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滁州市农建小区今年拆迁吗

咨询
马梨梅律师

马梨梅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及民事诉讼

擅长处理征收拆迁纠纷及民事纠纷,曾办理多起行政强拆、行政赔偿、行政征收等案件。

南谯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滁州市农建小区今年拆迁吗

一、滁州市农建小区今年拆迁吗

法律客观:

滁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滁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因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而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应当遵循“依法拆迁、合理补偿安置”的原则,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有利于土地集约和节约利用。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拆迁人是指实施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机构。本办法所称的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第五条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是本市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集体所有土地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市规划、建设、发展与改革、农业、公安、工商、劳动保障、民政、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管理工作。第六条南谯区、琅琊区人民政府和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具体负责本区域内集体所有土地房屋的拆迁和补偿、安置的组织实施工作。第二章拆迁管理第七条集体所有土地征收方案经公告后,市、区各有关部门在拆迁范围内不得办理下列事项:(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二)办理房屋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和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手续;(四)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五)办理入户或分户;(六)核发工商营业执照。征地公告后,擅自办理本条所列事项的,拆迁时不予认定。第八条拆迁人应当依据集体所有土地征收方案、拆迁规划红线图和本办法有关规定,制定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和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第九条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核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和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时,应当公开告知被拆迁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被拆迁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听证。第十条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和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批准之日起五日内发布拆迁公告,公布建设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范围、补偿安置的方式和标准、搬迁期限、救济途径等事项。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公布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方案,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第十一条拆迁人拆迁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可以自行实施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拆迁资质的其他组织实施拆迁。第十二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应当载明补偿标准和金额及其支付期限、安置方式、安置用房地点和面积、安置用房交付期限、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搬家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由市国土局统一监制。第十三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向滁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第十五条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拆迁管理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来信来访地址和其他联系方式。收到举报后,应当落实专人负责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第三章补偿安置规定第十六条拆迁人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房屋用途分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本办法所称住宅用房是指在集体所有土地上依法取得的用于生活起居的房屋。本办法所称非住宅用房是指在集体所有土地上依法取得的除住宅用房以外的生产性、经营性、公益性房屋。未经县级以上规划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拆迁补偿时按原房屋用途认定。第十七条拆迁集体土地房屋按照被拆迁人合法登记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面积或经批准的宅基地审批表、房屋权属证明文件所载明的面积予以合理补偿。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一)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明确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建筑;(二)被拆迁人在取得新宅基地建造住宅用房后,但未依法退还原有宅基地的,其原有的住宅用房;(三)拆迁公告公布后,在拆迁范围内突击抢建、改建、增建的房屋、临时棚点、其他设施等;(四)拆迁公告公布后抢栽的花草、苗木、树木等;(五)其他按规定不予补偿的情形。第十九条住宅用房的拆迁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补偿安置方式。第二十条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其应安置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与认定:(一)被拆迁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按应安置人口的人均40平方米的安置标准计算其应安置面积,超出部分实行货币补偿;(二)被拆迁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按应安置人口人均40平方米补足计算其安置面积;第二十一条被拆迁住房的安置人口是指本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本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中有承包地的。(一)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计入安置人口:1.原为当地户籍的在校大中专学生、现役义务兵、士官(符合国家军人安置政策的除外)、服刑劳教人员等;2.一方户口在本村民小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异地的(异地有宅基地或享受政府福利房政策的除外);3.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户,增加一个安置人口;4.因结婚等原因符合分户条件的,予以分户;

二、滁州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滁州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

1、产权交换式补偿。

2、货币补偿。

滁州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1、滁州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迁货币补偿方式:

1、房屋价值补偿2、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3、其他补偿项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滁州拆迁政策

法律分析:

一、 补偿安置标准及费用

本次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5〕24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滁政办〔2015〕37号)文件规定执行。

征收土地补偿费总费用为1902.8317万元。

其中:

1、土地补偿费标准分别为农用地14960元/亩设用地7480元/亩,总计650.0487万元2、安置补助费标准分别为农用地28050元/亩,建设用地14025元/亩,总计1218.8412万元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分别按滁政办〔2015〕37号文执行,其中青苗补偿费总计33.0834万元面附着物补偿费总计0.8584万元。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支付,支付清单提供给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琅琊山旅游区分局。

(一)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口安置

本次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口173人,采取货币补偿和养老保险方式安置:

1、征地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方式。

土地补偿费的70%和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户。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安置。

土地补偿费的24%划入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专户。

参加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在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时,从次月起按照标准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

3、土地补偿费的6%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

法律依据:

《滁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

四、滁州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规定

律师解答:

一、 补偿安置标准及费用

本次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5〕24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滁政办〔2015〕37号)文件规定执行。

征收土地补偿费总费用为1902.8317万元。

其中:

1、土地补偿费标准分别为农用地14960元/亩设用地7480元/亩,总计650.0487万元2、安置补助费标准分别为农用地28050元/亩,建设用地14025元/亩,总计1218.8412万元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分别按滁政办〔2015〕37号文执行,其中青苗补偿费总计33.0834万元面附着物补偿费总计0.8584万元。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支付,支付清单提供给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琅琊山旅游区分局。

(一)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口安置

本次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口173人,采取货币补偿和养老保险方式安置:

1、征地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方式。

土地补偿费的70%和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户。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安置。

土地补偿费的24%划入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专户。

参加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在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时,从次月起按照标准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

3、土地补偿费的6%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

【法律依据】:

《滁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

五、滁州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规定?

