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处理行政系列案件。从业以来参与办理行政系列案件126多件,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奖牌等。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没有的:
1、女方的户口未迁入男方的户口所在地的,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不能享受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包括拆、迁补偿);
3、男方可以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负责人(如: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一、退休户口可以迁回农村吗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迁回农村的:
1、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在农村,并且本人或者父母的户口本内,无其他子女等),并且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
2、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户籍的”非农业“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当地挂靠(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1、父母仍是农村户口:如果父母还是居住在农村,只要有一方是农村户口的,子女可以将户口迁回。
但是子女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未婚且无固定工作。未满18岁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将迁回;满18岁则需提供想干证明资料,如无业证明、未婚证明等。
2、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是城镇户口,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者:一对夫妻,如果仅有一方是城镇户口,并且另外一方的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的可以申请户口回迁。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个人的无业证明和结婚证明。
3、虽然户口迁出,但实际生活在农村:这类人自己或者直系亲属在农村有房屋,有承包地,他们实际上长期在农村生活。
虽然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但是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承包地使用证明后,可以将户口回迁。
二、女子结婚户口未迁出,本村土地征收能享受吗
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中的妇女,结婚后户口仍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并履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义务的,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股权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平等的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法律分析: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没有的:
1、女方的户口未迁入男方的户口所在地的,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不能享受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包括拆、迁补偿);
3、男方可以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负责人(如:
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
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
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法律依据: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第四条 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
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
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一、女方户口在娘家拆迁能分房吗1、女方户口在娘家拆迁是否能分房,视情况而定:
(1)如果当地是以户口与人数来安排拆迁分房,女方就可以分到拆迁房;
(2)但是,如果是以居住面积来安排拆迁分房,此时女方就分不到拆迁房。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房屋拆迁的流程是什么房屋拆迁的流程如下: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法律分析:
结婚后女方户口没有迁到男方所在地时,男方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拆迁的,女方不能获得征收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
结婚后女方户口没有迁到男方所在地时,男方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拆迁的,女方不能获得征收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没有的:
1、女方的户口未迁入男方的户口所在地的,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不能享受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包括拆、迁补偿);
3、男方可以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负责人(如:
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
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
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法律依据: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第四条 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
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
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1、拆迁补偿政策户口未迁入如何处理呢
2、拆迁户口不迁走有什么影响
3、拆迁户口没迁
4、拆迁不迁户口有安置补偿吗
5、拆迁户口没有过来有份吗
6、拆迁补偿户口不在拆迁地有影响吗
7、拆迁户口没分开有影响吗
8、拆迁户口在里面从来没居住过有补偿吗
9、拆迁户口没迁过来
10、拆迁后户口没有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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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政策户口未迁入如何处理,夫家拆迁女方户口未迁入能享受吗?
内容审核:吕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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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咨询和付费咨询,差在哪里?
12348 和法律援助,能解决拆迁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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