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利兵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并取得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自2007年从事律师行业始十余年,先后在东卫、圣运、本录、京坤多家律所执业,专注于征地拆迁、房地产、行政诉讼等业务领域,现为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征收拆迁法律服务研究会委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督导律师。作为一名致力于征地拆迁业务及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师,是行政诉讼方面的资深律师,拥有独特的解决纠纷技巧,同时有大型房地产中介公司任法律顾问职位经历,深谙房产法律实务操作,并具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解决案件的经验。 尹律师执业十余年间,足迹遍布全国各个省市,包括并不限于东到浙江、江苏,南至海南、广东、广西,西至新疆、甘肃、陕西、四川,北至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前后办理过1000多起案件,每年参与庭审近200次,前后累积接待各类当事人近万人,具有十分丰富的实战执业经验。执业期间,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普法、法律网站普法、各类短视频等多媒体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并解答网友的咨询。多次接受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腾讯网等主流平台、新京报、中国青年报、企业家日报等知名媒体的采访,同时参与《金牌律师来了》、《律师帮帮忙》、《言律传媒》节目录制。尹律师作为从业多年的专业律师,一直保持一颗赤子之心,真正地摸着良心做事,不辞劳苦,亲力亲为,为广大业主和群众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房产、养殖场、商铺等合法权益的维护,默默的做着忠实的守护神,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所长和维权经验来做人做事。在多年代理维权过程中,尹律师始终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急老百姓之所急,不畏强权、诚信为本、体恤民生,坚决秉承“只为民告官老百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在全国的行政法及征地拆迁领域历经千辛万苦,千锤百炼,得到委托人的一致盛赞。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0740元亩;旱地园地:38024元亩;林地:35308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32592元亩。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我将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市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市的土地共分为六类:
一类区片范围:北部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72408元亩;旱地园地:36204元亩;林地:18102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9051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西北工矿发展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76048元亩;旱地园地:38024元亩;林地:19012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9506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城市规划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28800元亩;旱地园地:64400元亩;林地:3220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6100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西南平川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80360元亩;旱地园地:40180元亩;林地:2009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0045元亩
五类区片范围:东南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77168元亩;旱地园地:38584元亩;林地:19292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9646元亩
六类区片范围:东北部一年两熟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82880元亩;旱地园地:41440元亩;林地:2072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0360元亩
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1.住宅房 主城区被征收房屋补偿面积在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450-600元;超过30平方米的,按15-20元/平方米计算。
县(市)被征收房屋补偿面积在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300-450元;超过30平方米的,按10-15元/平方米计算。
建制镇被征收房屋补偿面积在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200-300元;超过30平方米的,按7-10元/平方米计算。
2.非住宅房 主城区商业用房按60-80元/平方米支付,生产用房按80-100元/平方米支付,办公用房按40-50元/平方米支付,仓储用房按60-80元/平方米支付。
县(市)商业用房按40-60元/平方米支付,生产用房按60-80元/平方米支付,办公用房按30-40元/平方米支付,仓储用房按40-60元/平方米支付。
建制镇商业用房按30-40元/平方米支付,生产用房按40-60元/平方米支付,办公用房按20-30元/平方米支付,仓储用房按30-40元/平方米支付。
法律依据:
《长治市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被征收房屋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补偿面积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单价,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二)非住宅房只作货币补偿。
(三)住宅房自行改为营业房。
有合法经营手续的,按该住宅房的实际经营面积,再给予500元/平方米的经营性补助。
(四)征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福利房、单位自建并由职工居住的宿舍,符合房改条件的,房改后进行补偿;
不符合房改条件,职工已向单位缴纳过集资房款的,房屋征收部门按1500元/平方米补偿房屋权属单位,由房屋权属单位具体实施。
未缴纳过集资房款的,按公产处理,不予补偿,给予权属单位搬迁费补助;
住户确系无住房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五)对长期租住市直管公房(确系本人居住,他处无住房)的被征收人,由所在单位、居委、房管部门开具证明,经认定核实后,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确系经济困难的,可申请政府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房。
(六)征收城镇低保或低收入家庭的房屋,其补偿面积不足45平方米,且他处无住房,选择实物置换的,按不小于45平方米的户型房屋给予定向安置;
选择货币补偿的,对其原有房屋补偿后,被征收人可申请政府廉租房。
第十二条附着物补偿:
