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诚律师,2001年进入律师行业,开始在北京众意达律师事务所执业,之后分别在北京三信律师事务所、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执业并成为合伙人,现执业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目前在明所执业年限最长的资深律师之一。
法律主观: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征收补偿决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送达: 1、直接送达:市、县政府派专人将补偿决定直接交给受送达人;若受送达人是公民,原则上由本人接收,若本人不在可由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若受送达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专门收件人签收。若受送达人有委托他人,例如委托律师签收相关文件的,亦可以由律师签收。 2、留置送达:若受送达人及其同住成年家属均无理由拒绝签收,送达人应当邀请基层组织(例如居委会、村委会)或受送达人单位代表到场,进行说明情况、签署相关文件等程序,并将补偿决定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此种方式较为繁琐,通常情况下送达补偿决定不会选择这种方式。 3、委托送达:市、县政府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委托其他行政机关代为送达。 4、邮寄送达:市、县政府在受送达人的住所较为偏远的情况下,会用邮寄的方式邮寄补偿决定材料。 5、转交送达:受送达人系军人或在被监禁的情况下,市、县政府将补偿决定交给受送达人所在单位转交给受送达人的方式。 6、公告送达:市、县政府以张贴公告、网上发布公告等办法将补偿决定公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公告期满,即送达。这种方式必须建立在前五种方式无法实施或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情况才能使用。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屋征收是指由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建部门在摸底立项的基础上对居民百姓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回收。
具体流程包括:
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和前期调查摸底 ;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
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
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
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6、县 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7、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
8、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
9、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 ;
10、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11、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2、对于在法定期限内不执行补偿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属于政府的行政公文,语言应简练准确合法,各项数据来源有据可查,作出的处理决定引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相对应,通常应包括:
1、房屋征收的依据和程序规定。
2、为什么要对该户作出补偿决定,其依据符合法规第几条。
3、该户产权人是谁,产权证编号,登记面积。
4、对该户房屋的评估机构如何确定,评估依据,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评估价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属于政府的行政公文,语言应简练准确合法,各项数据来源有据可查,作出的处理决定引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相对应,通常应包括:
1、房屋征收的依据和程序规定。
2、为什么要对该户作出补偿决定,其依据符合法规第几条。
3、该户产权人是谁,产权证编号,登记面积。
4、对该户房屋的评估机构如何确定,评估依据,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评估价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屋征收是指由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建部门在摸底立项的基础上对居民百姓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回收。
具体流程包括:
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和前期调查摸底 ;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
3、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
4、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
5、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6、县 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7、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
8、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
9、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 ;
10、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11、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2、对于在法定期限内不执行补偿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1、下达征收补偿决定前的必要程序是
2、下达征收补偿决定书前要完成的手续
3、下达征收补偿决定前的必要程序有哪些
4、下达征收决定一定拆得了吗
5、下达征收决定到实施
6、政府下达征收决定
7、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8、下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条件
9、征收并给予补偿
10、征收补偿决定的送达程序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下达征收补偿决定前的必要程序,下达征收补偿决定前的程序”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下达征收补偿决定前的必要程序,征收补偿决定的内容是什么
内容审核:彭诚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和付费咨询,差在哪里?
12348 和法律援助,能解决拆迁问题吗?
孩子刚出生,赶上拆迁能算人头吗?
外嫁女能分到征地补偿款吗?
打拆迁官司,法院要收多少诉讼费?
拆迁官司一般要打多久?
晚上被偷拆了,怎么认定、怎么赔?
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对方一直不履行怎么办?
拆迁补偿方案还在公示,能提意见吗?听证怎么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