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在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养殖场拆迁、房地产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行政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并通过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扎实的法律基本功与特有的案件领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
土地确权后,若农户家庭成员发生农转非情况,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其原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会因成员户籍性质的改变而立即发生变化。然而,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差异。
一、土地确权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为了明确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的归属,实现产权主体的清晰。这一过程中,会将土地承包权落实到每个农户,并依法保护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农转非后的土地处理
对于农转非后的土地处理,一般来说,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后,仍然对原房屋所占宅基地享有所有权。但若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土地使用权将由集体收回。此外,如果农户家庭成员全部转为非农户口,且不再依赖农村土地生活,那么该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能会被集体收回并重新分配。
但请注意,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三、总结与建议
综上所述,土地确权后农转非的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为了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建议涉及此类情况的农户及时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同时,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态,以便及时调整自身策略。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政策,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后,基于对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对房屋所占宅基地享有所有权,但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法律分析:
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制,没有户口就不属于这个集体了,就没有使用权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就你的问题农转非后承包土地还能确权吗,为你做出以下解释:
在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按照原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行依法确权颁证;
但如果不在承包期内,已经落户城市,并退出承包地的,或者说已经获得了退出承包地的相关经济赔偿的,将没有资格进行土地确权的依法登记颁证,也就是相当于没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
户口农转非后,土地该怎么办?
户口农转非后,如果想要将原先在农村的土地进行确权,那么必须要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一个是户口迁出时,你的承包地依然在承包期内;
一个是你的户口落户在小城镇,而不是设区的市;
因为按照我国《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全家将户口迁出设区的市,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但如果是迁入小城镇,则依旧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个别省份在具体政策实施过程中,对于户籍转入地市级以上城市的农民,依旧保留其在农村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例如河北省;
河北省明确政策规定,对于户籍迁入城市的居民,其承包地如何处理需按照个人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收回;
对于“农转非”宅基地方面的问题,常规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并且与村集体签了放弃协议的,村委可以依法收回。
2、部分成员迁入设区的市或者全家迁入非设区的城镇,除农户自愿放弃宅基地外,不得收回。
3、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原则上按照农户自愿原则,对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
4、户口迁出的农户和华侨原本在农村依法获得的宅基地和房屋,经村集体开具证明,也是可以依法办理确权的,只是在土地证上要备注“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对于“农转非”承包地方面的问题,常规解决方法:
1、原则上农村居民转户后,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可在承包期内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2、鼓励“农转非”的居民,在依法的前提下,通过转让、转包、转租、互换、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3、鼓励“农转非”居民自愿推重承包土地,可获得相应的补偿,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农转城退地补偿政策只能选择其一,不能重复享受。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政策,农民转为城镇居民后,基于对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对房屋所占宅基地享有所有权,但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就你的问题农转非后承包土地还能确权吗,为你做出以下解释:
在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按照原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行依法确权颁证;
但如果不在承包期内,已经落户城市,并退出承包地的,或者说已经获得了退出承包地的相关经济赔偿的,将没有资格进行土地确权的依法登记颁证,也就是相当于没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
户口农转非后,土地该怎么办?
户口农转非后,如果想要将原先在农村的土地进行确权,那么必须要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一个是户口迁出时,你的承包地依然在承包期内;一个是你的户口落户在小城镇,而不是设区的市;
因为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全家将户口迁出设区的市,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但如果是迁入小城镇,则依旧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个别省份在具体政策实施过程中,对于户籍转入地市级以上城市的农民,依旧保留其在农村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例如河北省;河北省明确政策规定,对于户籍迁入城市的居民,其承包地如何处理需按照个人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收回;
对于“农转非”宅基地方面的问题,常规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并且与村集体签了放弃协议的,村委可以依法收回。
2、部分成员迁入设区的市或者全家迁入非设区的城镇,除农户自愿放弃宅基地外,不得收回。
3、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原则上按照农户自愿原则,对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
4、户口迁出的农户和华侨原本在农村依法获得的宅基地和房屋,经村集体开具证明,也是可以依法办理确权的,只是在土地证上要备注“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对于“农转非”承包地方面的问题,常规解决方法:
1、原则上农村居民转户后,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可在承包期内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2、鼓励“农转非”的居民,在依法的前提下,通过转让、转包、转租、互换、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3、鼓励“农转非”居民自愿推重承包土地,可获得相应的补偿,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农转城退地补偿政策只能选择其一,不能重复享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
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
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
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1、1987年农转非政策
2、88年农转非土地政策
3、八几年农转非户口的土地还能要回来吗?
4、一九九八年农转非政策
5、1984年农转非土地使用权能要回吗
6、86年农转非文件
7、1986年关于农转非的处理办法
8、八十年代农转非是否收回承包土地
9、97年农转非后土地应该收回不
10、85年农转非可以要回土地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87年农转非后土地政策,最新政策土地确权后转农转非的规定”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87年农转非后土地政策,农民农转非后的土地归属
内容审核:铁慧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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