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安置纠纷起诉的同时还能找政府解决吗,征地补偿协议纠纷什么程序解决的

咨询
刘德凤律师

刘德凤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企业拆迁 房屋土地征收 行政处罚

刘德凤,女,1979年出生,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11年取得律师证,2011年至2016年,专注于民商事、房地产领域案件。2016年至今一直致力于土地征收、房屋等拆迁类案件。执业十余年在以上领域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刘德凤律师现在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督导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征收补偿安置纠纷起诉的同时还能找政府解决吗,征地补偿协议纠纷什么程序解决的

一、征地补偿协议纠纷什么程序解决的

#土地征收补偿#

一、征地补偿协议纠纷什么程序解决的

解决征地补偿合同争议可以协商、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二、不签征地补偿协议就强制征用可以的吗

强制征用、没签征地补偿协议的行为不合法、不被允许。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补偿协议,并先补偿后拆迁;被征收人对征地存有异议的可以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强制征用可以依法向国土资源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向法院起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ctype":2,"value":"d058ccbf6c81800aed821995a33533fa838b47c2","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d058ccbf6c81800aed821995a33533fa838b47c2?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

三、征收土地的程序

法律快车提醒您,征收土地要经过以下流程:

1.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意见组织听证;

2.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上报审批;

3.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

4.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进行公告;

5.落实征地补偿与安置资金,交付土地。

二、征地补偿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

征地补偿款诉讼时效为六个月。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诉讼时效是什么

征地补偿纠纷的解决方式有: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进行起诉处理;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一、行政复议去政府哪个部门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二、补偿方案不同怎么办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须经过三道程序:

拟订——公告——审批。

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发表不同意见,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如果批准征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那么其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四、征地补偿纠纷的解决办法

征地补偿合同争议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双方可以就合同争议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解决,沟通未果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五、征地补偿合同纠纷案件应怎么处理

征地补偿合同争议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双方可以就合同争议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解决,沟通未果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六、征地拆迁补偿纠纷产生的原因有什么

法律分析:

征地补偿款诉讼时效为六个月。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征收安置补偿方案是否可诉

2、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可诉

3、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4、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可诉

5、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起诉吗

6、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在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7、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可诉吗

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能申请司法审查吗

9、征收补偿决定败诉怎么办

10、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可以行政复议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征收补偿安置纠纷起诉的同时还能找政府解决吗,征地补偿协议纠纷什么程序解决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收补偿安置纠纷起诉的同时还能找政府解决吗,征地补偿合同纠纷案件应怎么处理

内容审核:刘德凤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征收补偿安置纠纷起诉的同时还能找政府解决吗,征地补偿协议纠纷什么程序解决的/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拆迁遇到家庭纠纷怎么处理,拆迁户家庭矛盾

25年09月12日
建材厂拆迁赔偿纠纷,安光伏签25年合同要拆迁款归谁

25年09月12日
被征收房屋有纠纷怎么处理,被征收房屋的权属

25年09月12日
拆迁纠纷不立案如何办,拆迁不合理可以不拆吗

25年09月12日
土地使用权是否有纠纷,土地权属争议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最高院

25年09月12日
客家人土地纠纷怎么解决,客家占地主是什么典故

25年09月12日
拆迁房屋顶漏水赔偿标准,关于房屋顶漏水纠纷的最新法律

25年09月12日
土地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电话,土地纠纷打什么电话报警?

25年09月12日
拆迁赔偿纠纷二审时间,拆迁纠纷二审会通过吗?

25年09月12日
土地纠纷化解怎么写,土地纠纷解决协议怎么写

25年09月12日
拆迁后未签合同怎么赔偿,政府以没钱为由不给拆迁款,拆迁没有签字拖了很久还能上诉吗

25年09月12日
拆迁协议可以更改方案吗,拆迁方案之前确定了还能改吗

25年09月12日
老房子翻新后遇到拆迁,如果政府拆迁 老房子年久倒塌还能赔偿吗

25年09月12日
十年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吗,房屋十年前拆迁法院还能起诉吗

25年09月12日
家里拆迁房能要吗,拆迁房给了子女还能要回来吗

25年09月12日
女子买拆迁房过户给儿子,拆迁房父亲给儿子房子过户需要交多少钱

25年09月12日
做梦大量拆迁房子倒塌,如果政府拆迁 老房子年久倒塌还能赔偿吗

25年09月12日
户口迁出还能土地确权吗现在,户口迁出影响土地确权吗

25年09月12日
公租房换房多久腾退,公租房申请后不满意能换房吗

25年09月12日
房子老化拆迁怎么赔偿,如果政府拆迁 老房子年久倒塌还能赔偿吗

25年09月12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9月12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9月12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9月12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9月12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9月12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9月12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9月12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9月12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2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2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