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浩律师自2016年进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后一直从事拆迁业务实务工作,迄今9年,目前为律所督导律师,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从业期间承办征地拆迁案件600余件,尤其擅长处理集体案件和对接企业拆迁谈判。殷律师熟知各地的拆迁惯用手段和政策,乐于钻研学术,随机应变能力强,善于实质化解纠纷。
为获得拆迁补偿而选择假离婚的做法,在法律上并不被认可。一旦双方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解除了婚姻关系,那么双方就不再具有夫妻关系,且此过程不可逆。
关于拆迁补偿假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处理方式如下:
一、个人财产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个人所有,无需分割。因此,在假离婚后获得的拆迁补偿,如果属于上述个人财产范畴,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二、共同财产的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双方在离婚时应进行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然而,在假离婚的情况下,由于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因此任何一方在离婚后获得的财产,包括拆迁补偿,均属于其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总结来说,为获拆迁补偿而选择假离婚的做法并不可取。一旦离婚,双方即解除了夫妻关系,且无法恢复。此后获得的拆迁补偿等财产,将按照上述原则进行认定和分割。因此,建议双方在做出决定前,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并谨慎考虑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为获拆迁补偿而离婚的处理方式:
我国不存在“假离婚”的说法,即只要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或起诉离婚的,婚姻关系就解除,无法予以恢复,关于财产分割,符合条件的,应认定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我国法律并不承认假离婚的说法,只要是双方依法登记离婚或法院依法判决离婚的,就认定离婚生效,当事人所作出的财产分割约定也生效。
但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
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假离婚”的现象多发于农村地区,因为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原则,离婚可以分户,被征收人想要通过分户来达到提高补偿的目的,而又因为“假离婚”在法律程序上并不违法,所以是合法的行为,而根据合法的行为产生的结果,在不违背其他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其应当是正当结果,而对此相应的征收补偿也要有所变化,只要离婚时间符合在补偿方案确定的时间内,离婚就是有效的,政府应当按照实际的状况进行补偿,而正因为这种“假离婚”的行为,是否违背公序良俗是很难认定的,只要不是短期内大量结婚、离婚,基本上都是可以拿到更多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分析:
假离婚”的现象多发于农村地区,因为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原则,离婚可以分户,被征收人想要通过分户来达到提高补偿的目的,而又因为“假离婚”在法律程序上并不违法,所以是合法的行为,而根据合法的行为产生的结果,在不违背其他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其应当是正当结果,而对此相应的征收补偿也要有所变化,只要离婚时间符合在补偿方案确定的时间内,离婚就是有效的,政府应当按照实际的状况进行补偿,而正因为这种“假离婚”的行为,是否违背公序良俗是很难认定的,只要不是短期内大量结婚、离婚,基本上都是可以拿到更多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为获拆迁补偿而离婚的处理方式:
我国不存在“假离婚”的说法,即只要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或起诉离婚的,婚姻关系就解除,无法予以恢复,关于财产分割,符合条件的,应认定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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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假离婚规定,假离婚几年可以享受拆迁
内容审核:殷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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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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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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