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开发商如何谈补偿,拆迁谈判中有哪些话不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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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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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团体性征地拆迁案件

擅长处理征地拆迁方面的大案和疑难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丰富,办案风格以理性、干练、高效著称,代理的征地拆迁维权案件遍及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安徽、福建、河北、河南、广东、广西、贵州、内蒙、辽宁、吉林、甘肃等多个省市。

拆迁开发商如何谈补偿,与拆迁方谈判三句话

一、与拆迁方谈判三句话

在拆迁谈判中,作为被拆迁方,你可以考虑以下三句话作为谈判的出发点:

“我希望我们能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公平合理地讨论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具体事项。”这句话明确提出了谈判的基础和法律依据,有助于引导谈判走向正规和公平。

“我希望补偿金额能充分考虑到我房屋的实际价值,包括地理位置、建筑结构、装修等因素。”这句话强调了补偿金额应与实际价值相符,提醒拆迁方在评估补偿金额时要全面考虑。

“在搬迁过程中,我希望能得到足够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以及合理的搬迁期限和过渡方式。”这句话关注了搬迁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需求,表达了被拆迁方对拆迁过程的合理期望。

以上三句话可以作为拆迁谈判的开场白或核心要点,有助于被拆迁方在谈判中明确立场、表达需求,并争取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也要注意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谈判策略,以达到最佳的谈判效果。

二、拆迁如何谈判

一、我也不知道啊,你说的那些我们老百姓都不懂。

 二、爱怎么样怎么样,我就是不搬。

三、我一定要到xx万,否则别想让我搬家。

 四、流血牺牲不可怕类的言论。

  这种言论就是很多的被拆迁人在面对拆迁的时候,会觉得若为补偿故,一切皆可抛。

流血流泪不可怕吗?拆迁律师认为还是很可怕的。

之前发生的种种流血事

件,留下的也许是被解决的冤屈,但破碎和千疮百孔的家庭谁来弥补与拯救。

拆迁律师特别奉劝各位一句,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也许出于一时的愤慨,采取相对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但是其实冷静下来思考,会发现绕开头脑发热的时期,会发现问题还是有解决的方式,维权要理智。

直白的说一句,人不在了,要钱有什

么用呢?有人说,我就是要出了心里这口气,拆迁律师只想问问各位,敌未伤却先自损八百的方式,真的划得来吗?

