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处理征收拆迁纠纷,曾办理多起行政强拆、行政赔偿、行政征收等案件,精准掌握全国各地的征收拆迁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近10年来的执业经验,在民商事诉讼和征收拆迁领域中积累了大量办案经验和诉讼技巧。
琴台社区的拆迁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拆迁准备阶段
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这是拆迁流程的第一步,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经过审核批准。
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会对拆迁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拆迁补偿方案等进行评估。
审核通过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这标志着拆迁项目正式获得批准,可以开始进行后续的拆迁工作。
二、拆迁实施阶段
发布《拆迁通告》。通告中会明确拆迁的范围、时间、补偿方式等关键信息,以便被拆迁人了解并配合拆迁工作。
选择确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将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合理的补偿金额。
入户调查。拆迁工作人员会进入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为后续的补偿工作提供依据。
评估结果公示。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后,会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以确保公平、公正。
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评估机构会向被拆迁人出具详细的评估报告,并送达给被拆迁人,作为补偿的依据。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根据评估报告,拆迁方会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放、领取补偿款。拆迁方会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被拆迁人发放补偿款。
三、拆迁完成阶段
拆除房屋。在签订协议并领取补偿款后,被拆迁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搬离房屋,随后拆迁方会进行房屋的拆除工作。至此,整个拆迁流程基本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拆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拆迁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同时,也要关注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积极协商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另外,具体的拆迁流程和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和政策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
(1)、文件齐全。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
(2)、发放《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
(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
)
(3)、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
(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
)
(4)、根据辽宁省改办发[20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制定拆迁补偿细则。
(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6)、做好宣传讲解政策。
(国务院305号令和辽宁省145号)
(7)、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
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
(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价格)。
(11)、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裁决到期之日下达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
(12)、申请强制拆迁。
(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拆迁人的安置意见;
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给被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安置周转用房权属证明和补偿资金提存证明;
关于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的请示)
(13)、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15天)。
(1)、文件齐全。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2)、发放《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
(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
)
(3)、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
(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
)
(4)、根据辽宁省改办发[20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制定拆迁补偿细则。
(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6)、做好宣传/讲解政策。
(国务院305号令和辽宁省145号)
(7)、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
(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价格)。
(11)、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裁决到期之日下达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
(12)、申请强制拆迁。
(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拆迁人的安置意见;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给被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安置周转用房权属证明和补偿资金提存证明;关于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的请示)
(13)、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15天)。
(1)、文件齐全。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2)、发放《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
(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
)
(3)、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
(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
)
(4)、根据辽宁省改办发[20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制定拆迁补偿细则。
(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6)、做好宣传/讲解政策。
(国务院305号令和辽宁省145号)
(7)、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
(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价格)。
(11)、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裁决到期之日下达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
(12)、申请强制拆迁。
(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拆迁人的安置意见;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给被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安置周转用房权属证明和补偿资金提存证明;关于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的请示)
(13)、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15天)。
(1)、文件齐全。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
(2)、发放《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
(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
)
(3)、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
(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
)
(4)、根据辽宁省改办发[20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
(5)、制定拆迁补偿细则。
(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
(6)、做好宣传讲解政策。
(国务院305号令和辽宁省145号)
(7)、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
(8)、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9)、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
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
(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价格)。
(11)、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裁决到期之日下达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
(12)、申请强制拆迁。
(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拆迁人的安置意见;
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给被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安置周转用房权属证明和补偿资金提存证明;
关于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的请示)
(13)、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15天)。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政策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
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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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台安县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台安县房屋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审核:宋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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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案件关系千家万户切身财产利益,政策性强,仅靠查询法条或线上咨询,很难精准匹配自身案件情况,难以厘清维权路径,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的渠道有限,这是国内基层法律服务长期存在的现实痛点。在明律所坚持线下公益普法,就是要让律师走到群众身边,把复杂的法律条文拆解为可理解、可操作的维权指引。
成员资格认定,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四个要素不是必须全部满足,综合判断,符合多数即可。
拆迁补偿谈判要点,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土地补偿款被截留,土地补偿费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全体成员共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人口安置的补偿,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直接关系到个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权人,谁种的归谁,谁建的归谁。分配方案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到会人数和表决比例有法定要求。
高速公路拆迁红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高速公路两侧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不少于三十米,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控制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的合法建筑不得扩建,控制区不等于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被占用,租金停发是这类纠纷的常见转折点。企业不景气、项目烂尾,租金一停,地已经被硬化、厂房已经盖起来,复耕成本高得离谱。以租代征指的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程序。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这类房子在征收里被笼统叫作无证房,实际上分三种:当年有权批准但手续没走完、有缴费凭证或申请表但证没发下来、确实没有办理任何手续。
人头费人口补偿认定,人头费是民间说法,法律文本里对应的是安置补助费、人口安置面积或者安置房指标。集体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安置面积按家庭人口核定。两个算法不一样,但共同点是都跟人口数直接挂钩,有的项目给钱,有的项目给面积。
补偿方案不合理,完整的补偿包括七项: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装修与附属物、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各类补助奖励。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构成略有差异,但七项的基本框架一致。逐项核对,缺项就单独提出。
无证房强拆维权,2026年各地的做法没有变:先看房子的建成年份,再看有没有审批或者缴费凭证,最后看征收方拿出那份认定文书的性质。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