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丽芬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系北京市最早专注从事征地拆迁业务领域的律师之一,熟知北京及周边地区征拆案件的谈判习惯和补偿政策。自2006年起在征地拆迁法律领域深耕,目前已近20年,其独立或合作办理相关案件超2000件,涵盖直管/自管公房、私房/宅基地、企业厂房、承租房屋及集体土地征收等多种类型,尤其在处理企业拆迁与住宅房屋拆迁方面成果显著,成功为数千位被征收人维护合法权益。
拆迁征地维权主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一、了解相关法律和文件
在拆迁之初,被拆迁人应关注和搜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包括拆迁公告、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许可证等。这些文件将帮助被拆迁人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拆迁的合法性。
二、参与补偿谈判
在拆迁公告发布后,如果被拆迁人与拆迁公司洽谈补偿事宜,应要求对方出示工作证和拆迁人员的资格上岗证,并记录谈判过程,必要时进行录音,以留作证据。
三、房屋评估与补偿协议
房屋评估:在评估公司人员上门时,被拆迁人应让其出示相应评估公司的资质及上岗证件。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特别是与房屋实际面积、装修情况、层高不符的地方,要提出质疑并要求重新评估。
补偿协议: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应注意向拆迁公司索要协议原件,并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四、行政裁决与听证
在行政裁决阶段,被拆迁人应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利用程序性权利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可以申请听证,通过公开、公正的程序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面临强拆的应对措施
如果面临强制拆除,被拆迁人应对房屋状况进行拍照录像,以保存有效证据。同时,可以拨打110报警,并找合适的位置和角度将强拆过程拍摄下来。
六、法律救济途径
如果被拆迁人对拆迁或补偿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此外,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被拆迁人还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综上所述,拆迁征地维权需要被拆迁人积极了解相关法律和文件、参与补偿谈判、关注房屋评估与补偿协议、参与行政裁决与听证、采取面临强拆的应对措施以及通过法律救济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行政诉讼官司打不赢,丧失了许多能够获得合理赔偿的有利机会;
2.信“访”不信法,久拖不决,最终被法院拒之门外;
3.一直等待错过了有利时机,丧失了胜诉权利;
4.求熟人,找关系,导致权益最终无法得到有效。
5.遇事畏首畏尾,放弃自己合法利益,被吓唬走;
6.面对利益得寸进尺,一无所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1、私力救济。
所谓“私力救济”,是指被除了上访、诉讼、复议等公力救济方法之外,被征收人自行与征收方相对抗的维权方式。
实践中,征收方为了减少征收成本、加快征收进程,往往会想出各种千奇百怪的招数,其中,变相强拆就十分普遍,如偷拆、误拆、帮拆等等。
被征收人采取私力救济的方法维权务必要掌握好度。
法律禁止不可为,被征收人无论何时都切记不要盲目地暴力抵抗,否则造成人员伤亡,被征收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2、信访。
所谓“信访”,是指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3、除了上述两种方法,其他的维权途径就是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了。
实践中,更多的情况则是实行“边打边谈”的策略,即将司法维权程序与协商谈判相结合,相互配合、互为辅助,从而争取合理补偿。
这种方式是征地拆迁中最安全、最有效、最合理的维权方式。
一、房屋权属不明如何获得拆迁补偿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共有人权属争议或权属不明的情况,尤其在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或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往往因拆迁面临巨额补偿对涉拆迁房屋产权引发争议,依据拆迁管理办法,拆迁补偿的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因此,要获得拆迁补偿,被拆迁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才能获得补偿。
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单位应当对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给予补偿。
如诉争房屋在拆迁时发生产权争议,拆迁单位应将诉争房屋的补偿款予以提存,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
如果拆迁人将补偿款错误发放,侵害房屋所有权人的利益,因其主观上存在过失,故对给房屋所有权人造成的损失有责任予以赔偿。
为防止产权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在产权争议诉讼中,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拆迁补偿款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拆迁或请求拆迁人将拆迁补偿款向有关机关提存,防止拆迁人把拆迁补偿款发放给案外人,损害真正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当然,拆迁人为防止错发拆迁补偿款,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之前可要求对争议的房屋进行确权,要求被拆迁人提供有效的权属证明文件。
在征地拆迁中遇到问题一定不能暴力解决,不仅影响社会治安,还不利于自己维权。
大家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法律分析:
拆迁款迟迟不给可以找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拆迁部门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补偿款,那被拆迁人可以拿着协议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履行合同中的拆迁款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拆迁款迟迟不给可以找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拆迁部门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补偿款,那被拆迁人可以拿着协议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履行合同中的拆迁款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1.行政诉讼官司打不赢,丧失了许多能够获得合理赔偿的有利机会;
2.信“访”不信法,久拖不决,最终被法院拒之门外;
3.一直等待错过了有利时机,丧失了胜诉权利;
4.求熟人,找关系,导致权益最终无法得到有效。
5.遇事畏首畏尾,放弃自己合法利益,被吓唬走;
6.面对利益得寸进尺,一无所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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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拆迁维权需要哪些法律程序?,拆迁款迟迟不给找谁投诉
内容审核:马丽芬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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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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