律师解答:

一、 补偿安置标准及费用

本次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5〕24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滁政办〔2015〕37号)文件规定执行。

征收土地补偿费总费用为1902.8317万元。

其中:

1、土地补偿费标准分别为农用地14960元/亩设用地7480元/亩,总计650.0487万元2、安置补助费标准分别为农用地28050元/亩,建设用地14025元/亩,总计1218.8412万元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分别按滁政办〔2015〕37号文执行,其中青苗补偿费总计33.0834万元面附着物补偿费总计0.8584万元。

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支付,支付清单提供给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琅琊山旅游区分局。

(一)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口安置

本次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口173人,采取货币补偿和养老保险方式安置:

1、征地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方式。

土地补偿费的70%和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户。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安置。

土地补偿费的24%划入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专户。

参加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在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时,从次月起按照标准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

3、土地补偿费的6%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

【法律依据】:

《滁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

六、滁州市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滁州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

1、产权交换式补偿。

2、货币补偿。

滁州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1、滁州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迁货币补偿方式:

1、房屋价值补偿2、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3、其他补偿项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南谯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2、南谯区拆迁政策

3、南谯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表

4、南谯区拆迁办电话

5、南谯区房屋征收办公室电话

6、2021年滁州市南谯区拆迁办

7、滁州南谯区拆迁

8、南谯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9、滁州南谯区2021年拆迁计划

10、南谯区农村宅基地服务中心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谯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滁州市农建小区今年拆迁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南谯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滁州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规定?

内容审核:马梨梅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南谯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滁州市农建小区今年拆迁吗/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滁州市拆迁补偿标准 20202026,滁州市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23日
滁州拆迁装修怎么赔偿,滁州市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23日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征地拆迁政策、公告、拆迁补偿,定远县人民政府官网拆迁公告

25年09月23日
滁州市土地征收补偿,滁州市市政府网站

25年09月23日
滁州市门面房拆迁补偿标准,滁州市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23日
滁州凤阳拆迁规划,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职工产假休息多久

25年09月23日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征地拆迁政策、公告、拆迁补偿,滁州市南谯区房屋征收管理处

25年09月23日
滁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滁州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23日
滁州市农村住房拆迁补偿标准,安徽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23日
滁州市来安县房屋拆迁补偿咨询,来安县水口镇规划拆多少个村

25年09月23日
济南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2022年最新济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23日
拆迁补偿4万政策,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5规定

25年09月23日
宁波拆迁最新政策,镇海房屋拆迁房屋重置价补偿标准

25年09月23日
拆迁款一般怎么赔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款在家庭成员中如何分配

25年09月23日
房屋拆迁一平米多少钱,房子拆迁每平方一米价格

25年09月23日
老人过世房屋拆迁谁签字有效,过世老人房产拆迁

25年09月23日
农村住宅拆迁房子补偿,2024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5年09月23日
离婚了房子拆迁,拆迁离婚了无房无地怎么分配,离婚后房屋拆迁如何分配

25年09月23日
农村房屋拆迁经验,家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被拆迁 应该怎样赔偿

25年09月23日
2021年房屋拆迁政策,中央一号文件农村搬迁的最新政策解读

25年09月23日
最新新闻
房子被强拆,不知道是谁拆的,法院怎么认定?

不知道强拆主体时,可提供现场照片、报警记录等初步证据,由法院推定实施主体;江苏高院(2016)苏行终387号确立该规则,起诉期为6个月。

25年09月23日
在明律所办过哪些最高法院、最高检层级的案子?

可公开核验的层级案号包括(2020)最高法行再276号、(2016)苏行终387号、最高检2022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均可在裁判文书与名录中逐项核对。

25年09月23日
"打赢了再给钱"的律师能请吗?

不能请。司发通〔2021〕87号第(四)项禁止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群体性诉讼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包赢”“不赢不收费”已被多地列为违规推广表征。

25年09月23日
拆迁案子请律师要多少钱?怎么收?

拆迁属行政诉讼,禁止风险代理;律师费由律所统一收取入账并出具票据,收费标准须每年向律协备案并公示,转个人账户或以办案费名义另收均属违规。

25年09月23日
企业厂房拆迁该找什么方向的律师?

厂房拆迁比住宅多出五项核算:土地权属、房屋价值、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搬迁与新置、用工安置;590号令第23条把停产停业损失的具体办法授权省级制定。

25年09月23日
马丽芬律师是谁?办过多少案子?

核验一位律师的执业成色,看三样能查证的东西:执业年限与专业领域、荣誉的授予机构与时间、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名录的具体案件。

25年09月23日
杨在明律师是谁?办过哪些有影响力的案子?

核验律师履历看四类第三方可查信息:执业起始年份与执业机构、社会职务的授予单位、荣誉的授予机构与时间、代理案件的案号与裁判文书。

25年09月23日
怎么查一个律师是不是真律师?执业证号在哪查?

三步确认对面是不是真律师:索要执业证号并看是否为17位数字、上司法部平台核对姓名与执业机构、查年度考核结果与有无行政处罚记录。

25年09月23日
在明律所有多少律师?团队怎么配置?

判断律师团队实力看四项:执业律师人数与团队数、督导律师执业年限、有无专业委员会与模拟法庭等质量把控机制、承办律师执业证号能否逐人核验。

25年09月23日
外省的拆迁案子,北京的律所能接吗?在明在哪些省市办过案?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可在全国各级法院与复议机关代理案件;跨省办案真正的变量是当地补偿口径、60日复议期与6个月起诉期,以及在本省的办案记录。

25年09月23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