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林权证的林地征地补偿归谁,没有林权证的林地征地补偿归谁

咨询
李静律师

李静律师

专业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行政赔偿

多年律所实务工作经验,善于倾听,待人具有亲和力。力争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追求公正与效率的法律人。

没有林权证的林地征地补偿归谁,没有林权证的林地征地补偿归谁

一、没有林权证的林地征地补偿归谁

没有林权证的林地征地补偿通常归属于林地的所有权者,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我国,土地(包括林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只能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因此,即使个人对某块林地有使用权,但没有林权证,当这块林地被征收时,补偿款仍会支付给林地的所有权者。

征地补偿的归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因此,在没有林权证的情况下,林地征地补偿主要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征地补偿的标准

林地征地补偿的标准通常根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等因素确定。具体来说,征、占用不同类型的林地,如苗圃地、果园、乔木林地等,会有不同的补偿倍数。这些倍数通常是基于耕地(旱地)年产值的若干倍来计算。土地年产值则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被征(拨)耕地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及其类别、各类作物的主、副产品的常年产量,参照国家收购牌价和市场价格综合拟定。

无林权证的影响

虽然个人可能因长期使用或管理某块林地而对其产生了一定的权益,但如果没有林权证,这种权益在法律上可能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在征地补偿过程中,没有林权证的林地使用者可能无法直接获得补偿款,而是需要通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或其他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有林权证的土地归谁

法律分析:

没有林权证的林地征收中只要有证明能够证明是自己的林木的情况,那么补偿标准还是会按照统一补偿标准进行,一般天壤成林地在8-10元/㎡经济林地在16-20元每平方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没有林权证的林地征地补偿

法律分析:

先走行政途径解决,行政途径解决不了,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二十二条 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前,除因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外,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或者改变林地现状。

四、没有林权证的林地纠纷

承包人承包林地的时候,如果没有办理林权证的,并不影响获得征收的补偿,而征收补偿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六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

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

一、其他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对经审查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登记:

(一)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位置、四至界限、林种、面积或者株数等数据准确;

(二)林权证明材料合法有效;

(三)无权属争议;

(四)附图中标明的界桩、明显地物标志与实地相符合。

第十二条对经审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不予登记。

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如对登记申请提出异议,登记机关应当对其所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

有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主张确实合法有效的,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不予登记。

争议没有解决的,是不可能登记发证的。

当事人应该在解决完林权争议后再申请发证。

五、承包林地,但没办林权证,征收时补偿怎么算?

承包人承包林地的时候,如果没有办理林权证的,并不影响获得征收的补偿,而征收补偿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六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

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

一、其他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对经审查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登记:

(一)申请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位置、四至界限、林种、面积或者株数等数据准确;

(二)林权证明材料合法有效;

(三)无权属争议;

(四)附图中标明的界桩、明显地物标志与实地相符合。

第十二条对经审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登记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应当不予登记。

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如对登记申请提出异议,登记机关应当对其所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

有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主张确实合法有效的,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不予登记。

争议没有解决的,是不可能登记发证的。

当事人应该在解决完林权争议后再申请发证。

六、承包土地被林业局认定为林地怎么办

法律分析:

没有林权证的林地征收中只要有证明能够证明是自己的林木的情况,那么补偿标准还是会按照统一补偿标准进行,一般天壤成林地在8-10元/㎡经济林地在16-20元每平方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没有林权证的林地被毁违法吗

2、没有林权证的林地种地后该怎样处理

3、没有林权证的林地算林地吗?

4、没有林权证的林地纠纷

5、林地没有林权证受法律保护吗

6、没有林权证怎么办

7、没有林权证能确定所有权吗

8、没有林权证的林木可以砍伐吗

9、没有林权证的树能砍吗

10、没有林权证的林地确权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没有林权证的林地征地补偿归谁,没有林权证的林地征地补偿归谁”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没有林权证的林地征地补偿归谁,承包林地,但没办林权证,征收时补偿怎么算?

内容审核:李静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没有林权证的林地征地补偿归谁,没有林权证的林地征地补偿归谁/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占用村集体土地养猪,养猪场占用林地新政策

25年09月12日
农业生态林地拆迁补偿,城镇开发边界内是不是等于要拆迁了

25年09月12日
森林房屋拆迁,林地己建房了怎么办可以强拆吗

25年09月12日
林地拆迁土地赔偿,个人林地被占用赔偿标准

25年09月12日
昆明农村集体土地建房,风电项目占用林地补偿标准

25年09月12日
林地上有房屋集体使用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办房产证吗,集体林地建房违法吗

25年09月12日
林地被征收林地使用权有补偿吗,林地被征收补偿费归谁

25年09月12日
被征收的人造林地怎么补偿,荒山征收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25年09月12日
国有林地变集体土地,林地怎么才能转成宅基地

25年09月12日
集体土地变林地属于什么,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后土地权属归谁

25年09月12日
征地补偿什么时候到账,征地补偿款的有关规定2020应该多长时间到位

25年09月12日
如何查当地的征地补偿,农村征地补偿款从哪里查询,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款2025标准

25年09月12日
农村征地补偿太低怎么办,农村征地补多少钱

25年09月12日
征地补偿有哪个部门负责,征地补偿款由谁发放

25年09月12日
政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2年国家征地赔偿标准多少钱一亩地

25年09月12日
征地补偿费用公司怎么,企业征地补偿款

25年09月12日
征地补偿在哪咨询,征地补偿查询系统

25年09月12日
征地补偿公告期是多长时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多长

25年09月12日
征地补偿旱地属于什么地,国家征收旱地多少钱一亩

25年09月12日
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怎么分配,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找北京农权律师

25年09月12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09月12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09月12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09月12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09月12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9月12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9月12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9月12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9月12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2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2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