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门楼是否按房屋价格补偿,经济适用房可以终身住吗

咨询
刘晓玉律师

刘晓玉律师

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拥有超过3年的征地拆迁执业经验,擅长处理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于拆迁和征收性案件有全面的实操经验。

拆迁门楼是否按房屋价格补偿,经济适用房可以终身住吗

一、经济适用房可以终身住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终身住。

经济适用房是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价格相对市场价较低的住房,购房者拥有有限产权。购房者在满5年后可以取得房产证,并有权转让房屋,但需按规定补交一定比例的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此外,经济适用房也可以继承,继承人继承的是原购房者的有限产权,不受5年限制,但再次上市交易时,需满足首次取得房产证满5年的条件。因此,经济适用房既可以终身居住,也可以在满足条件后进行转让或继承。

经济适用房的重要性:

1、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推出的一种保障性住房,旨在帮助这部分人群改善居住条件;

2、调节房地产市场:经济适用房的供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住房市场的供需矛盾,对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有一定作用;

3、促进社会公平:通过提供经济适用房,政府展现了对低收入群体的关怀,有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4、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经济适用房项目通常会考虑到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有利于推动城市的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综上所述,经济适用房可以终身住,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调节房地产市场,促进社会公平,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第十一条

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二、经济适用房可以办居住证吗

如果符合条件,经济适用房可以一直住下去。

但如果没有取得完全产权的话是暂时没有所有权的,只有房子的使用权,可能会被政策变动或是规划变动影响。

如果已经取得完全产权的话房子就是商品房,可以一直住下去直到土地续期。

综合上面所说的,军人的经济适用房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进行购买,但在买卖时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只有先进行提出来,再者就会由相关的部门进行审批,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所以,在办理时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

一、安置房使用年限是多久?

安置房最初是没有房产证的,但所有人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

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

此时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也就是说此时的安置房的产权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是一样的。

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产权为70年。

1、安置房的使用没有年限,只有其占有的土地有70年的使用权。

2、从颁发土地证之日起计算使用年限。

任何房屋的建设都有个过程需要时间。

如果没有该快土地使用权,就没有权利在该块土地上建房。

只要建房的时间合理都是正常的。

目前国家好像还没有出台不足年限的土地补偿价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所以也就不会有单位或部门给你补土地差价。

3、规定的年限只是土地的使用年限你有房屋产权证房子就永久是你的只是以后你要继续住可能又要交钱交的钱也是拿来租土地的中国的土地是不能买卖的政府征地的话也会给你补偿的。

二、购买预售房子是否能落户口?

要看购买的房子是不会下产权证的房子还是暂时没有产权证的房子。

如果是不会下产权证的房子的话是不能迁户口的,因为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就没办法证明房子是购买人的,所以不能迁户口。

如果是产权证暂时没有下来的话是可以迁户口的带上购房合同就可以了,迁户口流程如下:

只要是在城市(含城镇)购买了商品房并已交付使用,公安机关已编制门楼牌号码,本人已实际居住,可以办理户口迁移。

三、经济适用房可以住多久?

居住证不可以,需要当地的城镇户口。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

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

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

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

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长期居住能否买经济适用房吗

法律分析:

可以,只要依法取得该房屋的产权证的,就可以办理居住证,如租赁该房屋的,则需要出具租赁合同或出租人出具的住宿证明。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五、经济适用房可以办理居住证吗

法律分析:

可以,只要依法取得该房屋的产权证的,就可以办理居住证,如租赁该房屋的,则需要出具租赁合同或出租人出具的住宿证明。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六、现在还有经济适用房吗

如果符合条件,经济适用房可以一直住下去。

但如果没有取得完全产权的话是暂时没有所有权的,只有房子的使用权,可能会被政策变动或是规划变动影响。

如果已经取得完全产权的话房子就是商品房,可以一直住下去直到土地续期。

综合上面所说的,军人的经济适用房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进行购买,但在买卖时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只有先进行提出来,再者就会由相关的部门进行审批,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所以,在办理时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

一、安置房使用年限是多久?

