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办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案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思路清晰,逻辑缜密,法律分析能力强,服务态度及办案水平,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在拆迁谈判中,作为被拆迁方,你可以考虑以下三句话作为谈判的出发点:
“我希望我们能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公平合理地讨论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具体事项。”这句话明确提出了谈判的基础和法律依据,有助于引导谈判走向正规和公平。
“我希望补偿金额能充分考虑到我房屋的实际价值,包括地理位置、建筑结构、装修等因素。”这句话强调了补偿金额应与实际价值相符,提醒拆迁方在评估补偿金额时要全面考虑。
“在搬迁过程中,我希望能得到足够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以及合理的搬迁期限和过渡方式。”这句话关注了搬迁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需求,表达了被拆迁方对拆迁过程的合理期望。
以上三句话可以作为拆迁谈判的开场白或核心要点,有助于被拆迁方在谈判中明确立场、表达需求,并争取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也要注意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谈判策略,以达到最佳的谈判效果。
1、我也不知道啊,你说的那些我们老百姓都不懂。
这是很多的被拆迁人一定会说的一句话,说的时候自然是百般委屈,我见犹怜。
对于拆迁领域的不了解,值得被原谅吗?当然,对于很多被拆迁人而言,没有遇到拆迁的话,拆迁在他们心中就是两个普通的字眼而已。
即使是对于非专业的拆迁律师而言,拆迁领域也是陌生的。
随着现在业务的精细化,律师们更加专注于自己的领域,所以请一位民事律师来进行拆迁维权也是很不现实的。
但是,被原谅就会被宽容吗?不是的,因为拆迁不会对你宽容,拆迁人更不会对你宽容。
这时候怎么办?既然没有人施予怜悯,那么只能自强。
多方的收集信息,弥补自身知识和经验的不足。
但是在收集信息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辨别真伪,不要良莠不齐的一并接收。
比如《2015年一号文件》,有多少人对此深信不疑,却不去想想这背后是不是真的有制定的可能性。
咨询专业律师,获得专业帮助,这才是被拆迁维权的正确开始步骤。
2、爱怎么样怎么样,我就是不搬。
在拆迁谈判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要激化矛盾。
我们是在进行谈判,不是吵架,此时不要过分的情绪激动。
虽然拆迁律师很能体谅各位对于不公平的补偿方案的气愤,但是此时有理真的是在声高吗?拆迁律师想说真的不是的,因为有的时候声音越大,反而是越心虚的表现。
在我们的合理要求不能达到满足的时候,一定要记得,你现在就是喊破喉咙,补偿也不会随之提高到的。
3、我一定要到XX万,否则别想让我搬家。
为什么此时不让各位这样的进行报价呢。
第一,随口的报价过早的暴露了自己的底线,后续再提升补偿也是很难达到的,此时的行为就是给自己设置了一块天花板,给自己的补偿设置了一个上线。
同时,随口的报价可能会有漫天要价之嫌,轻易的报价很容易让对方觉得这个补偿是高要了的。
其实不论是什么样的补偿对方都会觉得这个补偿是高的,因此这不是一条上策。
那么什么是上策呢?那就是谈判的时候一定要多听少说,听到对方的报价和自己的实际损失进行比较与衡量,如果不能弥补你的损失,那么谈判也不要走向激烈的破裂。
补偿不合理,那么我们就不要签字,在后续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维权。
4、流血牺牲不可怕类的言论。
一、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拆迁谈判技巧二十条如下:
1、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这是拆迁协商谈判前的准备工作;
2、少说多听,不要轻易亮底。
征收方第一次来上门谈判,其实也是来摸你的底的,探探你的情况和心理预期;
3、跟有决定权的人谈判。
与对方谈判有意义的前提是双方对谈判结果都有执行权,也就是要确定和你谈判的是能说了算的人;
4、合理报价,不漫天要价。
给自己定一个心理预期价是谈判前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也是大家比较犹豫和不容易确定的;
5、找出征收方的违法点,以备灵活运用。
征收方在拆迁整个过程中的违法点经常是很多的,如主体不符、征收决定作出不合法、评估程序违法等;
6、房子不能轻易搬,签订协议要谨慎。
房子和拆迁补偿协议是和征收方谈判时的两个重要的砝码;
7、适时提起法律程序阻滞违法拆迁进程。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一、我也不知道啊,你说的那些我们老百姓都不懂。
二、爱怎么样怎么样,我就是不搬。
三、我一定要到xx万,否则别想让我搬家。
四、流血牺牲不可怕类的言论。
这种言论就是很多的被拆迁人在面对拆迁的时候,会觉得若为补偿故,一切皆可抛。
流血流泪不可怕吗?拆迁律师认为还是很可怕的。
之前发生的种种流血事
件,留下的也许是被解决的冤屈,但破碎和千疮百孔的家庭谁来弥补与拯救。
拆迁律师特别奉劝各位一句,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也许出于一时的愤慨,采取相对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但是其实冷静下来思考,会发现绕开头脑发热的时期,会发现问题还是有解决的方式,维权要理智。
直白的说一句,人不在了,要钱有什
么用呢?有人说,我就是要出了心里这口气,拆迁律师只想问问各位,敌未伤却先自损八百的方式,真的划得来吗?
