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之初以民事诉讼为主要执业领域,后逐渐涉及刑事辩护、行政诉讼领域。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违建执法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案件受理与初步调查
案件受理登记,对涉嫌违建的场所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其性质、用途、时限等信息进行了解。
现场勘察记录,记录违建物的实际情况,包括位置、结构、面积等。
二、发出停工与限期拆除通知
签发《停工通知书》,责令建设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施工。
填写《案件立案审批表》进行立案。
做《调查询问笔录》,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
向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否为违法建筑。
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
三、核查与催告
限期拆除到期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签发《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限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如7天)自觉履行行政决定。
四、强制执行决定与公告
若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签发《强制执行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确保当事人知晓决定内容。
张贴《强制拆除公告》,公告强制拆除的相关信息。
五、强制拆除执行
拟定强拆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强制拆除。
制作强拆现场笔录,记录强制拆除的整个过程。
在整个执法过程中,相关部门需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拆除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对于依法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应按照政府规定的征收、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赔偿。
对违章建筑强拆时,没有规定一定要法院执行,当事人逾期不拆除,又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一、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
(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三)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四)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二、房屋已经被强拆怎么办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可以看出如果被征收人对房屋拆迁有异议,在法定期限内应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否则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若不搬迁,则有关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申请法院强制拆除违建程序:
1、案件受理登记;
2、现场勘察记录;
3、签发《停工通知书》;
4、填写《案件立案审批表》;
5、做《调查询问笔录》;
6、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
7、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
8、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据房屋面积,结合裁量权决定,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
9、 送达回证;
10、限期拆除到期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11、填写《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将《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报区政府备案;
12、签发《强制拆除决定书》;
13、签发《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限其在7天内自觉履行行政决定;
14、送达回证;
15、7天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16、签发《强制执行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17、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
18、张贴《强制拆除公告》;
19、拟定强拆方案,组织强制拆除 制作强拆现场笔录。
遇到强拆的方式:
1、保持理智情绪,首先要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切记“维权不违法”;
2、及时报警,违法强拆是对被拆迁人财产权的非法侵害,其本身是一种违法甚至犯罪行为,所以应当第一时间报警,也便于留下证据。
综上所述,申请法院强制拆除违建程序,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据房屋面积,结合裁量权决定,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
签发《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限其在7天内自觉履行行政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违建房屋应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执行强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对违章建筑强拆时,没有规定一定要法院执行,当事人逾期不拆除,又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一、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
(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三)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四)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二、房屋已经被强拆怎么办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可以看出如果被征收人对房屋拆迁有异议,在法定期限内应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否则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若不搬迁,则有关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1、接到违建举报,城管核实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找当事人询问情况,解释规定,制作调查笔录认定违建性质。
2、立案,下达违法通知,听证通知,违法建设拆除通知,这需要一到两个工作日。
3、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一般会要求当事人三到七个工作日自拆,会下达违法建设强拆通知,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之后。
4、逾期诉诸法院下达限时自拆通知。
在此期间会有一次催告。
5、到期后,城管依法律流程进行强拆。
对于听证程序,建议被处罚人还是要重视一下不要错过这个程序。
错过这个程序,虽然可以在这之后的比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中得到救济。
但我建议你还是不要错过听证。
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程序是什么:
1、调查取证;
2、认定违法建筑;
3、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4、下达执法文书;
5、强制拆除的审批;
6、制作拆除方案;
7、实施拆除。
二、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改变了建筑物的使用功能。
2、未征得同意,擅自改建、翻建、扩建的建筑。
3、临时建筑,逾期未拆除的。
4、擅自改动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5、非法转让特区内已经城市化的居委会,或者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用地,在其上建造的建筑。
非法转让村民自用宅基地,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在其上建造的建筑。
6、在已经规划为公共设施用地、公共场所用地、公共绿化用地上建造的建筑物。
7、虽为农村自用宅基地,或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但是违反了当地的城市规划,或者超过了当地政府的规定标准。
8、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建筑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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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违建排查表,违章建筑强拆程序是否必须法院执行
内容审核:汪文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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