘、茶园、苗圃等,省辖市郊区按年产值的六倍补偿;其他市郊区、工矿区和县辖镇按年产值的五倍补偿;其他地区按年产值的四倍补偿。

征用耕地中,各类作物的副产品(不包括蔬菜)按每亩主产品年产量的15—20%计算。

征用未结果的果园比照一般果园年产值的60—80%计算。

征用新开辟的鱼塘、藕塘、苇塘、茶园、苗圃等,比照一般各该类年产值的60—80%计算。

征用成材林地,按征用时该地林木蓄积量的价值给予补偿;征用幼林地,按成材林价值的50%补偿;征用灌*林地和疏林地,按每亩年产值的三倍给予补偿。

征用宅基地和乡(镇)村公益事业,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已使用的集体土地,除按规定给予拆迁补助外,按耕地给予补偿。

征用其他土地,按被征土地实际年产值的三倍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

征用耕地,按以下标准支付青苗补偿费:

已下种的按季产值的60—80%计算;已耕作未下种的按季产值的40—60%计算。

(三)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选址确定后,新增加的附着物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五、农民地被占了怎么补偿

农村土地占地赔偿: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这需要按当地的补偿政策来确定;

耕地征用的赔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均产值的四至六倍。

征地补偿款发放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时间一般是按照双方的签订的补偿协议的内容,根据补偿协议要求的时间和以土地管理部门答复为准进行发放的,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

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

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

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先发款后占地,这是正常程序。

土地征收有严格的法律程序规定,需要各级政府审批,甚至国务院审批,同时,一般土地征收程序违法,补偿方案依据国务院土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以及审批通过的补偿方案而定,并且被征地人有知情权,不得隐瞒,需要公告、听证等,可以对征地合法性进行调查。

农民的土地被占用,那么就可以获得一笔补偿费,这笔费用会结合当地的物价、生活质量与人均收入来进行制定,只有确定出最终的补偿额,那么就可以依法的与被征收方进行协商,确定无异议的就可以签订补偿协议,这样才能获得该有的补偿款。

(一)土地补偿费。

征用耕地(包括菜地)、果园、鱼塘、藕塘、苇塘、茶园、苗圃等,省辖市郊区按年产值的六倍补偿;其他市郊区、工矿区和县辖镇按年产值的五倍补偿;其他地区按年产值的四倍补偿。

征用耕地中,各类作物的副产品(不包括蔬菜)按每亩主产品年产量的15—20%计算。

征用未结果的果园比照一般果园年产值的60—80%计算。

征用新开辟的鱼塘、藕塘、苇塘、茶园、苗圃等,比照一般各该类年产值的60—80%计算。

征用成材林地,按征用时该地林木蓄积量的价值给予补偿;征用幼林地,按成材林价值的50%补偿;征用灌*林地和疏林地,按每亩年产值的三倍给予补偿。

征用宅基地和乡(镇)村公益事业,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已使用的集体土地,除按规定给予拆迁补助外,按耕地给予补偿。

征用其他土地,按被征土地实际年产值的三倍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

征用耕地,按以下标准支付青苗补偿费:

已下种的按季产值的60—80%计算;已耕作未下种的按季产值的40—60%计算。

(三)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选址确定后,新增加的附着物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六、被侵占土地怎么赔偿

当农村的地被别人占用了,您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来解决问题:

首先尝试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找当地村委会或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

收集侵权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

在农村,宅基地的边界往往不清晰,因此邻居侵占宅基地的情况时有发生。

如果农民掌握了宅基地的确权信息,可以与邻居进行协商,尝试通过协议解决问题。

村委会作为地方政府的组织,具有调解农民间纠纷的职责。

如果邻居不愿意协商解决,农民可以求助村委会来进行调解。

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反映情况,并寻求法律帮助。

以上方法可以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的合理使用和权益的保障。

如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13146663812,安启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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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拆迁 土地补偿 侵权,农民地被占了怎么补偿

内容审核:马建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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