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代理案件覆盖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及刑事辩护等业务,是一位全能型律师。为人尽职尽责、务实、高效、专业、守信,且法律功底扎实,法律逻辑清晰,诉讼技巧灵活务实,屡获各庭审主审法官肯定与认可。
申请书
申请人:郑××,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市××科技公司职工,住××市××区××路xx号楼xxx室。联系方式:×××××××××××。
委托诉讼代理人:xx××,××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贾××,男,19xx年xx月xxx日出生,汉族,××大学教师,住址同上。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追加贾××作为你院(20xx)×民初xx号郑××诉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和理由:
在你院(20xx)×民初xx号郑××诉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贾××作为林×市×的丈夫,是本诉讼标的××市××区××路xx号楼xxx室的共同房产所有人,对该出售房屋的权利、义务有共同的利害关系,属于必须参加本案诉讼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73条的规定,请求你院追加贾××作为本案必须参加的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郑××
20xx年xx月xx日
法律分析:
追加被告的申请书向法院交一份就可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七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申请事实及理由:
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申请贵院通知被申请人参加诉讼。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什么是追加诉讼参加人
追加当事人的主体:
在民事诉讼中追加当事人(指广义的当事人,包括第三人)的适格主体,不外乎下列三类之一:
1、已经参与诉讼的本诉当事人;
2、拟参与到他人正在进行的诉讼之中的利害关系人;
3、本诉主审法官或合议庭代表人民法院依职权提出。
被追加当事人的实质条件:
依法被追加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必须符合下列实质条件之一:
1、对已经参与诉讼的当事人争讼的诉讼标的具有独立的请求权(即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2、对已经进行的本诉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
3、对已经参与诉讼的当事人争讼的诉讼标的,既不享有独立的请求权,也不与本诉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仅仅是与案件处理的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当事人的追加,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进行,也可以由法院根据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申请追加。
根据《民诉意见》,如果在起诉时法院发现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应当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
但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
被追加的被告,如果不愿参加诉讼的,法院一般可以对其缺席判决,但对符合拘传条件的被告,则可以通过拘传强制其到庭参加诉讼。
法律分析:
(一)原告申请追加原告
1、如果追加的原告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法院应当裁定追加并通知其他当事人。
2、在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但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形下,法院应当驳回追加被告的申请,告知原告可另案起诉。
驳回原告追加原告申请的本质是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不能够参加到已经存在的诉讼中来,法律后果是法院对未追加以前原告已经存在之诉依法予以审理并最终作出实体判决。
(二)被告申请追加共同原告
1、是否必要的共同诉讼。
必须是必要的共同诉讼遗漏了被告的,除此之外原告没有权利再行追加原告。
2、原告是否同意追加。
由于法律赋予原告选择确定被告的诉讼权利,那么诉谁、不诉谁应当尊重原告的意见。
对于被告提出追加共同被告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确属必要的共同诉讼遗漏了当事人的,应当行使法官释明权,告知原告并征求其意见。
原告同意追加的,裁定准许;原告不同意追加的,可以借鉴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二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法律分析:
追加被告的申请书向法院交一份就可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七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理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法律分析:
(一)申请人;
(二)增加诉讼请求事项;
(三)事实与理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五十六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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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阆中市关于国家关于房屋拆迁的政策,追加被告申请书要几份 -民事诉讼
内容审核:谭深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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