安置房最初是没有房产证的,但所有人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

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

此时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也就是说此时的安置房的产权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是一样的。

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产权为70年。

1、安置房的使用没有年限,只有其占有的土地有70年的使用权。

2、从颁发土地证之日起计算使用年限。

任何房屋的建设都有个过程需要时间。

如果没有该快土地使用权,就没有权利在该块土地上建房。

只要建房的时间合理都是正常的。

目前国家好像还没有出台不足年限的土地补偿价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所以也就不会有单位或部门给你补土地差价。

3、规定的年限只是土地的使用年限你有房屋产权证房子就永久是你的只是以后你要继续住可能又要交钱交的钱也是拿来租土地的中国的土地是不能买卖的政府征地的话也会给你补偿的。

二、购买预售房子是否能落户口?

要看购买的房子是不会下产权证的房子还是暂时没有产权证的房子。

如果是不会下产权证的房子的话是不能迁户口的,因为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就没办法证明房子是购买人的,所以不能迁户口。

如果是产权证暂时没有下来的话是可以迁户口的带上购房合同就可以了,迁户口流程如下:

只要是在城市(含城镇)购买了商品房并已交付使用,公安机关已编制门楼牌号码,本人已实际居住,可以办理户口迁移。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拆迁门楼怎么算

2、拆迁门可以拆走吗

3、拆迁大门楼子怎么补偿

4、拆迁大门

5、拆迁门口

6、拆迁门口的地面赔偿?

7、拆迁门市房补偿多少钱一平方

8、拆迁门市房规定

9、拆迁房门面房界定

10、拆迁门怎么赔偿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门楼是否按房屋价格补偿,经济适用房可以终身住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门楼是否按房屋价格补偿,经济适用房可以办理居住证吗

内容审核:刘晓玉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拆迁门楼是否按房屋价格补偿,经济适用房可以终身住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上元门拆迁房子,上元门江南段住宅拆迁货币补偿方案

25年09月12日
拆迁房用的门,上元门江南段住宅拆迁货币补偿方案

25年09月12日
门楼农村拆迁,垛石镇老杨沟村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

25年09月12日
农村拆迁大门楼补助费,拆迁大门楼子赔偿规定

25年09月12日
拆迁房大门改装图片,房子的朝向以入户门为准还是以大门为准

25年09月12日
拆迁补偿大门楼的规定2026,有门牌的房子拆迁赔偿标准有吗

25年09月12日
拆迁房的门卫是干嘛的,工厂门卫室是否需要办理房产证

25年09月12日
拆迁门楼补偿怎么算,黄渡城中村改造补偿方案

25年09月12日
独立门院拆迁补偿标准2025,拆迁大门楼子赔偿规定

25年09月12日
农村门楼拆迁赔偿,国道扩宽房屋赔偿标准

25年09月12日
腾退后续手续怎么办,经济适用房退出是强制退出吗

25年09月12日
经济房拆迁赔偿多少,拆迁房一般多少钱一平方

25年09月12日
白沙经济适用房拆迁补偿,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后还能享受拆迁补偿吗

25年09月12日
拆迁后还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拆迁可以买经济适用房吗

25年09月12日
部队经济适用房腾退规定,部队房子收回政策具体

25年09月12日
腾退经济适用房后房产证,转业干部既没享受部队的经济适用房也没享受到地方的保障住房可以腾退公寓房吗

25年09月12日
单位的公租房拆迁,补偿该给谁,经济适用房拆迁如何补偿,单位公租房拆迁有补偿吗

25年09月12日
拆迁户经济适用房指标,拆迁户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25年09月12日
拆迁房影响经适房吗,已购经济适用房是否还能享受拆迁安置补偿

25年09月12日
商品房腾退给经适房,军办发 2023 35号配偶分配经济适用房可以不腾退公寓住房

25年09月12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9月12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9月12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9月12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9月12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9月12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9月12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9月12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9月12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2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2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