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高新区拆迁补偿标准,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2022

咨询
杨素丽律师

杨素丽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法律实务经验,专注代理征地拆迁领域。杨素丽律师长期专注如何维护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尽职尽责,其善于谈判协调,专业、负责的代理风格深受当事人好评。杨素丽律师代理了广西、河南、河北、山东、贵州、北京、天津等多地案件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温州高新区拆迁补偿标准,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2022

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2022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在2021年公布实施了新的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政策《龙湾区(高新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实施细则》,龙湾区(高新区)范围内除经济技术开发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都将按照本政策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涉及到到房屋之外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温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政策文件标准补偿。

依据《龙湾区(高新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实施细则》温龙政发〔2021〕25号政策文件规定: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总额=房屋价值补偿(合法房屋建筑价值+房屋占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装修补偿)+货币补偿奖励。

ps:房屋价值补偿不低于房屋补偿方案公告之日类似房屋的市场价。

(一)选择“合法房屋建筑面积”补偿。由评估机构根据被征收住宅用房比准价,结合被征收住宅用房的面积、区位、层次、朝向、成新等因素及其装饰装修和附属物评估确定。

(二)选择“合法房屋基底面积一至三倍确定安置面积”补偿。由评估机构根据被征收住宅用房比准价,结合被征收住宅用房的面积、区位、层次、朝向、成新等因素及其装饰装修和附属物,以及合法房屋基底增购面积的货币补偿金额评估确定。

合法房屋基底增购面积的货币补偿单价,由评估机构根据被征收住宅用房比准价减去政策内增购价评估确定,最低保底为每平方米300元。

货币补偿奖励

按期签约奖励=房屋建筑价值(含装饰装修补偿,不含附属物补偿和合法房屋基底增购面积补偿)×12%;

按期交房奖励=房屋建筑价值(含装饰装修补偿,不含附属物补偿和合法房屋基底增购面积补偿)×3%;

购房补助= 货币补偿总额(合法房屋建筑价值、装饰装修、附属物补偿、合法房屋基底增购面积补偿、货币补偿奖励)×10%。

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不小于拆迁房屋合法面积,结算差价。

(一)“合法面积”安置:拆迁房屋合法面积1∶1相等面积确定应安置房面积,结算差价。

(二)“一三落地”安置:拆迁房屋建筑占地面积的三倍确定应安置建筑面积,相等面积部分结算差价,超出部分按政策内增购价计算。

(三)“三五底顶”安置:按照《龙湾区(高新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人均保底安置人口审定办法(试行)》(温龙委办发〔2017〕5号)文件执行。

房屋(旧房)重置价:根据《温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范(试行)》(温征评专〔2018〕1号)执行。国有划拨性质安置房(新房):建安成本价3300—3800元平方米,政策内增购价5500—5700元平方米。

产权调换奖励

按期签约奖励=合法房屋面积×1000—1200元平方米。

按期交房奖励=合法房屋面积×300元平方米。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住房保障政策\n\n\n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

临时安置费(产权调换)=合法房屋建筑面积×临时安置费标准×过渡期限(搬迁之月起至调换房屋交付后六个月);

临时安置费(货币补偿)=合法房屋建筑面积×临时安置费标准×六个月。

ps:超过过渡期限未交屋的,根据最新标准两倍支付临时安置费。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搬迁费标准

搬迁费=合法房屋建筑面积×搬迁标准×搬迁次数;不低于1000元。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移装固定设施补助

独立报装水表950元只。

电表单相为210元只,三相为700元只。

有线电视(凭有线电视站证明)300元户。

电话(凭报停或移机证明)108元台。

宽带网络108元台。

依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温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温政发〔2020〕18号政策文件规定: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一类区片(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和洞头区灵昆街道行政区域):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征收土地补偿费3.6万元亩;安置补助费5.4万元亩。

二类区片(洞头区(除灵昆街道外)行政区域):农用地(除林地外)、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费2.2万元亩;安置补助费3.7万元亩;林地、未利用地征收土地补偿费1.4万元亩;安置补助费2.2万元亩。

二、温岭市拆迁补偿标准

以下是针对“在国家出台的政策里温州龙湾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问题的回答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征收工作,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保护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温州市区实际来确定温州征地补偿标准。

第二条

鹿城区、龙湾区和瓯海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农

民集体所有土地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对征收土地的补

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

和安置。

各区人民政府或者功能区管委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做好辖区

内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和安置。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为征地实施单位,做好辖区内征

