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功底扎实,擅长办理政企纠纷、企业拆迁、关停腾退、自然资源及规划纠纷,对行政诉讼拥有一定的执业经验。执业之初即开始接触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办案过程中更是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擅长以诉讼与非诉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与个人客户提供专业的行政法律服务,把“以个案推进法制进步”作为执业理念。
国道108线改建工程代县段征地拆迁与地上附着物补偿及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工作方案
国道108线忻州境内砂河至石岭关段改建工程代县段项目途经我县枣林镇、上磨坊乡、上馆镇、阳明堡镇,涉及征用土地的范围包括平川区、城郊区水浇地、旱地、园地、林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和临时性用地等,为了切实做好所征用土地补偿及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第182号令)《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办理铁路和公路项目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4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及《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实施意见》(忻政办发〔2020〕8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补偿补贴方案。
一、土地补偿
(一)永久性用地补偿
1.平川区标准:34560元亩。
(1)基本农田、水浇地、水田按区片综合地价的1.2倍执行,即:土地补偿费16588.8元亩,安置补助费24883.2元亩,合计41472元亩。
(2)旱地、园地、林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它农用地、建设用地按区片地价执行,即:土地补偿费13824元亩,安置补助费20736元亩,合计34560元亩。
(3)未利用地按区片地价的0.8倍执行,即:土地补偿费11059.2元亩,安置补助费16588.8元亩,合计27648元亩。
2.半坡丘陵地区标准:27600元亩。
(1)基本农田、水浇地按区片地价1.2倍执行,即:土地补偿费13248元亩,安置补助费19872元亩,合计33120元亩。
(2)旱地、其它农用地、建设用地按区片地价执行,即:土地补偿费11040元亩,安置补助费16560元亩,合计27600元亩。
(3)未利用地按区片地价0.8倍执行,即:土地补偿费8832元亩,安置补助费13248元亩,合计22080元亩。
3.城郊区标准:44200元亩。
(1)基本农田、水浇地按区片地价1.2倍执行,即:土地补偿费21216元亩,安置补助费31824元亩,合计53040元亩。
(2)旱地、其它农用地、建设用地按区片地价执行,即:土地补偿费17680元亩,安置补助费26520元亩,合计44200元亩。
(3)未利用地按区片地价0.8倍执行,即:土地补偿费14144元亩,安置补助费21216元亩,合计35360元亩。
4.国有荒山、荒滩、荒地、河道不予补偿。
5.征地红线边沿无法耕种的边角地、新增农田渠、路用地,由国道108线代县段改建工程征迁协调项目部与乡(镇)、村委会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现场核实认定,按实际确认的地类面积进行补偿。
6.青苗补偿标准: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征收集体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忻政发〔2020〕18号)规定,征收集体土地上青苗,按《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60号)中公布的所在区域统一年产值的1倍进行补偿。
(二)临时性用地补偿
临时性用地由用地单位申报县自然资源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分配办法
1.征用农户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合计总额的94%归被征地农户,6%归村集体经济组织。
2.征用村集体地、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合计总额的80%平均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经营权的成员,其余的20%留存村集体。
二、树木砍伐补偿
(一)非经济林树木(包括杨、柳、槐等)补偿标准
胸径21公分以上的树木,补偿及砍伐费按每株300元补偿;胸径10—20公分的,补偿及砍伐费按每公分10元补偿;胸径3—9公分的,补偿及砍伐费按每公分5元补偿;胸径不足3公分的,补偿及砍伐费按每株5元补偿。
(二)经济林(包括苹果、梨、桃、杏、核桃、枣树等)补偿标准(含砍伐费,补偿后由户主自行砍伐)
1.挂果树:地径为21公分以上的每株补偿600元;地径11—20公分的每株补偿500元;地径5—10公分的每株补偿400元;地径不足5公分的每株补偿100元;葡萄挂果的每株补偿120元。
2.未挂果树:地径3公分以上的每株补偿50元;地径不足3公分的每株补偿20元。
(三)因改变耕地使用性质所栽植的非经济林树木(包括杨、柳、槐、松、柏等)或所育苗木,原则上不予补偿,如有争议,根据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调查评估结果进行处理。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坟墓补偿:土葬明坟补偿3000元座;石(砖)砌明坟补偿5000元座;暗坟参照明坟标准执行。
(二)其它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水利设施、通讯设施、电力设施、厂房等)的补偿,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后协商处理。
四、被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组织属地乡(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结合国家发放的有关经营权等相关证书进行调查确认。
五、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给予养老保险补贴,不再为被征地农民建立单独的养老保险制度。补贴对象、补贴费用标准、待遇核定与发放严格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征收土地相关税费
(一)耕地开垦费按统一年值×12倍亩执行。
(二)耕地占用税按18元平方米执行。
(三)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按16元平方米执行。
七、其他
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读懂忻州:梦想正在起飞
忻州古城:好一幅家山归梦图
1、代县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多少
2、代县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最新
3、代县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文件
4、代县征地公告
5、代县土地局电话号码
6、代县国土资源局公示
7、代县拆迁
8、代县2020年规划
9、代县土地局
10、代县2021年城镇规划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代县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忻州代县涉及国道108线改建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公布!”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代县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吴琨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