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土地征收赔偿,南昌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

咨询
许玉龙律师

许玉龙律师

主办律师 房屋征收补偿纠纷

擅长处理房屋征收补偿纠纷问题,经手案件的补偿金额均有明显提升。法律知识扎实,办案经验丰富。

南昌市土地征收赔偿,南昌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

一、南昌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有效利用现有土地资源,稳步推进我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意见适用范围

本市四个中心城区(东湖、西湖、青云谱、青山湖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项目适用本指导意见。

二、安置补偿基本原则

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基本居住条件,原则上应当选择一套房屋进行实物安置,他处有住房的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户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含)以内的其他部分,可选择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户建筑面积350平方米以上部分,进行货币补偿。

三、人口核定有关规定

(一)人口核定

辖区政府应当以公安机关登记的户籍信息为依据,严格核定户籍在册人口。被征收人及其直系亲属,户籍在2014年4月1日(如成建制改为非农业人口的,按实际成建制改为非农业人口时间为准,下同)当日是被征收房屋所在行政村的农业户籍,在发布集体土地征收预公告时户籍仍在被征收房屋所在行政村的,方可核定为户籍在册人口进行安置。发布集体土地征收预公告前,与本村村民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登记结婚的配偶及其子女户口暂未迁入本村,未在发布集体土地征收预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迁入户口的,视为放弃补偿安置资格。

(二)人口计算

空挂户、搭挂户不计算在内;2014年4月1日前为本村户籍的现役军人、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和正在监狱服刑人员,户籍已注销或户籍迁往所在学校、监狱所在地且未再进行户口迁移的,可计算为农业在册户籍人口。

发布集体土地征收预公告后,同一户内仅允许直系亲属依法依规办理分户,但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或离婚分户的仍按原户数认定。辖区政府应当依法严格把关,并承担主体责任。分户管理及认定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每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在本市四个中心城区(东湖、西湖、青云谱、青山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时已计算被征收人口的,不得在他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时重复计算被征收人口数,辖区政府应当严格把关。

四、认定公示操作办法

(一)认定方式

辖区政府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认定操作细则,组织相关单位组成认定小组对被征收房屋面积、房屋性质、户籍在册人口、住房困难户以及祖屋等情况进行认定,认定小组所有人员对认定结果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辖区政府应当按规定对认定结果进行审查存档。

(二)张榜公示

辖区政府负责组织所涉及的村镇对已核实的被征收房屋面积、房屋性质、户籍在册人口、住房困难户以及祖屋等情况在村镇的公示栏或征收改造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村镇应在公示期满后保留音像资料存档。

五、安置补偿有关标准

被征收人可按规定选择实物安置、货币补偿或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的安置补偿方式,具体标准如下:

(一)被征收房屋户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含)以内部分的安置补偿

被征收房屋(砖木以上结构可实物安置)户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含)以内部分,原则上选择一套房屋进行实物安置,在我市城区范围内有住房的,也可以按基准价 (土地价加建安成本价,下同)进行货币补偿;户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含)以内的其他部分,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实物安置、或按基准价进行货币补偿,可自行选择安置补偿比例。

选择货币补偿部分,按时完成搬迁交房的,另外增加10%的补助和10%的奖励,具体补助和奖励的办法和计发标准由辖区政府在补偿方案中明确。

(二)被征收房屋户建筑面积350平方米以上部分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砖木以上结构)户建筑面积35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被征收房屋建安成本价进行货币补偿。

(三)被征收房屋认定为祖屋的安置补偿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户籍不是本村户籍在册人口的,不论人数多少,均按1户计算。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所继承(或受遗赠)份额部分的被征收房屋应合并计算后,按如下原则进行安置补偿:

(1)被征收房屋(砖木以上结构可实物安置)户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含)以内部分,原则上选择一套房屋进行实物安置,在我市城区范围内有住房的,也可以按基准价进行货币补偿;户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含)以内的其他部分,按基准价进行货币补偿。

(2)被征收房屋(砖木以上结构)户建筑面积35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被征收房屋建安成本价进行货币补偿。

2、继承人(或遗受赠人)户籍是本村户籍在册人口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所继承(或受遗赠)份额部分的被征收房屋,应与本人的被征收房屋合并计算后,按《指导意见》第五点第(一)、(二)款的规定进行安置补偿。

