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局电话总机:83334718;局值班电话:83336546,也可以拨打114电话进行内线转接服务。房管局,是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公房的管理、修缮改造和房租收缴的机构。主要职责:
房管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相关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十一条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秦皇岛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负责市政府委托的房屋管理、房屋拆迁补偿、房屋征收等工作的行政机构。
秦皇岛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保障房局”)成立于2009年,是秦皇岛市政府管理房屋相关事务的行政机构之一。
保障房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拟定市政府委托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各类保障房品种的建设、销售和租赁工作;
2. 负责市政府委托的房屋管理、房屋拆迁补偿、房屋征收等工作;
3. 负责推进房地产市场监管、市场秩序整治、房地产市场信用建设,以及开展房地产市场信息服务等工作;
4. 完成市政府其他交办的工作。
作为行政机构,保障房局的权力来源于法律和法规,同时也面临着相应的监管和责任。
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保障房局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程序和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房屋服务。
秦皇岛市的住房保障政策有哪些?秦皇岛市的住房保障政策主要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多种形式。
其中,经济适用房是指对家庭经济困难但收入略高于公租房申请者的一种补贴性安居房,由政府按照一定标准购买或自建,并以较低的价格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
廉租房是指政府或企业向低收入群体出租的房屋,租金比市场价格低20%-30%;
公租房是指市政府投资建设并专门用于公租人才安置的住房,租金较为优惠。
保障房局是秦皇岛市重要的房屋管理机构之一,为推进城市住房保障事业、维护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保障房局必须坚持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工作公正、透明,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好的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房地产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监督和检查经营者的行为,防止虚假宣传、强制交易、不合理涨价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法律主观:
秦皇岛市城市房屋拆迁标准第二十五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实际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选择。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的用途,依照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确定;房屋所有权证未登记或者登记不明确的,依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
第二十七条拆迁当事人对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面积有异议或者房屋所有权证未登记房屋面积的,由双方共同指定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进行实地测量;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
房屋面积按实际测量结果确定。
第二十八条拆迁有院落的住宅房屋,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有房屋所有权证的,被拆迁房屋及其所占用的土地面积(按房屋外墙勒角水平距离一点六米计算,但不超过土地使用证标记的范围)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补偿;(二)有建房批准文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按该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予以补偿,但其办理产权调换住房或者另购置住房不享受契税优惠政策;(三)无建房批准文件的房屋,按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予以补偿。
院内剩余土地,按照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和剩余使用期限给予补偿。
第二十九条拆迁非住宅房屋,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符合房屋所有权登记条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按该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予以补偿;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其产权调换的房屋或另购置的房屋不享受契税优惠政策;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不予补偿。
(二)集体土地被征收或者征用为国有土地后,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符合房屋所有权登记条件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予以货币补偿;不符合房屋所有权登记条件的,按照临时建筑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第三十条拆迁共有房屋时,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各共有人对安置补偿方式和各自所占有的份额达成一致的,由拆迁人按房屋共有人的书面约定和本条例的规定对各共有权人给予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二)各共有人对补偿方式和各自所占有的份额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拆迁人按本条例的规定对各共有人给予货币补偿并提供临时周转用房,所补偿的货币由拆迁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提存公证。
第三十一条拆迁已抵押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费或者安置用房。
第三十二条拆迁市直管或者单位自管的公有住房时,对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允许出售的住房,承租人可以按届时公房出售政策购买住房后,再按本条例规定给予补偿;对依照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不允许出售的住房,按照可以出售的同类房屋计算方法,分别给予房屋所有人、承租人补偿。
第三十三条拆迁产权不明确或者产权人下落不明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法和补偿金额,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第三十四条拆迁私有出租住房,租赁合同经当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按合同约定的实际出租建筑面积,由拆迁人对承租人给予一次搬迁补助费和一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出租人按合同约定的月租金标准给予三个月的租金补偿。
第三十五条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价格和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六条拆迁时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仅有一处住宅房屋的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四十五平方米的成套住宅作为安置用房,安置用房四十五平方米以内的部分不结算差价,超过四十五平方米的部分,按所调换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算。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将享受前款规定条件的被拆迁人基本情况在拆迁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三十七条拆迁利用住房从事生产经营的房屋,经营者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给予搬迁补助费和三个月的停产停业补助费。
第三十八条拆迁已停产停业的非住宅房屋,根据经营者在当地社会保障机构登记的职工人数,按经营者当年应当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给予十二个月的补偿。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确定的经营者上年度所在行业月平均税后利润额,给予三至六个月的补偿。
第三十九条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需要临时过渡的按两次计算。
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标准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
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其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
实行货币补偿的发放六个月;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从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月起至迁入调换房屋之月止。
由拆迁人提供临时安置用房的,不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因被拆迁人原因造成不能按时迁入调换房屋的,停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具体标准,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秦皇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为12329,公积金新政策具体如下:
1、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公积金提取流程: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
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
(3)若为非本市住房,则需要在提交的时候,还带上其离休证明材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
(4)如果是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需要亲自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是办事处审批办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秦皇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为12329,公积金新政策具体如下:
1、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公积金提取流程: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
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
(3)若为非本市住房,则需要在提交的时候,还带上其离休证明材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
(4)如果是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需要亲自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是办事处审批办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秦皇岛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负责市政府委托的房屋管理、房屋拆迁补偿、房屋征收等工作的行政机构。
秦皇岛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保障房局”)成立于2009年,是秦皇岛市政府管理房屋相关事务的行政机构之一。
保障房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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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负责市政府委托的房屋管理、房屋拆迁补偿、房屋征收等工作;
3. 负责推进房地产市场监管、市场秩序整治、房地产市场信用建设,以及开展房地产市场信息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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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保障房局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程序和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房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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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是指市政府投资建设并专门用于公租人才安置的住房,租金较为优惠。
保障房局是秦皇岛市重要的房屋管理机构之一,为推进城市住房保障事业、维护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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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秦皇岛 拆迁
3、秦皇岛市拆迁补偿标准
4、秦皇岛拆迁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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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秦皇岛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8、秦皇岛拆迁评估补偿方案
9、秦皇岛拆迁规划
10、秦皇岛拆迁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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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秦皇岛市拆迁补偿一般给多少,秦皇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内容审核:赵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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