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司法强制拆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在强制拆迁前,需张贴强制拆迁公告,公告中应载明拆迁的原因、依据、范围、时间等相关信息,以确保被拆迁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拆迁事宜。
二、制定并实施方案
拆迁实施方案应详细规划拆迁的具体步骤、方法、时间安排等,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以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办理证据保全
拆迁人需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手续,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现状、内部物品等进行拍照、录像等保全措施,以备后续争议解决之需。
四、通知被拆迁人及相关单位
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被拆迁人有权了解拆迁的详细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或申诉。
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相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应积极配合,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实施强制拆迁
在准备工作就绪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拆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遇被拆迁人阻挠或抗拒执行的情况,可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需要注意的是,强制拆迁程序必须依法进行,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同时,拆迁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对被拆迁人生活的影响,妥善处理拆迁引发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此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过程中应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方式、金额等事项。若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依法提起诉讼。因此,在强制拆迁过程中,也应确保被拆迁人的补偿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分析:
司法强制拆迁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经审查后,由法院按民事诉讼程序实施强制拆迁。
程序如下:
1、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申请,同时,交付执行根据,即行政裁决书及有关材料。
2、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等材料后,要从申请程序、事实和法律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对执行申请合法、材料齐备的,立案并及时执行。
3、对立案执行的,法院要向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发出通知书,指定履行期限,如仍不履行则将强制拆迁。
4、法院应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拆迁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1.行政机关首先应当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2.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3.行政机关强制拆除房屋的,应当向人民政府提交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法律分析:
1、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申请,同时,交付执行根据,即行政裁决书及有关材料。
2、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等材料后,要从申请程序、事实和法律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对执行申请合法、材料齐备的,立案并及时执行。
3、对立案执行的,法院要向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发出通知书,指定履行期限,如仍不履行则将强制拆迁。
4、法院应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拆迁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法律分析:
1、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申请,同时,交付执行根据,即行政裁决书及有关材料。
2、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等材料后,要从申请程序、事实和法律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对执行申请合法、材料齐备的,立案并及时执行。
3、对立案执行的,法院要向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发出通知书,指定履行期限,如仍不履行则将强制拆迁。
4、法院应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拆迁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法律分析:
司法强制拆迁由城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向法院申请,经审查后,由法院按民事诉讼程序实施强制拆迁。
程序如下:
1、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申请,同时,交付执行根据,即行政裁决书及有关材料。
2、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等材料后,要从申请程序、事实和法律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对执行申请合法、材料齐备的,立案并及时执行。
3、对立案执行的,法院要向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发出通知书,指定履行期限,如仍不履行则将强制拆迁。
4、法院应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拆迁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1、拆迁 执行方法有哪些
2、拆迁 执行方法最新
3、拆迁 执行方法有哪几种
4、拆迁执行程序
5、拆迁房如何执行
6、拆迁执行标准
7、拆迁的司法程序
8、拆迁实施办法
9、拆迁法律依据
10、拆迁程序法律规定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 执行方法,司法强制拆迁程序有哪些流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 执行方法,司法强制拆迁流程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