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才律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业务部专职律师。
拆迁补偿款能算作低保户收入。
根据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这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拆迁补偿款作为一种货币收入,因此应当计入低保户的收入。
然而,拆迁补偿款是否会影响低保资格,则要看具体的补偿款金额以及当地的低保标准。如果拆迁补偿款使得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了当地的低保标准,那么该家庭就不再符合低保户的资格。反之,如果拆迁补偿款并未使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那么该家庭仍然可以保留低保户资格。
总的来说,拆迁补偿款应计入低保户的收入,并可能影响低保资格,但具体影响取决于补偿款的金额和当地的低保标准。
法律分析:
有影响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中的两个。
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
拆迁补偿款是属于家庭财产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第十七条家庭财产主要包括:
(一)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
(二)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
(三)房屋;
(四)债权;
(五)其他财产。
第十九条调查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信息核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税务、金融、工商等部门和机构,对低保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住房、社会保险、养老金、存款、证券、个体经营、住房公积金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信息核对情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声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
(二)入户调查。
调查人员到申请人家中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
根据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了解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入户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当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被调查人)分别签字。
(三)邻里访问。
调查人员到申请人所在村(居)委员会和社区,走访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和实际生活状况。
(四)信函索证。
调查人员以信函方式向相关单位和部门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调查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款影响低保户。
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则不属于低保户。
目前没有“有征地补偿款就取消低保待遇资格”这个政策。
不过现在的低保实行的是动态管理,也就是说现在低保设定了一条低保水平线(最低生活保障线,根据你们地方算的),如果今年的收入超过了水平线就会被调出,如果低于水平下就会被纳入。
什么是拆迁补偿款拆迁补偿是房屋征收部门基于征收房屋所有权按照一定标准对所有权人给予的补偿款项。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规定向被征收人支付各类补偿金,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
什么低保户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
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法律分析:
目前没有“有征地补偿款就取消低保待遇资格”这个政策。
不过现在的低保实行的是动态管理,也就是说现在低保设定了一条低保水平线(最低生活保障线,根据你们地方算的),如果今年的收入超过了水平线就会被调出,如果低于水平下就会被纳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
目前没有“有征地补偿款就取消低保待遇资格”这个政策。
不过现在的低保实行的是动态管理,也就是说现在低保设定了一条低保水平线(最低生活保障线,根据你们地方算的),如果今年的收入超过了水平线就会被调出,如果低于水平下就会被纳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
有影响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中的两个。
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
拆迁补偿款是属于家庭财产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第十七条家庭财产主要包括:
(一)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
(二)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
(三)房屋;
(四)债权;
(五)其他财产。
第十九条调查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信息核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税务、金融、工商等部门和机构,对低保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住房、社会保险、养老金、存款、证券、个体经营、住房公积金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信息核对情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声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
(二)入户调查。
调查人员到申请人家中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
根据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了解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入户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当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被调查人)分别签字。
(三)邻里访问。
调查人员到申请人所在村(居)委员会和社区,走访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和实际生活状况。
(四)信函索证。
调查人员以信函方式向相关单位和部门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调查方式。
1、拆迁最低赔偿
2、拆迁低保标准
3、拆迁最低配置
4、拆迁补偿不能低于原生活水平
5、拆迁安置最低标准
6、拆迁最低标准
7、国家最低拆迁标准
8、拆迁补偿款太低
9、拆迁生活费补助
10、房屋拆迁最低补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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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款最低生活保障账户,拆迁补偿款影响低保户吗?
内容审核:王家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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