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拆迁补偿款是否属于遗产,公租房腾退补偿款 是否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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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杰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征地拆迁经验,迄今为止已参与办理征地、征收、拆迁及房屋纠纷等类型案件百余件。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工作效率高,服务意识强,善于运用多层次、多元主体的纠纷解决方式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

公房拆迁补偿款是否属于遗产,公租房腾退补偿款 是否算遗产

一、公租房腾退补偿款 是否算遗产

公租房腾退补偿款不算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公租房腾退补偿款并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而是由于政策或合同等原因,在公租房被收回时给予承租人的一种经济补偿。

公租房的产权归属于国家或单位,承租人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因此公租房本身并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腾退补偿款是针对公租房承租人因腾退而产生的损失进行补偿的费用,其性质属于补偿而非遗产。这些补偿款通常用于帮助承租人重新安置或解决因腾退而产生的临时困难,并非作为遗产供其继承人继承。

综上所述,公租房腾退补偿款不属于遗产范畴,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二、公租房腾退怎么补偿

公租房腾退补偿各地有所不同,以北京为例,自愿腾退的直管公房承租人领取货币补偿后,可申请区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房源和公租房房源,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优先配售配租。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单位公租房拆有没有补偿

单位的公租房拆迁,补偿该给单位。

公租房的所有权并不是归承租人所有的,所以承租人不能获得房屋价值的补偿,但承租人可以获得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而因公租房拆迁获得的补偿款,是属于个人财产,死亡后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怎么申请公租房

(一)申请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等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将资料交与他们进行审核。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居委会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次审核,建立入户调查记录,对申请人的居住情况,家庭人口,收入情况和实际困难程度进行考察核实。

(三)初次审核结束以后,调查结果会进行公示,并将结果上报给区住房保障部门。

(四)区保障部门会进行复审,进行核实,再次确认申请人的信息。

(五)核实完毕以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将结果汇报给市住房保障部门核准,核准通过以后,市保障部门会将结果公示,申请人进入公租房轮候顺序。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三、公租房腾退应该怎么补偿

法律分析:

具有下列情形时,公租房应当腾退:

(一)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

(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的;

(三)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四)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五)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

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四、公租房腾退情形有哪些

公租房拆迁款继承的规定是: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公租房拆迁,要的是现金,这是遗产吗?

公租房拆迁款继承的规定是: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你好,公租房拆迁,要的是现金,这是遗产吗?

公租房拆迁款继承的规定是: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邵律师,300万现金征收遗产税是多少?

法律分析:

遗产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征遗产税总额=应征税遗产净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国家遗产税的征收标准又分以下五种情况。

1、不超过50万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0万元;

2、超过50万至200万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万元;

3、超过200万至500万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5万元;

4、超过500万至1000万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75万元;

5、超过1000万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数175万元。

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死亡前5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应纳税遗产净额=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总额—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允许在应征税遗产总额扣除的金额—免征额(20万)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现金遗产继承纠纷案申请再审?

遗产继承纠纷的流程:

原告首先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遗产纠纷,最后依法判决,判决生效后,遗产继承开始。

法院在开庭审理民事案件时,一般按照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由全体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遗产继承中现金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现金遗产的继承:

现金的继承和别的遗产一样,当事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的,按法定顺序来继承,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是遗产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原则上应该等额分配遗产。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即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五、公租房拆迁要求现金补偿,这算作遗产吗?

公租房拆迁款继承的规定是: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公租房拆迁,要的是现金,这是遗产吗?

公租房拆迁款继承的规定是: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你好,公租房拆迁,要的是现金,这是遗产吗?

公租房拆迁款继承的规定是: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邵律师,300万现金征收遗产税是多少?

法律分析:

遗产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征遗产税总额=应征税遗产净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国家遗产税的征收标准又分以下五种情况。

1、不超过50万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0万元;

2、超过50万至200万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万元;

3、超过200万至500万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5万元;

4、超过500万至1000万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75万元;

5、超过1000万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数175万元。

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死亡前5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应纳税遗产净额=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总额—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允许在应征税遗产总额扣除的金额—免征额(20万)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现金遗产继承纠纷案申请再审?

遗产继承纠纷的流程:

原告首先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遗产纠纷,最后依法判决,判决生效后,遗产继承开始。

法院在开庭审理民事案件时,一般按照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由全体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遗产继承中现金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现金遗产的继承:

现金的继承和别的遗产一样,当事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的,按法定顺序来继承,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是遗产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原则上应该等额分配遗产。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即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六、公房腾退只补偿承租人

公租房腾退补偿各地有所不同,以北京为例,自愿腾退的直管公房承租人领取货币补偿后,可申请区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房源和公租房房源,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优先配售配租。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单位公租房拆有没有补偿

单位的公租房拆迁,补偿该给单位。

公租房的所有权并不是归承租人所有的,所以承租人不能获得房屋价值的补偿,但承租人可以获得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而因公租房拆迁获得的补偿款,是属于个人财产,死亡后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怎么申请公租房

(一)申请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等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将资料交与他们进行审核。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居委会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次审核,建立入户调查记录,对申请人的居住情况,家庭人口,收入情况和实际困难程度进行考察核实。

(三)初次审核结束以后,调查结果会进行公示,并将结果上报给区住房保障部门。

(四)区保障部门会进行复审,进行核实,再次确认申请人的信息。

(五)核实完毕以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将结果汇报给市住房保障部门核准,核准通过以后,市保障部门会将结果公示,申请人进入公租房轮候顺序。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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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白云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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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拆迁补偿款是否属于遗产,公租房腾退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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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09月16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09月16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09月16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09月1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6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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