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调查、政策处理、批后实施和房屋补

偿具体实施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管理和

监督工作。

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前

的培训工作,帮助被征地农民再就业。

财政部门负责征地补偿资金的收支管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

活保障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监管。

农业部门负责征地补偿费用使用、分配的监督管理和有关纠

纷的处理。

房屋征收部门负责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的管理和监督

工作。

林业、水利、规划、民政、监察、公安、审计等部门应当按

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征地事务机构承担征地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通过货币补偿、住宅用房安置指标、基

本生活保障、促进就业等途径,对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实行补偿和

安置。

第六条

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设项目的用地单位应当协助

做好征地工作,足额缴纳征地补偿等费用。

第七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负责召

开征地村民(代表)会议,将征地情况告知被征地农户,做好征

地补偿费的分配、

发放,

确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对象。

三、温州龙湾拆迁补偿标准

本段内容讲述了房屋征收的补偿方案和方式,其中拆房补偿有两种方式: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

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包括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用、营业性房屋停产停业损失和奖励费,而产权置换则是指给予安置房,相同地段最低1:1进行置换。

温州工厂拆迁的补偿主要以经济补偿为准,包括企业地上物损失的补偿、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补偿费用和积极拆迁企业的奖励费用。

法律分析

根据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被征收人必须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腾空。

如果经验收合格,市或区人民政府将给予被征收人补助和奖励。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也将对被征收人提供相应的补偿。

一、拆房补偿有下列两种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包括装饰装修费用)+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用+营业性房屋停产停业损失+奖励费。

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参照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

比如你周边商品房市场售价10000元/平,那么你可以以此为参照,对比征收方给的补偿单价是否合理。

2.产权置换:

即给予安置房,相同地段最低1:1进行置换。

比如你的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300平米,征收方应提供不低于300平米建筑面积的安置房予以置换。

二、温州工厂拆迁的补偿主要以经济补偿为准,主要包括:

1、对企业地上物损失的补偿,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2、对于企业因为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可以适当补偿预期的经营费用;

3、拆迁补偿费用,搬迁的费用和物资的运输等;

4、对于因为拆迁造成的企业解聘员工的安置费用的补偿。

法律规定当地政府应当对积极拆迁的企业制定奖励办法,给予一定的奖励。

结语

被征收人应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腾空,否则将失去获得补偿的机会。

拆迁补偿主要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

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应参照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以保证合理性。

产权置换则可提供不低于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的安置房。

温州工厂拆迁的补偿主要以经济补偿为准,包括企业地上物损失的补偿、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补偿费用和安置费用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温州市拆迁补偿政策详解

浙江温州征地拆迁赔偿标准明细及被征收人补偿范围的主旨。

包括征地补偿最低标准、地区划分、补偿构成比例等内容;

被征收人补偿范围包括房屋价值、设施损失、搬迁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明确征收目的、范围、补偿方案、禁止行为等事项。

法律分析

一、浙江温州征地拆迁赔偿多少钱,标准明细

1、全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按以下标准执行:

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5.4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4.5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3.7万元/亩;征收林地、未利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2.8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2.3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1.9万元/亩。

全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标准和地区划分见官方文件。

2、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适度提高、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公布和实施工作。

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标准和当地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并明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构成比例。

二、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哪些?

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范围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通信、水电气、空调移机、装饰装修及相关设施设备损失等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已经选定或者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

另外,对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禁止在征收范围内实施的行为等事项。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浙江温州征地拆迁的赔偿标准为不低于5.4万元/亩,具体标准和地区划分请参考官方文件。

被征收人的补偿范围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损失补偿、搬迁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

对于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市、县级政府会优先提供住房保障。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明确征收目的、范围、实施单位、补偿方案、签约期限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

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五、2023年浙江温州征地拆迁赔偿详细规定

浙江温州征地拆迁赔偿标准明细及被征收人补偿范围的主旨。

包括征地补偿最低标准、地区划分、补偿构成比例等内容;

被征收人补偿范围包括房屋价值、设施损失、搬迁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明确征收目的、范围、补偿方案、禁止行为等事项。

法律分析

一、浙江温州征地拆迁赔偿多少钱,标准明细

1、全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按以下标准执行:

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5.4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4.5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3.7万元/亩;征收林地、未利用地,一类地区不低于2.8万元/亩、二类地区不低于2.3万元/亩、三类地区不低于1.9万元/亩。

全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标准和地区划分见官方文件。

2、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适度提高、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公布和实施工作。

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标准和当地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并明确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构成比例。

二、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哪些?

