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规定,吉林省土地确权6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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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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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顾问 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

张海涛,1972年生,济南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资深法律顾问,在征地拆迁领域研究造诣颇深。志在为广大征地拆迁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争取合理补偿。

吉林省关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规定,吉林省土地确权60问

一、吉林省土地确权60问

法律主观:

农村土地确权,关系着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也关系着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土地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 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下面这8个关于 土地确权 的问题你都了解吗? 1、 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什么意义?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次土地确权以影像为主建立数据库,实现电脑信息化管理,能彻底解决原来土地承包档案缺失,承包地块空间位置不明、四至界线不清、地块面积不准的问题。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仅能明确承包权限,消除争议纠纷,用承包经营权证抵压 贷款 ,还可以消除农户 土地流转 的后顾之忧。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如何确? 农村土地确权是以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确定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弄清四至界线和面积大小,消除土地纠纷。由县农业局聘请专业测绘 公司 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县、乡、村三级共同配合,分入户权属调查、测量地块成图、结果公示审核、签合同建帐簿、发证建数据库、资料整理归档几个主要步骤完成。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何时确?农户应如何配合? 土地确权主要工作从2015年8月到2016年8月完成。已经基本完成入户调查与资料收集,目前正在开展上山指认地界阶段。广大农民朋友们请保持手机畅通,听村干部通知,要认真配合,不害怕麻烦;实事求是,不虚报地块;认真核对,看两轮公示,确保登记真实准确。 4、林地如何确权? 按国家退耕还林政策造林并已取得林权证的不再进行登记,农户自己在承包地上栽植枣树、核桃树、苹果树等树木的仍要进行登记。 整户进城落户,迁入设区市的,不再进行确权登记,依法收回其承包土地。整户迁入小城镇或部分家庭成员迁入 市区 市的,根据农户意愿进行登记。 根据土地整理前各农户的地块信息,合理确定相关农户的承包地块,然后按重新确定后的地块进行登记。 7、农户开垦集体荒地形成的耕地如何登记? 农户开垦的集体荒地,不属于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地,本次都不予确权登记,是否收回由村组集体决定。对集体允许农户经营的,按其它方式承包管理,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明确承包期限和承包金额。 8、同一村组农户转让、转包、互换的土地如何登记? 上述三种土地流转方式流转的土地,流转双方没有纠纷的,均按现占有土地的承包人进行确权登记。鼓励同一村组农户进行承包地块互换,将分散的小地块能过互换形成集中的大地块进行进行登记,既利于农户规模种植,又利于对外有偿流转。

二、黑龙江土地确权多余土地收费吗?

法律主观:

土地确权不是土地证,是申请土地证的流程。

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使用权的书面文件,证上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相关信息。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黑龙江农村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农村土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行为。

进行土地确权需要因地制宜开展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依法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四、吉林省土地确权管理办法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五、吉林省土地确权证

法律主观:

土地确权不是土地证,是申请土地证的流程。

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使用权的书面文件,证上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相关信息。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六、农村土地确权,你需要知道的(二)

法律主观:

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地不收费。

农村的土地在经过确权后,多余的土地为集体所有。

根据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经营、管理,不再额外收取费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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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吉林省关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规定,吉林省土地确权证

内容审核:张海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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