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非常丰富的征收拆迁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企业搬迁等重大、疑难案件,深谙各地政策和法规,擅长处理全国各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案。推行征收拆迁“非诉”处置策略,深受被征收人信任。
行政公署是省级政府的派出机关。目前行政公署已不多,多数已改为省辖市。尚存的行政公署有青海海东行政公署、大兴安岭行政公署、内蒙古兴安盟行政公署、内蒙古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新疆哈密地区行政公署、新疆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新疆和田地区行政公署、新疆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新疆喀什行政公署等。派出机关,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有关机关批准后,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行政机关。具体包括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设立的区公所、和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八条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法律分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一定区域内设立派出机关(派出机关是人民政府派出的国家行政机关,而派出机构是政府职能部门派出的从事某种专门职能的机构)。
我国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种类型: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
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也属于派出机关。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乡(镇)人民政府是最基层的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
在乡(镇)人民政府系统中,只有乡(镇)人民政府一个行政主体,除行政法律规范授权的情形外,其他任何内部机构或派出机构都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八条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法律分析:
派出机关是由有权地方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关管理该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
派出机关有三类:
1、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
2、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区公所;
3、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组织法》 第六十八条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法律主观:
公民或者组织因为行政机关所设立的派出机构的行政行为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那么公民或者组织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一、派出机关行政复议找谁(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复议受理复议受理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基于审查申请人所提出的复议申请是否有正当理由而决定是否收案和处理。
复议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依法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书进行审查并作出如下处理:
(1)对于符合申请复议条件的,且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法应当决定受理(2)对于不符合申请复议条件的,依法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3)对于复议申请请求的内容有欠缺的复议申请,依法决定发还申请人并限期补正(4)对于复议申请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该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元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
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三、行政复议的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法律分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一定区域内设立派出机关(派出机关是人民政府派出的国家行政机关,而派出机构是政府职能部门派出的从事某种专门职能的机构)。
我国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种类型: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
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也属于派出机关。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乡(镇)人民政府是最基层的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
在乡(镇)人民政府系统中,只有乡(镇)人民政府一个行政主体,除行政法律规范授权的情形外,其他任何内部机构或派出机构都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八条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法律分析:
派出机关有三类:
第一,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第二,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区公所第三,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由本机关复议的有两种情况:
①对国务院各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向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申请复议;
②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向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变更被申请人。
复议机关:
(1)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申请人选择复议机关,可以向:
①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②也可以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八条 政府派出机关是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有关机关批准,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行政机关。
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衍生问题:
成为被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有哪些?一是应当是行政机关,而且是具有外部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包括一些经法律、法规授权施行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其共同的特点是对外有行政管理职能,监察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尽管也是行政机关,由于其不行使对外的管理职能,不会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二是实施了申请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就是说该行政机关(包括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与申请人提出的复议请求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实施申请人所指控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实施的行为与复议请求无因果关系,不能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三是经复议机关确认并通知其参加行政复议,说明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并确定该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为被申请人。
1、哈密地区国有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文件
2、2020年哈密土地政策
3、哈密地区国有土地征收赔偿多少
4、哈密土地改造项目
5、2021年哈密拆迁
6、哈密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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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哈密地区国有土地征收赔偿,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有哪些
内容审核:黄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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