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师从杨在明律师,秉持“以息诉的理念做征拆”的执业理念,专注征地拆迁法律领域近二十年,精准掌握全国各地区补偿政策与标准,带领团队累计主办及参与案件逾两千件;具有强大的谈判技巧与综合斡旋能力,切实为被征收人争取合法权益,始终奋斗在维权一线。
土地收储与征收的区别如下:
1、土地收储,是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简称。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地方政府和国土部门顺应“经营城市,经营土地”的需要所进行的我国土地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成果。应该说,这几年来,通过实施土地收储及招拍挂,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性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土地征用和租用有什么区别?
1、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
2、国有土地租用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土地租赁合同经出租方同意后可以转让,改变原合同规定的使用条件,应当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可以依法抵押,抵押实现时,土地租赁合同同时转让。
综上所述,土地收储是地方政府和国土部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征收是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土地收储和征收的区别在于两者概念不同,土地收储是指政府依法通过收购、回购、置换和征用等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利用和存储后,以公开招标、拍卖出让方式供应土地,控制各类建设用地需求;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和批准权限,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进行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一、集体土地厂房征收怎么进行补偿
集体土地厂房征收进行补偿如下:
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
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等;
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作折旧处理补偿;
4、搬迁费,包括可以移动的设备等;
5、如果有合法手续,可以通过与政府谈判,争取更大的补偿。
一、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流程如下:
1、发布拟征地公告;
2、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5、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市、县政府在收到征地批准书后,将批准书有关内容,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乡、村予以公告;
6、进行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订、公告、听取意见并修改;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
8、补偿安置方案的具体实施,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二、集体土地包括的范围如下:
1、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3、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
4、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总的来说,在进行补偿的时候,不仅需要对于房屋进行补偿,还需要对搬迁费包括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等进行补偿。
二、农村宅基地算集体建设用地吗
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大类项下的1个小类,属于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因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涵盖三个类别:
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宅基地就是集体建设用地类别中的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三、征收农村土地需要经过每家每户的签字同意吗
征收农村土地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但一般来说不需要经每家每户签字同意,但是存在征询村民意见的程序。
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征收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法律分析:
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地方政府和国土部门顺应“经营城市,经营土地”的需要所进行的我国土地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成果。
土地征收:
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一、土地收储是什么意思1、土地收储就是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简称。
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由政府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通过收购、回购、置换和征用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利用和存储后,以公开招标、拍卖出让方式供应土地,控制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制度。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二、土地收储得条件有哪些土地收储得条件包括:
1、未利用的国有土地;
2、经依法处理后收回的各类违法用地;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土地;
4、无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
5、未登记土地使用权的公益设施用地、非经营性的公共设施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
6、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
7、市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暂不供应的新增建设用地;
8、为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由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的国有土地;
9、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原划拨土地;
10、因流转价格低于基准地价20%,市人民政府行使优先收购权取得的土地;
11、市人民政府通过置换取得的土地;
12、其他经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储备的国有土地。
土地收储和征收的区别在于两者概念不同,土地收储是指政府依法通过收购、回购、置换和征用等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利用和存储后,以公开招标、拍卖出让方式供应土地,控制各类建设用地需求;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和批准权限,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进行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一、集体土地厂房征收怎么进行补偿