被征收人构筑物、厕所、围墙、树木等附属设施的补偿费用,按照《长治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征收附着物补偿指导价》(附件1)及《长治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征收树木补偿指导价》(附件2)执行。
选择实物置换的,实物置换房源已具备相应配套设施,被征收户不需缴纳费用的,不再给予相关配套费补偿。
第十三条政策性补助,包括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
(一)搬迁补助费1.住宅房主城区被征收房屋补偿面积在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450-600元;
超过30平方米的,按15-20元/平方米计算。
县(市)被征收房屋补偿面积在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300-450元;
超过30平方米的,按10-15元/平方米计算。
建制镇被征收房屋补偿面积在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200-300元;
超过30平方米的,按7-10元/平方米计算。
2.非住宅房主城区商业用房按60-80元/平方米支付,生产用房按80-100元/平方米支付,办公用房按40-50元/平方米支付,仓储用房按60-80元/平方米支付。
县(市)商业用房按40-60元/平方米支付,生产用房按60-80元/平方米支付,办公用房按30-40元/平方米支付,仓储用房按40-60元/平方米支付。
建制镇商业用房按30-40元/平方米支付,生产用房按40-60元/平方米支付,办公用房按20-30元/平方米支付,仓储用房按30-40元/平方米支付。
征收生产经营性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予以适当补偿。
法律分析:
本规划长治高新区起步区范围东至太焦城际铁路-东环线,南至太行西街,西至太焦铁路,北至规划科创大道,总面积40.68平方公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山西长治征地补偿标准:
一类区片范围:
西部山区,补偿标准:
水田/水浇地:
54868元/亩;
旱地/园地:
27434元/亩;
林地:
13717元/亩;
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
6858.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
中部丘陵区,补偿标准:
水田/水浇地:
58144元/亩。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一、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山西长治征地补偿标准:
一类区片范围:
西部山区,补偿标准:
水田/水浇地:
54868元/亩;
旱地/园地:
27434元/亩;
林地:
13717元/亩;
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
6858.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
中部丘陵区,补偿标准:
水田/水浇地:
58144元/亩。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一、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1.住宅房 主城区被征收房屋补偿面积在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450-600元;超过30平方米的,按15-20元/平方米计算。
县(市)被征收房屋补偿面积在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300-450元;超过30平方米的,按10-15元/平方米计算。
建制镇被征收房屋补偿面积在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200-300元;超过30平方米的,按7-10元/平方米计算。
2.非住宅房 主城区商业用房按60-80元/平方米支付,生产用房按80-100元/平方米支付,办公用房按40-50元/平方米支付,仓储用房按60-80元/平方米支付。
县(市)商业用房按40-60元/平方米支付,生产用房按60-80元/平方米支付,办公用房按30-40元/平方米支付,仓储用房按40-60元/平方米支付。
建制镇商业用房按30-40元/平方米支付,生产用房按40-60元/平方米支付,办公用房按20-30元/平方米支付,仓储用房按30-40元/平方米支付。
法律依据:
《长治市城市规划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被征收房屋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补偿面积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单价,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二)非住宅房只作货币补偿。
(三)住宅房自行改为营业房。
有合法经营手续的,按该住宅房的实际经营面积,再给予500元/平方米的经营性补助。
(四)征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福利房、单位自建并由职工居住的宿舍,符合房改条件的,房改后进行补偿;
不符合房改条件,职工已向单位缴纳过集资房款的,房屋征收部门按1500元/平方米补偿房屋权属单位,由房屋权属单位具体实施。
未缴纳过集资房款的,按公产处理,不予补偿,给予权属单位搬迁费补助;
住户确系无住房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五)对长期租住市直管公房(确系本人居住,他处无住房)的被征收人,由所在单位、居委、房管部门开具证明,经认定核实后,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确系经济困难的,可申请政府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房。
(六)征收城镇低保或低收入家庭的房屋,其补偿面积不足45平方米,且他处无住房,选择实物置换的,按不小于45平方米的户型房屋给予定向安置;
选择货币补偿的,对其原有房屋补偿后,被征收人可申请政府廉租房。
第十二条附着物补偿:
被征收人构筑物、厕所、围墙、树木等附属设施的补偿费用,按照《长治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征收附着物补偿指导价》(附件1)及《长治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征收树木补偿指导价》(附件2)执行。
选择实物置换的,实物置换房源已具备相应配套设施,被征收户不需缴纳费用的,不再给予相关配套费补偿。
第十三条政策性补助,包括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
(一)搬迁补助费1.住宅房主城区被征收房屋补偿面积在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450-600元;
超过30平方米的,按15-20元/平方米计算。
县(市)被征收房屋补偿面积在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300-450元;
超过30平方米的,按10-15元/平方米计算。
建制镇被征收房屋补偿面积在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200-300元;
超过30平方米的,按7-10元/平方米计算。
2.非住宅房主城区商业用房按60-80元/平方米支付,生产用房按80-100元/平方米支付,办公用房按40-50元/平方米支付,仓储用房按60-80元/平方米支付。
县(市)商业用房按40-60元/平方米支付,生产用房按60-80元/平方米支付,办公用房按30-40元/平方米支付,仓储用房按40-60元/平方米支付。
建制镇商业用房按30-40元/平方米支付,生产用房按40-60元/平方米支付,办公用房按20-30元/平方米支付,仓储用房按30-40元/平方米支付。
征收生产经营性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予以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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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长治拆迁货币补偿标准,山西长治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审核:尹利兵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