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禹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督导律师,拥有逾18年法律执业经验。他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执业,多年来一直坚持一线办案,专注服务于不良资产处置、资产证券化等金融类服务;企业法律风险、行政风险防控及处置;民商事、行政争端解决。
土地增减挂钩的意思如下:
土地增减挂钩是指在一定区域内,通过对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减少农村建设用地面积,同时在城镇增加相应的建设用地,实现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具体流程包括:
1、开展专项调查,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和整理复垦潜力;
2、编制专项规划,安排项目区规模布局;
3、实施规划,包括土地整理复垦方案和资金预算。
土地增减挂钩的实施效果:
1、节约土地资源:通过对城乡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减少了对新土地的开发需求,促进了土地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
2、促进城乡发展:实现了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有助于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3、改善生态环境:减少了对自然土地的占用,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4、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通过优化土地使用结构,提升了土地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5、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往往伴随着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提升,有助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综上所述,土地增减挂钩是通过整理复垦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农村用地面积,同时增加城镇建设用地,实现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的动态平衡。该政策旨在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土地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第三条
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要保证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法律分析: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第十条 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的管理。
要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明确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规模。
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凡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禁止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
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引导新办乡村工业向建制镇和规划确定的小城镇集中。
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一、土地增减挂钩农户补偿标准是什么1、土地增减挂钩农户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
(2)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收获的不予补偿。
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3)安置补助费。
2、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十)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的管理。
要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编制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明确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规模。
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凡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禁止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
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引导新办乡村工业向建制镇和规划确定的小城镇集中。
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二、土地增减挂钩农户补偿流程是什么1、挂钩试点市、县应当开展专项调查,查清试点地区土地利用现状、权属、等级,分析试点地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和城镇建设用地需求,了解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建新拆旧意愿;
2、挂钩试点市、县应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调查,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统筹安排挂钩试点项目区规模布局,做好与城市、村镇规划等的衔接;
3、项目区实施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分析,项目区规模与范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等情况;
4、项目区实施时序,周转指标规模及使用、归还计划;
拆旧区整理复垦和安置补偿方案,资金预算与筹措等,以及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和项目区实施规划图。
法律分析:
增减挂钩土地征收是属于国家试行的一种土地征收政策,目的是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最终目标。
法律依据: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法律分析:
增减挂钩土地征收是属于国家试行的一种土地征收政策,目的是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最终目标。
法律依据: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法律分析: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第十条 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的管理。
要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明确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规模。
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凡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禁止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
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引导新办乡村工业向建制镇和规划确定的小城镇集中。
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1、农村土地增减挂钩是什么意思
2、增减挂钩后的土地归谁
3、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说白了
4、增减挂钩如何补偿
5、什么叫增减挂钩项目
6、土地增减挂钩是啥意思
7、土地增减挂钩简单的说是什么
8、土地增减挂钩好不好
9、何为土地增减挂钩
10、土地增减挂钩是自愿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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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土地增减挂钩是什么意思,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是什么
内容审核:李春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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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