集体土地厂房征收进行补偿如下:
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
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等;
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作折旧处理补偿;
4、搬迁费,包括可以移动的设备等;
5、如果有合法手续,可以通过与政府谈判,争取更大的补偿。
一、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流程如下:
1、发布拟征地公告;
2、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5、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市、县政府在收到征地批准书后,将批准书有关内容,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乡、村予以公告;
6、进行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订、公告、听取意见并修改;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
8、补偿安置方案的具体实施,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二、集体土地包括的范围如下:
1、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3、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
4、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总的来说,在进行补偿的时候,不仅需要对于房屋进行补偿,还需要对搬迁费包括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等进行补偿。
二、农村宅基地算集体建设用地吗
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大类项下的1个小类,属于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因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涵盖三个类别:
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宅基地就是集体建设用地类别中的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三、征收农村土地需要经过每家每户的签字同意吗
征收农村土地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但一般来说不需要经每家每户签字同意,但是存在征询村民意见的程序。
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征收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土地收储就是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简称。
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由政府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通过收购、回购、置换和征用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利用和存储后,以公开招标、拍卖出让方式供应土地,控制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制度。
土地收储得条件有哪些土地收储得条件包括:
1、未利用的国有土地;
2、经依法处理后收回的各类违法用地;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土地;
4、无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
5、未登记土地使用权的公益设施用地、非经营性的公共设施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
6、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
7、市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暂不供应的新增建设用地;
8、为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由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的国有土地;
9、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原划拨土地;
10、因流转价格低于基准地价20%,市人民政府行使优先收购权取得的土地;
11、市人民政府通过置换取得的土地;
12、其他经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储备的国有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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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丛台区楼房屋拆迁,土地收储和被征收有什么区别
内容审核:梁红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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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材料往桌上一摊,事情就清楚了。有人的一叠纸里只有一张补偿方案,有人的文件袋里装着公告、评估报告、补偿决定和快递回执,后一种人往往二十分钟就能把情况说明白,前一种人打完电话还得回去翻。房子拆迁律师咨询的效率,不在口才,在手上有没有东西。下面这六样,能带几样带几样,带不齐的就说清楚缺在哪。
免费的东西,人容易不当回事,要么用完就忘,要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问一句"我这能赔多少"。这两种都浪费。一次十几分钟的通话,能换来的是阶段判断、期限提醒、材料清单和几条可选的路;换不来的是具体金额和胜诉承诺,谁说能给,谁就是在敷衍。把能问的和问不出的分清楚,这通电话才值。
挑所这件事,看的是它把力气压在哪一块,招牌大小排在后头。征地拆迁的对手是行政机关,输赢常常藏在送达日期、评估方法、催告程序这些不起眼的地方,做杂了手会生。北京在明律所从 2012 年设立起只做征地拆迁和行政争议,办过的案子超过两万件,覆盖三十个省级行政区。下面四条理由都能核,也顺手写清什么情况不必找在明。
第一次打这类电话,多数人抓不住重点。把自己这些年的委屈从头讲一遍,讲完对方还没弄清房子走到哪一步。北京律师拆迁咨询值不值,不看您讲得多细,看四件事有没有说清:公告哪天贴的、补偿方案见了没、评估做了没、有没有签过字。咨询也不是算命。律师能告诉您路怎么走、期限还剩多少、证据缺在哪,给不了的是"能多拿几十万"这类承诺。谁张口就承诺,谁就不必再谈。
违法强拆最麻烦的地方,不在认定难,在时间短。房子倒了以后,确认违法之诉只有六个月,赔偿请求的时效是两年,两条线各走各的,谁先谁后还得看证据。有人把力气全花在信访和吵架上,等想起来起诉,期限已经过了。这篇把该走的四步、每步的期限、赔偿能要哪几项,按顺序摆清楚。
房子倒下去只要十来分钟,把原来的样子说清楚,可能要花好几年。强拆现场最缺的是时间。实务里最后能拿到多少,常常取决于手里有没有几段没剪辑的视频、几张带门牌号的全景照、一份写着接警编号的回执。这七样东西,当天能拍就拍,拍不到第二天补。补不回来的那部分,往后每一步都会吃亏。
一次强拆合不合法,不用听谁嗓门大,看三件事就够:谁动的手、凭什么动手、程序走到哪一步。国有土地上合法的强拆只有司法强拆一条路,法院裁定之后由政府组织;违建走的是行政强制拆除那条线。两条都可能合法,也都可能违法,区别全在文书和步骤上。这个判断不是学术问题,它直接决定您后面走哪条路:拆得合法,争的是补偿数额;拆得违法,先确认违法,再谈赔偿。
房子的事走到强制这一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拦。拦得住一时,拦不住程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法律只留了一条强拆路径:先有补偿决定,您既不复议也不起诉、到期又不搬,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碰上政府上门,先别争嗓门,先要那两张纸。没有补偿决定就动手,或者有了决定却绕过法院,性质就变了。
官方电话只有一个,这件事得反复说。别人用别的号码找上门,多半不是所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