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民营企业征收补偿纠纷、重大群体性补偿安置纠纷案件的处理。专门致力于全国重大涉黑案件的再审、复杂企业征收以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纠纷案件的处理工作,并担任国资委等多家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
法律分析: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流程是:
确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签订补偿协议;
落实人口征地补偿以及安置工作,支付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交付土地实施拆迁。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农村宅基地是依据所在地的综合地价进行补偿,而房屋是按照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法及标准主要分为三种:
(1)货币补偿,也就是直接用现金来进行补偿;
(2)置换安置房;
(3)重新分配宅基地,补偿房屋重建成本。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一)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
(二)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
(三)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
(四)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
(五)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
(六)拆迁公告;
(七)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
(八)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
(九)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
(十)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
(十一)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
(十二)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
(十三)按规定与拆房施工单位签订拆房协议,并由拆房施工单位组织拆房;
(十四)申请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项目进行验收;
(十五)工程决算;
(十六)整理上报拆迁档案资料,并向房管、土管等有关部门移交相关资料。
(十七)帮助被拆迁人做好房屋产权登记中的契税减免等其它工作。
一、拆迁工作流程
1、前期调研
对拆迁范围内的地籍情况进行调研,内容包括:
居民人口情况、房屋建筑情况、耕地情况、辖区内企业情况。
要对以上情况调查资料认真收集整理,并提交书面调查分析报告。
2、办理拆迁许可证
项目拆迁人书面向拆迁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3、发布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拆迁许可证》后,应发布《拆迁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补偿标准、奖励期限、奖励标准、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4、拆迁评估
选择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进行评估,出具《评估结果报告书》,对拆迁结果进行公示,并组织完成评估结果复核、复估工作。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组织有关专家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家鉴定。
5、入户动迁
动迁工作人员给被拆迁人发放相关宣传材料,逐户进行补偿结果草算,并认真填写动迁记录。
与被拆迁人协商安置补偿事宜,如:
(一)达成协议的,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工作人员要收回《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残疾证、低保证、身份证等复印件并与动迁记录、草算表、《补偿安置协议》、《评估结果报告书》等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由组长签字后交单位指定人员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将整理好的档案首先交安置组复核签字,再交财务审核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签字,最后交财务办理补偿结算手续。
(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协议,项目拆迁人向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拆迁当事人拒不履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做出的行政裁决,由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
6、公示
在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后,对最终补偿结果、一证两户奖励、残疾、低保的补助予以公示。
7、拆迁资料归档
拆迁工作结束后,应将拆迁所涉及的相关原始资料归档管理,如:
办理《拆迁许可证》的有关资料;
拆迁公告;
拆迁方案;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等相关资料。
(一)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
(二)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
(三)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
(四)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
(五)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
(六)拆迁公告;
(七)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
(八)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
(九)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
(十)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
(十一)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
(十二)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
(十三)按规定与拆房施工单位签订拆房协议,并由拆房施工单位组织拆房;
(十四)申请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项目进行验收;
(十五)工程决算;
(十六)整理上报拆迁档案资料,并向房管、土管等有关部门移交相关资料。
(十七)帮助被拆迁人做好房屋产权登记中的契税减免等其它工作。
一、拆迁工作流程
1、前期调研
对拆迁范围内的地籍情况进行调研,内容包括:
居民人口情况、房屋建筑情况、耕地情况、辖区内企业情况。
要对以上情况调查资料认真收集整理,并提交书面调查分析报告。
2、办理拆迁许可证
项目拆迁人书面向拆迁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3、发布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拆迁许可证》后,应发布《拆迁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补偿标准、奖励期限、奖励标准、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4、拆迁评估
选择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进行评估,出具《评估结果报告书》,对拆迁结果进行公示,并组织完成评估结果复核、复估工作。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组织有关专家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家鉴定。
5、入户动迁
动迁工作人员给被拆迁人发放相关宣传材料,逐户进行补偿结果草算,并认真填写动迁记录。
与被拆迁人协商安置补偿事宜,如:
(一)达成协议的,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工作人员要收回《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残疾证、低保证、身份证等复印件并与动迁记录、草算表、《补偿安置协议》、《评估结果报告书》等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由组长签字后交单位指定人员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将整理好的档案首先交安置组复核签字,再交财务审核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签字,最后交财务办理补偿结算手续。
(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协议,项目拆迁人向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裁决,拆迁当事人拒不履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做出的行政裁决,由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
6、公示
在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后,对最终补偿结果、一证两户奖励、残疾、低保的补助予以公示。
7、拆迁资料归档
拆迁工作结束后,应将拆迁所涉及的相关原始资料归档管理,如:
办理《拆迁许可证》的有关资料;
拆迁公告;
拆迁方案;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等相关资料。
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流程是:
确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签订补偿协议;
落实人口征地补偿以及安置工作,支付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交付土地实施拆迁。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1、上海市集体土地征收
2、上海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
3、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4、《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0)》
5、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
6、上海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
7、上海市征用集体土地若干规定
8、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17
9、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的若干意见
10、上海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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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上海 集体土地征收 全流程,一般农村房屋拆迁流程怎么走
内容审核:刘牧童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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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