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征迁房屋补偿款和地面宅基地补偿一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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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征迁房屋补偿款和地面宅基地补偿一起算

一、征迁房屋补偿款和地面宅基地补偿一起算

征迁房屋补偿款和地面宅基地补偿是分开计算的。

一、关于征迁房屋补偿款

征迁房屋补偿款是针对被征收的房屋本身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部分补偿主要归房屋产权人所有,即村民所有,因为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

二、关于地面宅基地补偿

地面宅基地补偿是针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归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一般归村集体所有。然而,如果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没有其他宅基地,村集体需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以保障村民的居住权益。

综上所述,征迁房屋补偿款和地面宅基地补偿是分开计算的,前者主要补偿给房屋产权人(村民),后者则主要归属于宅基地所有权人(村集体)。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农村拆迁宅基地怎么补偿

1、宅基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其他土地”中的建设用地,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另外,“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但是在实践中,如果参照耕地的标准来确定这两项费用,实在是太低了。

因此,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之后又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对此进一步强调,力求解决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同地不同价、随意性较大等比较突出的问题。

然而,即使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的发展,区片地价已经变得落后和不合理。

因此可以利用“不降低农民生活水平”的原则来与征收方进行协商。

2、农村房屋

农村房屋是按照地上物进行补偿的。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

“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

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

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

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

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

一、户口迁出还有补偿款吗?

即使户口迁到外地,也可以继承老家的房屋。

同时,只要房屋没有坍塌、灭失,面临拆迁时,依旧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农村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继承之后,房屋的产权属于被继承人,因此无论户口在哪里,都可以得到对于房屋的拆迁补偿,这点我们大可放心。

如果没有获得应得拆迁补偿款,也要及时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拆迁宅基地和房屋面积按哪个补偿

房屋拆迁只补偿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不会再单独补偿其他土地面积,除非土地证上的土地面积大于房产上的面积。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一般是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偿。

按照批准土地面积计算,房屋面积和空地面积相加等于批准宅基地面积。

注意房屋面积和空地面积所给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相差很大。

城市房屋拆迁是针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进行的补偿,这个拆迁房屋补偿价格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已包含拆迁房屋地段和土地使用权益的因素,土地使用权是不再另行补偿的。

一、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是多少?

市场评估价:

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

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

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二、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1、茅草房每平方米补偿2000元。

2、砖房每平方米补偿2600元。

3、平房每平方米补偿3000元。

4、楼房(二层及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500元。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四、农村房屋拆迁宅基地如何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宅基地的补偿如下: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

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五、征收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补偿

1、宅基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其他土地”中的建设用地,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另外,“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但是在实践中,如果参照耕地的标准来确定这两项费用,实在是太低了。

因此,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之后又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制订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对此进一步强调,力求解决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同地不同价、随意性较大等比较突出的问题。

然而,即使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的发展,区片地价已经变得落后和不合理。

因此可以利用“不降低农民生活水平”的原则来与征收方进行协商。

2、农村房屋

农村房屋是按照地上物进行补偿的。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

“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

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

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

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

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

一、户口迁出还有补偿款吗?

即使户口迁到外地,也可以继承老家的房屋。

同时,只要房屋没有坍塌、灭失,面临拆迁时,依旧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农村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继承之后,房屋的产权属于被继承人,因此无论户口在哪里,都可以得到对于房屋的拆迁补偿,这点我们大可放心。

如果没有获得应得拆迁补偿款,也要及时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宅基地征收补偿款怎么算

法律分析:

农村拆迁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如下:

第一,房屋补偿费,该费用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第二,周转补偿费,该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三,奖励性补偿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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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余杭区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征收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补偿

内容审核:司秉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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