一、我也不知道啊,你说的那些我们老百姓都不懂。
二、爱怎么样怎么样,我就是不搬。
三、我一定要到xx万,否则别想让我搬家。
四、流血牺牲不可怕类的言论。
这种言论就是很多的被拆迁人在面对拆迁的时候,会觉得若为补偿故,一切皆可抛。
流血流泪不可怕吗?拆迁律师认为还是很可怕的。
之前发生的种种流血事
件,留下的也许是被解决的冤屈,但破碎和千疮百孔的家庭谁来弥补与拯救。
拆迁律师特别奉劝各位一句,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也许出于一时的愤慨,采取相对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但是其实冷静下来思考,会发现绕开头脑发热的时期,会发现问题还是有解决的方式,维权要理智。
直白的说一句,人不在了,要钱有什
么用呢?有人说,我就是要出了心里这口气,拆迁律师只想问问各位,敌未伤却先自损八百的方式,真的划得来吗?
1、我也不知道啊,你说的那些我们老百姓都不懂。
这是很多的被拆迁人一定会说的一句话,说的时候自然是百般委屈,我见犹怜。
对于拆迁领域的不了解,值得被原谅吗?当然,对于很多被拆迁人而言,没有遇到拆迁的话,拆迁在他们心中就是两个普通的字眼而已。
即使是对于非专业的拆迁律师而言,拆迁领域也是陌生的。
随着现在业务的精细化,律师们更加专注于自己的领域,所以请一位民事律师来进行拆迁维权也是很不现实的。
但是,被原谅就会被宽容吗?不是的,因为拆迁不会对你宽容,拆迁人更不会对你宽容。
这时候怎么办?既然没有人施予怜悯,那么只能自强。
多方的收集信息,弥补自身知识和经验的不足。
但是在收集信息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辨别真伪,不要良莠不齐的一并接收。
比如《2015年一号文件》,有多少人对此深信不疑,却不去想想这背后是不是真的有制定的可能性。
咨询专业律师,获得专业帮助,这才是被拆迁维权的正确开始步骤。
2、爱怎么样怎么样,我就是不搬。
在拆迁谈判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要激化矛盾。
我们是在进行谈判,不是吵架,此时不要过分的情绪激动。
虽然拆迁律师很能体谅各位对于不公平的补偿方案的气愤,但是此时有理真的是在声高吗?拆迁律师想说真的不是的,因为有的时候声音越大,反而是越心虚的表现。
在我们的合理要求不能达到满足的时候,一定要记得,你现在就是喊破喉咙,补偿也不会随之提高到的。
3、我一定要到XX万,否则别想让我搬家。
为什么此时不让各位这样的进行报价呢。
第一,随口的报价过早的暴露了自己的底线,后续再提升补偿也是很难达到的,此时的行为就是给自己设置了一块天花板,给自己的补偿设置了一个上线。
同时,随口的报价可能会有漫天要价之嫌,轻易的报价很容易让对方觉得这个补偿是高要了的。
其实不论是什么样的补偿对方都会觉得这个补偿是高的,因此这不是一条上策。
那么什么是上策呢?那就是谈判的时候一定要多听少说,听到对方的报价和自己的实际损失进行比较与衡量,如果不能弥补你的损失,那么谈判也不要走向激烈的破裂。
补偿不合理,那么我们就不要签字,在后续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维权。
4、流血牺牲不可怕类的言论。
一、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1、拆迁补偿安置怎么与拆迁方谈判呢
2、拆迁安置谈判技巧
3、拆迁补偿如何谈判
4、拆迁补偿谈判技巧
5、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范本
6、拆迁赔偿谈判技巧
7、拆迁补偿安置程序
8、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注意些什么
9、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10、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署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补偿安置怎么与拆迁方谈判,与拆迁方谈判三句话”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安置怎么与拆迁方谈判,被拆迁人在拆迁谈判中不能说的话
内容审核:吴彤彤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