三、拆迁谈判中有哪些话不能说

1、我也不知道啊,你说的那些我们老百姓都不懂。

这是很多的被拆迁人一定会说的一句话,说的时候自然是百般委屈,我见犹怜。

对于拆迁领域的不了解,值得被原谅吗?当然,对于很多被拆迁人而言,没有遇到拆迁的话,拆迁在他们心中就是两个普通的字眼而已。

即使是对于非专业的拆迁律师而言,拆迁领域也是陌生的。

随着现在业务的精细化,律师们更加专注于自己的领域,所以请一位民事律师来进行拆迁维权也是很不现实的。

但是,被原谅就会被宽容吗?不是的,因为拆迁不会对你宽容,拆迁人更不会对你宽容。

这时候怎么办?既然没有人施予怜悯,那么只能自强。

多方的收集信息,弥补自身知识和经验的不足。

但是在收集信息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辨别真伪,不要良莠不齐的一并接收。

比如《2015年一号文件》,有多少人对此深信不疑,却不去想想这背后是不是真的有制定的可能性。

咨询专业律师,获得专业帮助,这才是被拆迁维权的正确开始步骤。

2、爱怎么样怎么样,我就是不搬。

在拆迁谈判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要激化矛盾。

我们是在进行谈判,不是吵架,此时不要过分的情绪激动。

虽然拆迁律师很能体谅各位对于不公平的补偿方案的气愤,但是此时有理真的是在声高吗?拆迁律师想说真的不是的,因为有的时候声音越大,反而是越心虚的表现。

在我们的合理要求不能达到满足的时候,一定要记得,你现在就是喊破喉咙,补偿也不会随之提高到的。

3、我一定要到XX万,否则别想让我搬家。

为什么此时不让各位这样的进行报价呢。

第一,随口的报价过早的暴露了自己的底线,后续再提升补偿也是很难达到的,此时的行为就是给自己设置了一块天花板,给自己的补偿设置了一个上线。

同时,随口的报价可能会有漫天要价之嫌,轻易的报价很容易让对方觉得这个补偿是高要了的。

其实不论是什么样的补偿对方都会觉得这个补偿是高的,因此这不是一条上策。

那么什么是上策呢?那就是谈判的时候一定要多听少说,听到对方的报价和自己的实际损失进行比较与衡量,如果不能弥补你的损失,那么谈判也不要走向激烈的破裂。

补偿不合理,那么我们就不要签字,在后续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维权。

4、流血牺牲不可怕类的言论。

一、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四、拆迁谈判技巧二十条

拆迁谈判技巧二十条如下:

1、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这是拆迁协商谈判前的准备工作;

2、少说多听,不要轻易亮底。

征收方第一次来上门谈判,其实也是来摸你的底的,探探你的情况和心理预期;

3、跟有决定权的人谈判。

与对方谈判有意义的前提是双方对谈判结果都有执行权,也就是要确定和你谈判的是能说了算的人;

4、合理报价,不漫天要价。

给自己定一个心理预期价是谈判前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也是大家比较犹豫和不容易确定的;

5、找出征收方的违法点,以备灵活运用。

征收方在拆迁整个过程中的违法点经常是很多的,如主体不符、征收决定作出不合法、评估程序违法等;

6、房子不能轻易搬,签订协议要谨慎。

房子和拆迁补偿协议是和征收方谈判时的两个重要的砝码;

7、适时提起法律程序阻滞违法拆迁进程。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被拆迁人在拆迁谈判中不能说的话

一、我也不知道啊,你说的那些我们老百姓都不懂。

 二、爱怎么样怎么样,我就是不搬。

三、我一定要到xx万,否则别想让我搬家。

 四、流血牺牲不可怕类的言论。

  这种言论就是很多的被拆迁人在面对拆迁的时候,会觉得若为补偿故,一切皆可抛。

流血流泪不可怕吗?拆迁律师认为还是很可怕的。

之前发生的种种流血事

件,留下的也许是被解决的冤屈,但破碎和千疮百孔的家庭谁来弥补与拯救。

拆迁律师特别奉劝各位一句,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也许出于一时的愤慨,采取相对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但是其实冷静下来思考,会发现绕开头脑发热的时期,会发现问题还是有解决的方式,维权要理智。

直白的说一句,人不在了,要钱有什

么用呢?有人说,我就是要出了心里这口气,拆迁律师只想问问各位,敌未伤却先自损八百的方式,真的划得来吗?

六、拆迁谈判中,这三句话被拆迁人一定要谨慎说!

法律分析:

谈判对象要有选择性:

在涉及到提出拆迁补偿要求的问题上,一般在进行第一轮报价前可以与一般的工作人员先行了解,通过实际没有谈判权限的工作人员反应自己较高或者认为无法达到的报价,通过对其向上反馈结果的试探、从其字里行间获取有用信息,了解对方的可承受价格与底线。

其次,从谈判技巧上讲,也不主张在谈判的一开始就与高层人员交谈,这样能保证较大的回旋余地,等到在项目调查和其他渠道中抓住对方的把柄和短处,足以撼动谈判的地位时候找到高层人员,一锤定音。

最后,多方的获取信息也极为重要,一般高层的信号都会逐级通过工作人员释放出来,及时的把握信息、判断形势,有利于最终获得最理想的谈判结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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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开发商如何谈补偿,被拆迁人在拆迁谈判中不能说的话

内容审核:黄晓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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