(四)其它建筑物的补偿

简易、棚架(含钢棚)等结构,不予实物安置,均按房屋重置价进行货币补偿。钢结构等新型材料建设的建筑物由辖区政府按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并确定补偿价格,无法认定相应结构的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确定补偿价格。发布集体土地征收预公告后,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其他建筑物,不予补偿。经辖区政府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六、涉及相关结算规定

(一)安置补偿结算规定

选择实物安置房屋应当严格按照“就近靠档”的原则进行安置。因房屋户型设计等原因,造成安置房屋建筑面积超过(或不足)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按以下规定进行结算:

1、被征收人(按户籍在册每户计算)是本村在册户籍且被征收房屋系其唯一一处住房,被征收房屋人均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的,可以按安置房建安成本价购足至人均安置建筑面积30平方米,就近靠档后人均安置建筑面积超出30平方米的按安置房建设成本价结算。

2、被征收房屋户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含)以内部分选择实物安置的,按如下方式计算结构、面积差价:

(1)等面积部分计算结构差价,被征收房屋与安置房屋的结构差价按框架、砖混、砖木每级50元平方米计算;

(2)安置房建筑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5平方米(含)以内部分按安置房建安成本价结算,5平方米以上部分按安置房建设成本价结算;

(3)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不足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指导意见》第五点第(一)款的规定进行货币补偿。

3、安置房出资单位应在安置房小区竣工验收备案前,委托评估机构按要求进行安置房建设成本及建安成本价格评估。属地政府农房征收部门在办理回迁入住手续时,应同步做好安置房结算工作,结算款项收齐后上缴至安置房出资单位指定的帐户。

(二)临时安置补偿规定

1、期房实物安置临时安置补偿费标准:经辖区政府按人口核定有关规定组织认定后,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计发,每户每月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以完成搬迁交房之日起计发。

2、期房实物安置临时安置过渡期限的规定:对选择实物安置的临时安置过渡期限,多层建筑安置小区不超过24个月,高层建筑安置小区、多层与高层混合安置小区不超过36个月,起始时间以征收补偿协议约定时间为准,逾期未安置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

3、货币补偿或现房实物安置临时安置补偿费标准: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或现房实物安置的,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每户每月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一次性发放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搬迁补助规定

搬迁补助只进行一次性发放。被征收房屋(砖木以上结构可实物安置)总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内的按1000元进行补助;总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在1000元的基础上另加超出建筑面积部分每平方米5元。

(四)货币补偿奖励规定

为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户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含)以内部分选择货币补偿的,另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补偿奖励,临时安置补偿奖励标准按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8元计发。

(五)提前搬迁奖励规定

为鼓励被征收人提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给予相应的提前搬迁奖励,奖励期限一般为60天,按户籍在册每户每提前一天奖励200元,辖区政府可根据项目情况设定计奖时间和标准,奖励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2000元。计奖时段、奖金比例设定及具体办法由辖区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

(六)其他相关补偿规定

1、水井、坟墓迁移、围墙、室外水泥地面、简易棚、厕所、牛栏、猪栏、被征收人种植的果树林木、鱼塘等,按辖区政府制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2、未建成房屋的基础以地基结构性质,均按已建结构重置价的60%给予补偿。

3、装修补偿:由房屋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补偿标准,对协商结果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协商不成的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并保留音像资料及评估清单。辖区政府应结合本区实际,另行制定协商确定装修补偿标准的操作规定。

4、有线电视迁移按每户120元补偿(凭有线电视证件及征收时仍在使用的缴费单办理)。

5、宽带迁移费按电信部门的电话移机保号费200元补偿(凭征收时仍在使用的宽带缴费单办理)。

6、分体壁挂式空调迁移费每套300元,分体立式空调迁移费每套500元。

7、电、燃热水器迁移费每套100元,太阳能热水器迁移费每套400元。

七、鼓励选择房票安置

房票是房屋安置补偿金额货币量化后,房屋征收部门出具给被征收人重新购置房屋的资金结算凭证。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配偶、法定直系亲属)在规定时限、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按房票票面金额实际使用部分给予一定金额的购房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八、集体房屋安置补偿的其他规定

(一)村集体房屋的安置补偿

村集体产业用房、村集体企业房屋(砖木以上结构),在安置小区内公建部分按“拆一还一”原则进行实物安置或按建安成本价进行货币补偿;简易、棚架(含钢棚)等结构,不予实物安置,均按重置价进行货币补偿;经辖区政府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二)村集体企业相关事项的补偿

