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从事征地拆迁方向业务。曾先后任职于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公司法务部门,有一定的法律行业工作经历,熟悉检察系统、公司法律风险规避等具体实务。
【案情】小A员工在入职北京的M公司时,自愿签署了《放弃社保声明书》,M公司不为小A缴纳社会保险,每月给小A1000元的“社保补贴”。小A觉得一来一回自己“多赚”了不少。几个月后,小A不想干了,于是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为由,对公司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案件评析】
想不到吧,劳动仲裁和法院都支持了小A的诉请!裁决理由一致:
1、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强制性义务,该法定义务不因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约定而变更或免除。换言之,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声明无效,企业更不应当执行该无效声明。
2、员工《放弃社保声明书》是否是自愿签署在所不问,员工是否存在出尔反尔的过错在所不问,不会因为员工系自愿而减轻或免除企业的法定义务或责任。这里就赋予了企业更高的注意义务、谨慎义务。
3、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主张经济补偿,于法有据。
{"ctype":2,"value":"63d0f703918fa0ec7fc8f796349759ee3d6ddb1a","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63d0f703918fa0ec7fc8f796349759ee3d6ddb1a?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5、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4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中包括用人单位负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而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效力如何认定?
用人单位负有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责任,劳动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中包括社会保险费,而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无效。
{"ctype":2,"value":"279759ee3d6d55fbcfc9e5bd7f224f4a20a4dd1a","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279759ee3d6d55fbcfc9e5bd7f224f4a20a4dd1a?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所以说】
对于不愿上社保的员工,企业应当审慎对待。如果发生本案情况,企业不仅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保,可能面临社保局行政处罚;还要费力追回已付给员工的“社保补贴”、还有垫付的其社保个人承担部分;还会被员工“反咬一口”:如果员工发生就医、工伤等事故,企业还需承担应上未上社保的赔偿责任,员工可能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可谓后患无穷。
各地方的司法实践虽不统一,但基本形成了企业和员工约定放弃缴纳社保的做法无效的一致意见。只是有地方法院认为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不属于企业一方的原因导致的,因而不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温馨提示】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如有争议,建议咨询和委托律师办理。
法律分析:
不可以。
即使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出具《放弃购买社保承诺书》或者出具其他相关意思表示的相关文件,用人单位不免除购买社保的义务,依法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员工不可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相关规定如下:
1、员工不可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的会令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罚款;
3、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4、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法律分析:
单位让签自愿放弃社保违法。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一项强制性义务,单位让签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违背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与法定义务向冲突,在法律上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法律分析:
单位让签自愿放弃社保违法。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一项强制性义务,单位让签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违背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与法定义务向冲突,在法律上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法律分析:
不可以。
即使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出具《放弃购买社保承诺书》或者出具其他相关意思表示的相关文件,用人单位不免除购买社保的义务,依法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1、闸北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2、闸北区企业拆迁补偿公示
3、闸北区企业拆迁补偿政策
4、闸北区动迁补偿价格2019
5、闸北动迁公司
6、闸北区拆迁办
7、闸北动迁实业有限公司
8、2020年闸北区动迁
9、上海市闸北区动迁办公室
10、闸北区动迁安置房源在哪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闸北区企业拆迁补偿,「劳动法11」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却可以反咬公司一口!”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闸北区企业拆迁补偿,企业让员工签自愿放弃社保合法吗
内容审核:于艳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