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丰富的征地拆迁业务执业经验,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新能源案件说法108: 2016年10月,中恒泰晟公司与德州锦宇公司签订《协议书》,收购其子公司及其12MW光伏发电项目,约定支付开发费用216万元。2017年6月,上述12兆瓦光伏项目分别通过验收,可以并网。如果德州锦宇公司未向其提交屋顶荷载报告、屋顶企业的土地证和房产证、12兆瓦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等,那么中恒泰晟公司是否能拒绝支付剩余88万元开发费用?
参考案件: (2019)鲁14民终2239号
关键信息:
一、参考案件中,2016年4月,德州锦宇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独资成立禹城锦辰公司,禹城锦辰公司为建设12MW光伏电站项目,于2016年8月与绚康工业园及园内11家企业共同签订一份《屋顶租赁合同》,租赁单价为4元平。
二、2016年10月,中恒泰晟公司与德州锦宇公司签订《协议书》,收购禹城锦辰公司及其12MW光伏发电项目,双方约定:中恒泰晟公司将给予锦宇公司0.18元瓦的项目开发服务费用(216万元),该费用包括项目前期所有报批备案工作、电力接入、项目竣工及并网验收等所有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手续等。
三、2016年11月,德州锦宇公司将禹城锦辰公司95%的股权转让至中恒泰晟公司名下;2016年12月,禹城市发改委对上述12MW光伏项目进行备案;2017年6月,绚康工业园6兆瓦、卓奇亚公司6兆瓦光伏项目分别通过验收,可以并网。
四、中恒泰晟公司在德州锦宇公司起诉前支付了88万元,在德州锦宇公司起诉后又支付了40万元,对剩余88万元,以对方未向其提交屋顶荷载报告、屋顶企业的土地证和房产证、12兆瓦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未与11家企业签订分合同、租赁合同等为由未再支付。
五、法院判定,1、德州锦宇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12兆瓦发电项目的屋顶租赁合同签订工作、报批备案工作、电力接入、项目竣工及并网验收等所有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手续,12兆瓦发电项目已经并网发电并实际运营,已依约完成自己的合同义务。2、德州锦宇公司已完成主要义务,中恒泰晟公司也应及时履行其支付转让款的主要义务,其他与项目有关的附随义务,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3、中恒泰晟公司应当支付德州锦宇公司剩余转让款88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结论: 12兆瓦发电项目已经并网发电并实际运营,德州锦宇公司已完成主要义务,中恒泰晟公司也应及时履行其支付转让款的主要义务。
法律分析:
光伏行业迎来重磅利好,在资本市场上,光伏相关板块个股在蛰伏多月后出现反弹,光伏建筑一体化板块更是连日上涨,多只个股涨停,其中森特股份收获“五连板”。
业内人士表示,上半年由于硅料价格上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光伏装机,下半年随着政策推动及扩产产能的释放,原料价格有望下降,从而催化装机需求的进一步爆发。
法律依据:
《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 拟在全国组织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其中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不低于 30%,农村居民屋顶不低于20%。
同时,本次试点方案提出“宜建尽建”、电网“应接尽接”的要求。
法律分析:
大力推进乡村既有家庭屋顶光伏建设。
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推进乡村居民独立住宅屋顶或庭院,以及新农村集中连片住房等既有建筑屋顶建设家庭屋顶光伏发电系统。
注重试点示范,重点结合农村安居宜居美居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着力推动集中连片的光伏示范建设,推进农村村级组织等集体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至2025年覆盖大部分乡村,融入百姓日常生活。
法律依据:
《唐山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25)》
4、 大力推进乡村既有家庭屋顶光伏建设。
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推进乡村居民独立住宅屋顶或庭院,以及新农村集中连片住房等既有建筑屋顶建设家庭屋顶光伏发电系统。
注重试点示范,重点结合农村安居宜居美居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着力推动集中连片的光伏示范建设,推进农村村级组织等集体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至2025年覆盖大部分乡村,融入百姓日常生活。
法律分析: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备案时需要提供项目备案申请报告、房屋(土地)租赁协议(或产权证书)及所在地县区发改委备案请示文件,其中自然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供电公司统一登记后,由市供电公司在市发改委行政中心窗口进行统一打包备案;
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过县区发改委初审通过后直接到市发改委行政中心窗口进行备案。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法律分析: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备案时需要提供项目备案申请报告、房屋(土地)租赁协议(或产权证书)及所在地县区发改委备案请示文件,其中自然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供电公司统一登记后,由市供电公司在市发改委行政中心窗口进行统一打包备案;
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过县区发改委初审通过后直接到市发改委行政中心窗口进行备案。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法律分析:
光伏行业迎来重磅利好,在资本市场上,光伏相关板块个股在蛰伏多月后出现反弹,光伏建筑一体化板块更是连日上涨,多只个股涨停,其中森特股份收获“五连板”。
业内人士表示,上半年由于硅料价格上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光伏装机,下半年随着政策推动及扩产产能的释放,原料价格有望下降,从而催化装机需求的进一步爆发。
法律依据:
《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 拟在全国组织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其中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不低于 30%,农村居民屋顶不低于20%。
同时,本次试点方案提出“宜建尽建”、电网“应接尽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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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新野县拆迁补偿办法,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按装手续
内容审核:李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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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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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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