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范围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通信、水电气、空调移机、装饰装修及相关设施设备损失等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已经选定或者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

另外,对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载明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禁止在征收范围内实施的行为等事项。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浙江温州征地拆迁的赔偿标准为不低于5.4万元/亩,具体标准和地区划分请参考官方文件。

被征收人的补偿范围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损失补偿、搬迁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

对于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市、县级政府会优先提供住房保障。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明确征收目的、范围、实施单位、补偿方案、签约期限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

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六、温州拆迁补偿标准

以下是针对“在国家出台的政策里温州龙湾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问题的回答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征收工作,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保护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温州市区实际来确定温州征地补偿标准。

第二条

鹿城区、龙湾区和瓯海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农

民集体所有土地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对征收土地的补

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

和安置。

各区人民政府或者功能区管委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做好辖区

内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和安置。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为征地实施单位,做好辖区内征

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调查、政策处理、批后实施和房屋补

偿具体实施等相关工作。

第四条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管理和

监督工作。

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前

的培训工作,帮助被征地农民再就业。

财政部门负责征地补偿资金的收支管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

活保障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监管。

农业部门负责征地补偿费用使用、分配的监督管理和有关纠

纷的处理。

房屋征收部门负责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的管理和监督

工作。

林业、水利、规划、民政、监察、公安、审计等部门应当按

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征地事务机构承担征地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通过货币补偿、住宅用房安置指标、基

本生活保障、促进就业等途径,对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实行补偿和

安置。

第六条

交通、能源、水利等建设项目的用地单位应当协助

做好征地工作,足额缴纳征地补偿等费用。

第七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负责召

开征地村民(代表)会议,将征地情况告知被征地农户,做好征

地补偿费的分配、

发放,

确定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对象。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温州高新区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2、温州高新区总体规划

3、温州高新区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4、温州市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5、温州市高新区zp-04-c01地块

6、温州市高新区

7、温州高新产业开发区

8、温州经开区拆迁

9、温州高新区在哪

10、温州高新区在哪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温州高新区拆迁补偿标准,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2022”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温州高新区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浙江温州征地拆迁赔偿详细规定

内容审核:杨素丽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温州高新区拆迁补偿标准,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农村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2022/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汉滨区高新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汉滨区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12日
麦楼社区最新拆迁动态,高新区麦楼村最快什么时候拆迁

25年09月12日
高新区违章拆迁名单,五乡并入高新区会拆迁吗

25年09月12日
新郭区拆迁补偿方案,高新区郭厂村拆迁的最新政策

25年09月12日
刘牧童律师:高新区新拆迁,高新区拆迁最新政策

25年09月12日
高新拆迁买房补偿标准,高刘街道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

25年09月12日
高新区规划拆迁村名单,高新区五星江南村拆迁最新政策

25年09月12日
龙岩市拆迁补偿安置最新政策,龙岩市高新区明年拆迁计划

25年09月12日
高家堡拆迁规划,高新区高家堡要拆迁了吗

25年09月12日
高新区拆迁村名单河北,高新区南董村南董村拆迁补偿政策解读

25年09月12日
温州市国有土地拆迁补偿,2023温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25年09月12日
温州市征收补偿,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25年09月12日
合舜房屋拆迁公告,温州市瓯海区2023年拆迁规划

25年09月12日
2025年温州市工业用地拆迁补偿全解析,企业如何精准计算补偿金额,

25年09月12日
温州市拆迁补偿,宅基地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确权,温州市房屋拆迁

25年09月12日
温州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6,温州龙湾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12日
温州白象拆迁公告公示,温州市瓯海区2023年拆迁规划

25年09月12日
温州市集体土地房屋,城镇既有房屋和自建房的区别

25年09月12日
2026年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海经区征地拆迁政策、公告、拆迁补偿,

25年09月12日
温州五年拆迁计划,2023温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25年09月12日
最新新闻
杨在明律师怎么样?

评价一位律师,看三样能在第三方渠道核对的事实:执业年限与专业方向、代理案件的案号与裁判文书、媒体与机构的公开报道;个案结果仍取决于所在地、阶段与证据。

25年09月12日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怎么样?靠谱吗?

判断律所靠不靠谱,看三类可核验信息:律师姓名与执业证号可在司法部平台查询、承办案件可在裁判文书网检索、处罚与惩戒记录由司法行政机关公开。

25年09月12日
2026 年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拆迁补偿没有全国统一价,法定下限是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集体土地按省级政府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25年09月12日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9月12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9月12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9月12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9月12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9月12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9月12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9月12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