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已逾八年,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为人正直,富有正义感和使命感,始终忠实践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和职责,善于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中快速梳理出清晰脉络,精准把脉,用最正确思路、方法、程序,去解决当事人疑难法律问题,不仅工作经验丰富、法律专业知识精湛,而且学习能力超强,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
房屋拆迁需要提供的资料和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屋相关权属证明文件
房屋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这是证明被拆迁房屋权属的重要文件,必须提供原件或经过验证的复印件。
房产证等相关权属证明的原件:在拆迁过程中,务必保留好这些原件,避免被拆迁方以各种理由索取,从而影响补偿利益。
二、拆迁相关文件
房屋拆迁许可证:证明拆迁行为合法性的文件,由相关部门颁发。
拆迁建设章程、计划和方案:这些文件详细描述了拆迁项目的目标、范围、时间计划等,是了解拆迁全貌的重要资料。
拆迁公告:公告中会明确拆迁的具体区域、时间、补偿方式等,是拆迁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公开途径。
三、补偿相关文件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这是与被征收人签订的关于补偿方式、金额、支付期限等事项的协议,是拆迁补偿的核心文件。
银行汇款专户信息:用于接收拆迁补偿款项的银行账户信息,确保补偿资金的安全及时到账。
在拆迁过程中,除了准备上述文件和资料外,被拆迁人还应积极配合征收部门和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对房屋进行测量和认定,并仔细审视接收到的相关文件内容,特别是对自己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的文件要尤为慎重。同时,摸清拆迁项目状况,了解市场价等信息,也是为争取合理补偿做准备的重要步骤。
法律分析: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
(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
(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
)
(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
(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
)
(4)根据辽宁省改办发【20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
(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6)房屋拆迁要做好宣传/讲解政策。
(国务院305号令和辽宁省145号)
(7)房屋拆迁要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房屋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房屋拆迁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
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
(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价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一、拆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房屋被拆迁,不管是采取协商、还是起诉等方式处理纠纷,需要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等,此外还需要提交以下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二、拆迁提起诉讼要准备哪些材料?
拆迁提起诉讼要准备的证据包括土地房屋产权证明、证明被诉强拆行为违法的其他材料。
1、土地房屋产权证明。
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需要提交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需要提交相关建设批准文件。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需要提交户口簿复印件,《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有建设批准文件的也可以同时提交,在实务中发现,某些地区会有一些类似于土地使用税凭证等,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证明行政机关实施了强拆行为的证据,如视频或者照片等等。
这些视频和照片,最好能够反映在强拆现场进行指挥的领导或者主要负责人员,这样才能将案件事实板上钉钉。
当然,如果强拆人员禁止围观人员进入强拆现场、恶意抢夺摄录设备、或者进行偷拆等等,导致原告实在无法提交这些证据,对于原告来说,也并非真的没有办法。
3、证明被诉强拆行为违法的其他材料。
这些证据主要包括前述视频、照片,以及部分通过信息公开程序获知的其他证据材料等等,案件不同,则证据不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拆迁协议签署后引发生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1、拆迁协议签署后引发剂纠纷的原因包括一方不履行约定等。
常见不履行约定的情形包括,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而引发的纠纷。
2、以下情形出现后,也有可能会引发纠纷:
(1)被拆除房屋的承租人涉诉纠纷。
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当理由而拒不腾迁引发的纠纷。
(2)过渡房屋的腾退纠纷。
被拆迁人按期退还周转房即是其民事义务又是其行政义务。
被拆迁人违反协议,拒绝腾退周转房而引发的纠纷。
(3)无效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
(4)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履行纠纷。
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要求依照协议补偿或安置而引发的纠纷。
导致拆迁纠纷发生的原因是多样的,不管是因为什么才发生了纠纷,各纠纷当事人都需要采取合法的方式,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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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需要办理的证件: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四、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需要办理的证件: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四、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
(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
(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
)
(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
(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
)
(4)根据辽宁省改办发【20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
(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6)房屋拆迁要做好宣传/讲解政策。
(国务院305号令和辽宁省145号)
(7)房屋拆迁要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房屋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房屋拆迁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
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
(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价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1、被拆迁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2、被拆迁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和证件
3、被拆迁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和手续
4、被拆迁人要提供什么资料
5、被拆迁户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6、被拆迁需要什么手续
7、被拆迁户提供相关资料
8、被拆迁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9、被拆迁流程及细则
10、被拆迁注意事项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被拆迁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拆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和材料”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被拆迁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房屋拆迁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内容审核:仝永宽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安置房公摊面积,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违法强拆维权,赔偿谈不拢的核心常常不是法律,是举证。房屋面积、结构、装修、室内物品、经营损失,每一项都要有依据,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
自管公房拆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房改房是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公房,购房之后产权归个人,但有的没办下证。三类房子的补偿规则差别很大,承租权不是空的东西。
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过渡费停发,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这意味着两件事:对方不履行,老百姓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议内容受行政法约束,不能违反法定的补偿标准。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环保关停补偿,设备搬迁不是搬家公司报价。精密设备、生产线、行车、锅炉,拆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试产损耗要分开列。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有的报告只评建筑物,土地价值一句"已包含"带过,这明显不合理。
无证房面积核算方式,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一般在征收补偿方案里公布,公布之后有异议期。很多人错过了这个期限,等到签协议才发现少算人,再改就难了。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