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杰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征地拆迁经验,迄今为止已参与办理征地、征收、拆迁及房屋纠纷等类型案件百余件。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工作效率高,服务意识强,善于运用多层次、多元主体的纠纷解决方式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
村委会截留拆迁补偿款是不犯法的,但是不犯法的前提是截留的拆迁款项较少,而且是用于本村的建设,并且账目的公开的,如果是私下截取,并且截取的数额较大的,就属于是违法行为,但是对于拆迁款项以及土地征收的补偿款项,都应当由本村的全体村民决定分配的比例和分配方式。
一、村委会截留拆迁补偿款犯法吗?
犯法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委会截留部分征地补偿款用于本村公共事业建设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但如果截留补偿款过多,并且未经村民表决的,就是违法的行为。
《民法典》:
1、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2、第二百六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拆迁自建房或者是商品房等的,都是需要由拆迁机构进行拆迁赔偿之后才能实施拆迁行为的,如果是不支付拆迁补偿费或者是进行产权置换、拆迁安置补偿费、搬迁补偿费等的,被拆迁户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主张对方违法拆迁,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1、征地补偿款被村委会截留了怎么办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涉及征收拆迁补偿款使用、分配和处分的重要问题,并不是村委会或者个别人就可以私自决定,一定要通过由全体村民参加的村民会议,让大家充分知晓、民主决定才可以。
如果没有履行这些基本程序就做出决定,那么就是违法的。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
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如果在土地征收中,如果发现土地补偿款被截留了,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反映无果的,可能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村委会有权预留补偿款吗?在司法实践里,对于各种征收补偿,最容易出现争议的就是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这一项,因为这笔款项是打到村委会的账户上的,而像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是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的。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具有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的权限。
村委会处理村集体公共管理事项,可以预留一定比例的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村内的公共建设或者公益用途,剩余部分发放到村民手中。
3、村委会预留多少合适?具体能提留多少比例的土地补偿费,属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重大事项,需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未经正当程序表决的预留比列是不合法的。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8条中,就村委会是否能够预留一部分土地补偿款作出了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在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土地的补偿款村委会其实是可以预留部分,但预留下来的土地补偿款一般是用在村内的公共建设或者公益用途,也就是说预留的土地补偿款并不意味着就进了村主任等的私人腰包。
法律分析:
村委会扣留土地补偿款不违法,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
事实上,截留部分补偿款也都是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该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收支状况向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大家的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民法典》规定,土地补偿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规定,对于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需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也可以委托代表进行。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将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建立村务档案。
事实上,截留部分补偿款也都是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
当然也有其他情况,比如村委会会议承包经营权证上登记的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符而扣发一部分费用。
但是,村民会议作出分配决议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如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这些法定程序的设计有利于保证农民对涉及自身权益的事情上能够有充分的自主参与权。
一、村委会截留拆迁补偿款犯法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委会截留部分征地补偿款用于本村公共事业建设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但如果截留补偿款过多,并且未经村民表决的,就是违法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二百六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民法典》规定,土地补偿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规定,对于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需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也可以委托代表进行。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将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建立村务档案。
事实上,截留部分补偿款也都是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
当然也有其他情况,比如村委会会议承包经营权证上登记的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符而扣发一部分费用。
但是,村民会议作出分配决议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如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这些法定程序的设计有利于保证农民对涉及自身权益的事情上能够有充分的自主参与权。
一、村委会截留拆迁补偿款犯法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委会截留部分征地补偿款用于本村公共事业建设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但如果截留补偿款过多,并且未经村民表决的,就是违法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二百六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1、征地补偿款被村委会截留了怎么办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涉及征收拆迁补偿款使用、分配和处分的重要问题,并不是村委会或者个别人就可以私自决定,一定要通过由全体村民参加的村民会议,让大家充分知晓、民主决定才可以。
如果没有履行这些基本程序就做出决定,那么就是违法的。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
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如果在土地征收中,如果发现土地补偿款被截留了,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反映无果的,可能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村委会有权预留补偿款吗?在司法实践里,对于各种征收补偿,最容易出现争议的就是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这一项,因为这笔款项是打到村委会的账户上的,而像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是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的。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具有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的权限。
村委会处理村集体公共管理事项,可以预留一定比例的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村内的公共建设或者公益用途,剩余部分发放到村民手中。
3、村委会预留多少合适?具体能提留多少比例的土地补偿费,属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重大事项,需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未经正当程序表决的预留比列是不合法的。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8条中,就村委会是否能够预留一部分土地补偿款作出了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在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土地的补偿款村委会其实是可以预留部分,但预留下来的土地补偿款一般是用在村内的公共建设或者公益用途,也就是说预留的土地补偿款并不意味着就进了村主任等的私人腰包。
1、拆迁补偿款被截留的后果
2、拆迁补偿款被截留怎么处理
3、拆迁补偿款被截留怎么办
4、拆迁补偿款被截留什么意思
5、拆迁被政府截留案例
6、房子拆迁安置了截留补偿款怎么办
7、拆迁补偿款截图
8、拆迁款被独吞了怎么办
9、被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
10、拆迁补偿款能冻结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补偿款被截留,村委会截留拆迁补偿款犯法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款被截留,村委会截留拆迁补偿款怎么办?
内容审核:白云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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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