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过多年法学专业系统的培训和学习,对行政诉讼法有独到且深入的见解,征收拆迁案件处理经验丰富。自执业以来,处理了大量的行政诉讼案件,尤其擅长处理房屋征收、企业征收纠纷等。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办理过户后,相对方不履行付款义务怎么办?房屋买卖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却具有本身的特殊性:国家管理严格、过户办理烦难、合同款项往往较大。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协助相对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对方拒绝支付剩余款项,房屋出卖方往往更容易陷入被动境地......
当我们面对这种被动境地,该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在此,张华律师以当下一则发生在北京的真实案例为您解析。
案情简介
{"ctype":2,"value":"cf1b9d16fdfaaf51294410249e5494eef11f7a82","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cf1b9d16fdfaaf51294410249e5494eef11f7a82?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当事人安先生生活在北京市顺义区,因自身经济出现问题,不得以决定将其自己唯一的一套房子卖掉。2020年9月,安先生觅得合适的买家柳先生,经过一番交涉,双方敲定价格,验证过各项手续之后,便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奈何柳先生手头资金有限,安先生觉得既然合同已经签订,再解除合同、重新找买家也比较麻烦,便同意柳先生签订欠条后在第二年二月支付完毕剩余款项50万元。而且安先生不仅将房屋交付给了对方,还在对方支付过半款项后协助对方办理了过户手续。结果到了第二年二月双方约定的日期,柳先生仍然以手头不宽裕为由多次推脱。房屋合同已经签了,房屋过户也办理了,房子也住上了,柳先生自然是不愿意再支付剩余的房款。这可愁坏了安先生,本身是好心为对方办过户、好心给对方时间筹集资金,结果不仅没得到应有的感谢,反而连自己赢得的房屋出售款项都没拿全!无奈之下,刘先生认为只能求助于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于是辗转找到在房屋纠纷方面经验丰富的张华律师为其解决问题。
维权有方
{"ctype":2,"value":"fcfaaf51f3deb48f50ce3045e21f3a292cf57882","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fcfaaf51f3deb48f50ce3045e21f3a292cf57882?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在初次和安先生会面时,张华便已经提前将基本案情做了整理,同时对安先生现有的证据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了一一分析。案件委托后,救济时效不能耽搁,维权方案需尽快敲定。张华律师通过反复研究案情、结合法律、研究判例,确定了初步诉讼思路。
张律师认为,若以“履行合同”为案由,对方当事人只会面临“履行合同违约的”的压力,若以“解除合同”为突破口,对方则极有可能面临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并赔偿安先生相应的违约金、滞纳金等额外费用的不利境地,到最后“房财两空”。两者中诉讼方式虽然都能维护安先生的合法权益,但给对方施加的压力程度是不同的、可能带给安先生的收益更是相差甚远。于是,张律师以“解除合同”为案由,向顺义区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庭审中,张律师综合原被告双方证据,条款清晰地分析了对方违约的行为,多角度发表了代理意见、引用合同条款及法律条文,最终赢得了法官的支持。而柳先生看到自己可能面临的“房财两空”境地,主动找到法院要求调解,并承诺限期支付剩余房款,并愿意支付违约金,以保住得之不易的房屋所有权。若坚持继续走诉讼程序,当然有为安先生争取更大利益的可能,但考虑到执行难度、回款周期等问题,在听取了安先生的意向后,最终同意该案以法院调解结案。双方达成协议,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柳先生愿意支付安先生房屋尾款50万元、违约金30万元,以及涉案房屋的原有贷款37万元,为了真正解决纠纷双方最终协商一致柳先生支付安先生为112万元,双方针对此房屋买卖再无纠纷。柳先生当日支付安先生房屋尾款50万元,并协议于安先生解除房屋登记异议后40天内支付剩余62万元,若柳先生不按照上述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则面临着31万元的违约金压力。调解书一出,安先生心中的阴霾终于散去,几个月来的奔波也终于获得了令他满意的结果。
律师说法
《民法典》合同编共有526条,几乎占据了《民法典》半壁江山,熟练掌握每个法条的应用要点,并结合众多房屋合同纠纷的经验争取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应当是每个法律从业者的基本功。房屋合同纠纷千案一面,而解决之道不一,不同的诉讼思路、诉讼请求主张、证据组织方式等等,每一点细微的差别,都会造成同样的案情、巨大的判决差异。所谓“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也不是简单要到高金额、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去起诉,而是掌握诉讼策略的灵活性,在众多诉讼策略中找到最适合当事人的策略,最终赢得案件胜诉。
{"ctype":2,"value":"3b292df5e0fe99255fabf8cb26a85edf8cb17182","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3b292df5e0fe99255fabf8cb26a85edf8cb17182?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案情:
两原告系夫妻关系,两被告系夫妻关系。
在济宁市任城区某房屋中介服务中心提供的中介服务下,2021年X月X日原、被告签订《济宁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原告将位于济宁市任城区某花园X号楼X单元X号的自有房屋出售给被告,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为1426000元,该价格不因市场价格的波动或面积的变化而变动。
合同签订后,原告配合被告已将涉案房屋网签备案至被告名下,并且现在已经具备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的条件。
合同签订当月被告就开始入住涉案房屋至今。
被告陆续支付了100万元,但剩余的购房款426000元迟迟不予支付。
合同约定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即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的王其森律师代理本案的原告即房屋出售方向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约定即支付剩余购房款。
起诉后,被告自感理亏,自觉支付了剩余购房款。
2022年代理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全程帮助原告查询被告户籍信息、拟写起诉状、申请立案、参与调解、撤诉等各个环节,依法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对代理律师的高效工作非常满意!
张洁律师前往现场为当事人解决房屋纠纷
法律分析:
委托律师进行诉讼,双方协商委托费用及事项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法律分析:
委托律师进行诉讼,双方协商委托费用及事项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案情:
两原告系夫妻关系,两被告系夫妻关系。
在济宁市任城区某房屋中介服务中心提供的中介服务下,2021年X月X日原、被告签订《济宁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原告将位于济宁市任城区某花园X号楼X单元X号的自有房屋出售给被告,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为1426000元,该价格不因市场价格的波动或面积的变化而变动。
合同签订后,原告配合被告已将涉案房屋网签备案至被告名下,并且现在已经具备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的条件。
合同签订当月被告就开始入住涉案房屋至今。
被告陆续支付了100万元,但剩余的购房款426000元迟迟不予支付。
合同约定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即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的王其森律师代理本案的原告即房屋出售方向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约定即支付剩余购房款。
起诉后,被告自感理亏,自觉支付了剩余购房款。
2022年代理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全程帮助原告查询被告户籍信息、拟写起诉状、申请立案、参与调解、撤诉等各个环节,依法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对代理律师的高效工作非常满意!
1、2018年罗庄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2018年罗庄区房屋拆迁补偿公告
3、2018年罗庄区房屋拆迁补偿政策
4、罗庄区拆迁补偿标准
5、2020年罗庄区拆迁
6、罗庄拆迁政策
7、2021年罗庄区拆迁的村
8、罗庄拆迁办
9、罗庄区拆迁规划
10、罗庄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方案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罗庄区房屋拆迁补偿,商润律所主任律师张华受当事人委托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胜诉”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18年罗庄区房屋拆迁补偿,咨询经济纠纷律师
内容审核:王佳扬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