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肇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6,广东肇庆社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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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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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主要从事征地拆迁方向业务。曾先后任职于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公司法务部门,有一定的法律行业工作经历,熟悉检察系统、公司法律风险规避等具体实务。

2021肇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6,广东肇庆社保缴费标准

一、肇庆社保缴费标准2021

2021年肇庆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14%,个人8%;

2、医疗保险,单位5.5%,个人2%;

3、失业保险,单位0.8%,个人0.2%;

4、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无需缴纳;

5、工伤保险,单位0.1%-0.95%,个人无需缴纳。

肇庆社保缴费分为企业和个人两种,其中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只有肇庆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才能自行缴纳社保。

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26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126元。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067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550元。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30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62元。工伤保险,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及本单位所处行业性质为基数确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肇庆市社保基数是多少?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为22941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673元;

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为19262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852;

工伤保险:

以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为基数;

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为22500元,缴费基数下限为1720元。

缴费比率:

养老保险:

单位15%,个人8%;

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单位6.3%,个人2%;

工伤保险:

单位0.1%,0.2%,0.3%,0.4%,0.45%,0.5%,0.6%,0.7%。

个人不需缴纳;

失业保险:

单位0.8%,个人0.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三、广东肇庆社保缴费标准

法律分析:

肇庆属于第三类片区,在确定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时,以4732元为依据;

肇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436元;

肇庆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肇庆社保最低缴纳基数

法律分析:

1、养老保险:

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26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126元;

2、失业保险:

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067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550元;

3、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30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62元;

4、工伤保险:

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及本单位所处行业性质为基数确定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五、肇庆社保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为22941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673元;

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为19262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852;

工伤保险:

以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为基数;

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为22500元,缴费基数下限为1720元。

缴费比率:

养老保险:

单位15%,个人8%;

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单位6.3%,个人2%;

工伤保险:

单位0.1%,0.2%,0.3%,0.4%,0.45%,0.5%,0.6%,0.7%。

个人不需缴纳;

失业保险:

单位0.8%,个人0.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六、肇庆市社保缴费基数2023

肇庆市社保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

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般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

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一、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

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

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

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

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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