1、高度超过4米的村集体企业房屋以高度系数结合重置价格给予补偿。高度4米以上(含)、5米以下计高度系数1.25,房屋高度每增加1米,增加系数0.25,以此类推,高度系数最大为2。

2、村集体企业用地范围内“三通一平”及设备基础等投入和实际工程量由项目责任单位、镇、村委会等共同确认,由征地部门委托中介机构按相关规定确定造价。

3、停产停业的补偿,按照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每人6个月一次性最低工资标准补偿。最低工资标准以南昌市相关规定为准。

4、小型设备和其它货物的搬迁,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的标准给予搬迁补助。企业库存货物、大型设备、原材料搬迁补偿费用可由征收单位和被征收单位协商或由征地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资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九、其他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土地价按住宅用途国有建设用地基准楼面地价(容积率2.3)的70%计算,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适时调整;建安成本价、房屋重置价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规定适时调整,并报市政府统一公布施行。

(二)各中心城区作为“拆违控违”责任主体,应加强日常巡查,做到“控增量、减存量”,坚决杜绝突击抢建、违章搭建等现象发生。

(三)本指导意见自2023年 月 日起施行。本指导意见施行前已实施、且已完成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的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本指导意见施行前已实施但尚未完成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的项目,经各中心城区党委、政府研究后也可按本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结合实际,经辖区党委、政府研究后可参照执行,也可按辖区现有规定执行。

二、南昌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南昌县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区域有两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莲塘镇、东新乡。

补偿标准:

区片价:

60400元。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武阳镇、八一乡、银三角、富山乡(除张坊村、三山村、富山村、东亘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40900元。

南昌县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进行补偿的有四类:

一类范围:

向塘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40589元;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40589;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7194;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4206;

未利用地不低于8117.8。

二类范围:

三江镇、蒋巷镇、广福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

39384元;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9384;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6387;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784;

未利用地不低于7876。

三类范围:

冈上镇(出万舍村、黄台村)、塔城乡、塘南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

38220元;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8220;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5607;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377;

未利用地不低于7644。

四类范围:

幽兰镇、泾口乡、黄马乡、南新乡。

补偿标准:

区片价:

37298元;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7298;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989;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054;

未利用地不低于7459。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三、南昌县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南昌市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南昌市新建区关于调整新建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新府字〔2016〕16号),区片综合地价区域内长堎镇、望城镇各地类均为6.04万元亩;

南昌望城新区各地类均为5.07万元亩;

樵舍镇枫树村、枫杨村、七里岗垦殖场(临空经济区直管区)各地类均为4.1万元亩。

统一年产值区域内分四类标准执行,一类:

溪霞镇、厚田乡、流湖乡以及石埠镇、樵舍镇、乐化镇部分区域统一年产值标准2157元亩,补偿倍数为19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4.1万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

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8万元亩;

二类:

西山镇、象山镇、金桥乡统一年产值标准2111元亩,补偿倍数为18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3.8万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

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6万元亩;

三类:

石岗镇、松湖镇、联圩乡统一年产值标准为2176元亩,补偿倍数为17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3.7万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

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5万元亩;

四类:

大塘坪乡、铁河乡、昌邑乡、南矶乡统一年产值标准为2100元亩,补偿倍数为17倍,征收水田补偿标准为3.6万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参照水田执行;

旱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4元亩。

实行统一年产值区域内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1.6万元亩、未利用地等其他土地每亩1.4万元亩。

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包括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

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参照邻近的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国家和省重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省政府另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文就是对南昌市征地补偿标准相关介绍,总而言之,南昌市就征地标准给出了一个大概的标准,未利用土地的征收费用低于已经利用了的土地,每一个镇由于地上的附着物不一样可以参照执行,倍数也不一样,需要注意一下。

五、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南昌县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区域有两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莲塘镇、东新乡。

补偿标准:

区片价:

60400元。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武阳镇、八一乡、银三角、富山乡(除张坊村、三山村、富山村、东亘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40900元。

南昌县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进行补偿的有四类:

一类范围:

向塘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40589元;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40589;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7194;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4206;

未利用地不低于8117.8。

二类范围:

三江镇、蒋巷镇、广福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

39384元;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9384;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6387;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784;

未利用地不低于7876。

三类范围:

冈上镇(出万舍村、黄台村)、塔城乡、塘南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

38220元;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8220;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5607;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377;

未利用地不低于7644。

四类范围:

幽兰镇、泾口乡、黄马乡、南新乡。

补偿标准:

区片价:

37298元;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7298;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989;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054;

未利用地不低于7459。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六、最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征地补偿标准

标准如下:

1.水田征地补偿平均标准为36014元/亩。

2.菜地、果园、茶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等平均标准不低于36014元/亩。

3.旱地及宅基地平均标准不低于24129元/亩。

4.林地及其它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标准不低于12605元/亩。

5.未利用地平均标准不低于7203元/亩。

一、县拆迁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的土地种类

一类土地:

嘉定长生村、水东村、花园村、游州村、同益村、水北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40755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40755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7305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4264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8151元/亩。

二类土地:

嘉定镇(长生村、水东村、花园村、游州村、同益村、水北村)、小江镇、铁石口镇、大塘埠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7297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7297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988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053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7459元/亩。

三类土地:

西牛镇、小河镇、正平镇、大阿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5929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5929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072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575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7185元/亩。

四类土地:

安西镇、新田镇、大桥镇、古陂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3559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3559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2484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1745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6711元/亩。

五类土地:

油山镇、虎山乡、崇仙乡、万隆乡。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1734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1734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1261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1106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6346元/亩。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南昌市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文件

2、南昌市土地征收补偿

3、南昌市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最新

4、南昌县土地征收

5、南昌征地最新补偿标准

6、南昌征地公告

7、南昌市征收补偿方案

8、南昌市土地征收价格

9、南昌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10、南昌最新征地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昌市土地征收赔偿,南昌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南昌市土地征收赔偿,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征地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许玉龙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南昌市土地征收赔偿,南昌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
已有
2041
报名
李***
182*****23232
报名成功
相关新闻
南昌市拆迁补偿最新标准,2023年南昌市拆迁补偿标准政策

25年10月20日
南昌征收拆迁补偿政策,安光伏签25年合同要拆迁款归谁

25年10月20日
南昌市青山湖区农房拆迁补偿价格,2023年南昌市拆迁补偿标准政策

25年10月20日
南昌市拆迁补偿多少钱一平米,2023年南昌市拆迁补偿标准政策

25年10月20日
南昌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南昌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0月20日
南昌公房拆迁补偿标准,最高法关于公房拆迁承租人如何补偿的

25年10月20日
南昌市拆迁规划2022,2023南昌东湖区拆迁公告

25年10月20日
南昌市房屋征收补偿,南昌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

25年10月20日
南昌市关于国家拆迁的法律,2023年南昌市拆迁补偿标准政策

25年10月20日
南昌市拆迁补偿怎么算,2023年南昌市拆迁补偿标准政策

25年10月20日
南昌北刘村拆迁补偿政策,宋庄镇北刘各庄村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0月20日
南昌拆迁补偿土地,洪家楼片区拆迁公告

25年10月20日
南昌老站拆迁补偿,g1821高铁停运了吗

25年10月20日
南昌公租房腾退政策文件,关于公租房强制腾退的最新政策

25年10月20日
南昌集体土地拆迁补偿,2023年南昌市拆迁补偿标准政策

25年10月20日
南昌征地拆迁工作方案,最新公告,南昌这些地方要拆迁!

25年10月20日
南昌市房屋拆迁每平方赔偿多少,南昌高新区拆迁最新政策是什么?

25年10月20日
南昌蛟桥镇赤府村拆迁补偿标准,南昌赤府新村

25年10月20日
南昌昌拆迁方案公示,南昌高新区昌东镇拆迁补偿标准

25年10月20日
拆迁补偿最新规定南昌,2023年南昌市拆迁补偿标准政策

25年10月20日
最新新闻
第一次打拆迁律师的咨询电话,会被问什么?

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25年10月20日
拆迁评估机构是谁定的?我不认可能换吗?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25年10月20日
拆迁公告后户口被冻结,还能迁入吗?新生儿怎么办?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25年10月20日
拆迁维权,先行政复议还是直接行政诉讼?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25年10月20日
房子突然被鉴定成「危房」要拆,怎么办?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25年10月20日
一户多宅,拆迁时怎么补?多出来的会被无偿收回吗?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25年10月20日
住的是公房(直管公房、单位房),拆迁有补偿吗?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25年10月20日
城里人买了农村房,遇到拆迁能赔吗?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25年10月2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0月20日
辽宁胜诉 | 房屋征收决定都出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还没作?省政府确认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25年10月20日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