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已逾八年,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为人正直,富有正义感和使命感,始终忠实践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和职责,善于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中快速梳理出清晰脉络,精准把脉,用最正确思路、方法、程序,去解决当事人疑难法律问题,不仅工作经验丰富、法律专业知识精湛,而且学习能力超强,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
在自家的宅基地翻新扩建是否违法,取决于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合法性的基础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其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因此,在自家宅基地上翻新扩建,首先要确保不超出规定的宅基地面积。
翻新扩建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应优先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审批程序:
农村居民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包括翻新和扩建,需要经过乡镇政府的审核,并经过县级政府的批准后才能实施。未经批准擅自进行翻新或扩建属于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界定:
如果翻新扩建超出了宅基地范围、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未按照规定的程序获得批准,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违法建设。
综上所述,在自家宅基地上翻新扩建,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和相关规划,确保不超出宅基地范围,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并经过正当的审批程序。否则,将被视为违法建设。
以下的九种情况,不管是进行翻修还是翻建都是不被允许的,甚至还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1、不符合乡镇总体规划的。
2、审批手续未通过的。
3、水资源保护区或生态保护区。
4、农用地未转化为建设用地。
5、在基本农田上建设房屋。
6、建新不拆旧或者一户多宅。
7、原有住宅被认定为违建不允许进行翻修。
8、异地申请宅基地建房,但未将原有宅基地退还。
9、超出宅基地使用标准建房。
具体如下:
一、不符合乡镇总体规划的农村自建房,不管是自有宅基地还是新申请宅基地,都必须符合乡镇总体规划。
而如果不符合乡镇总体规划,是不允许进行翻修或者翻建的。
二、审批手续未通过的农村自建房的手续审批越来越严格。
可能许多农民朋友认为自建房的审批太过繁琐,但是审批是关系着土地的使用、自然资源的持续发展等,自然审批就会变得繁琐得多。
而如果审批手续未能通过,是不允许进行翻修或者翻建的。
三、水资源保护区或生态保护区在水资源保护区或者生态保护区,是不允许进行房屋的翻修或者翻建的。
如果在保护区未成立之前就已经有了房屋,自然可以居住。
但是翻修翻建是不被允许的,像这种情况,如果房屋确实年久失修,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新的宅基地进行修建,而不允许在原地进行翻建。
四、农用地未转化为建设用地耕地对于农民来说是口粮的根本,对于国家同样也是如此。
农用地未转化为建设用地是不允许进行房屋的修建的,在非建设用地上修建房屋属于违法行为,任何人都不能乱建房屋。
五、在基本农田上建设房屋基本农田是不允许修建任何固定建筑的。
在基本农田上修建房屋,即使修建完成,也会被强制拆除。
六、建新不拆旧或者一户多宅一户一宅地农村住房的基本政策。
在进行新房的修建需要对旧房进行拆除,建新房面不拆旧房不被允许,而且坚决不允许有一户多宅的现象存在,杜绝农村土地的滥用、乱用。
七、原有住宅被认定为违建不允许进行翻修而如果原有的住宅就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是不允许进行翻修和翻建的。
可能因为某些原因,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同时,也没有强制拆除,像这种房屋是不允许进行翻修或者翻建的。
如果一旦拆除后,是坚决不允许修建的。
八、异地申请宅基地建房,但未将原有宅基地退还在异地申请宅基地建房,而原先的宅基地没有退还原来所在的村集体,像这种情况是不允许进行房屋的修建的。
像这种情况,同样是违背了“一户一宅”的政策。
九、超出宅基地使用标准建房每个省份都有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政策,各个省份根据人口和耕地的占比不同,宅基地的使用标准也有所不同。
但是如果超出宅基地使用标准进行建房,同样也是不允许的。
如果一意孤行的建房,可能会影响到不动产的登记与确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法律分析:
在原有宅基地扩建属违法,增加建筑面积的扩建,利用原有宅基地,不改变原有合法建筑四至,增加建筑高度或建筑层数的扩建。
建房条件是建房户要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所占宅基地要符合相关规划,原宅基地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的用地批文。
经报批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经审核审批后可以实施翻建扩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老宅基地上建房属于违建吗1、老宅基地上建房是否属于违建,视情况而定:
(1)在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
(2)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二、强制拆除农村违章建筑应符合什么条件强制拆除农村违章建筑应符合以下条件:
1、乡镇政府应发出停止建设或限期改正的行政决定文件;
2、当事人没有对上述行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
3、当事人未按照上述行政决定在期限内改正其违法行为,符合条件时,乡镇政府机关有权强制拆除当事人建设的违章建筑。
以下的九种情况,不管是进行翻修还是翻建都是不被允许的,甚至还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1、不符合乡镇总体规划的。
2、审批手续未通过的。
3、水资源保护区或生态保护区。
4、农用地未转化为建设用地。
5、在基本农田上建设房屋。
6、建新不拆旧或者一户多宅。
7、原有住宅被认定为违建不允许进行翻修。
8、异地申请宅基地建房,但未将原有宅基地退还。
9、超出宅基地使用标准建房。
具体如下:
一、不符合乡镇总体规划的农村自建房,不管是自有宅基地还是新申请宅基地,都必须符合乡镇总体规划。
而如果不符合乡镇总体规划,是不允许进行翻修或者翻建的。
二、审批手续未通过的农村自建房的手续审批越来越严格。
可能许多农民朋友认为自建房的审批太过繁琐,但是审批是关系着土地的使用、自然资源的持续发展等,自然审批就会变得繁琐得多。
而如果审批手续未能通过,是不允许进行翻修或者翻建的。
三、水资源保护区或生态保护区在水资源保护区或者生态保护区,是不允许进行房屋的翻修或者翻建的。
如果在保护区未成立之前就已经有了房屋,自然可以居住。
但是翻修翻建是不被允许的,像这种情况,如果房屋确实年久失修,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新的宅基地进行修建,而不允许在原地进行翻建。
四、农用地未转化为建设用地耕地对于农民来说是口粮的根本,对于国家同样也是如此。
农用地未转化为建设用地是不允许进行房屋的修建的,在非建设用地上修建房屋属于违法行为,任何人都不能乱建房屋。
五、在基本农田上建设房屋基本农田是不允许修建任何固定建筑的。
在基本农田上修建房屋,即使修建完成,也会被强制拆除。
六、建新不拆旧或者一户多宅一户一宅地农村住房的基本政策。
在进行新房的修建需要对旧房进行拆除,建新房面不拆旧房不被允许,而且坚决不允许有一户多宅的现象存在,杜绝农村土地的滥用、乱用。
七、原有住宅被认定为违建不允许进行翻修而如果原有的住宅就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是不允许进行翻修和翻建的。
可能因为某些原因,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同时,也没有强制拆除,像这种房屋是不允许进行翻修或者翻建的。
如果一旦拆除后,是坚决不允许修建的。
八、异地申请宅基地建房,但未将原有宅基地退还在异地申请宅基地建房,而原先的宅基地没有退还原来所在的村集体,像这种情况是不允许进行房屋的修建的。
像这种情况,同样是违背了“一户一宅”的政策。
九、超出宅基地使用标准建房每个省份都有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政策,各个省份根据人口和耕地的占比不同,宅基地的使用标准也有所不同。
但是如果超出宅基地使用标准进行建房,同样也是不允许的。
如果一意孤行的建房,可能会影响到不动产的登记与确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可以在原有的宅基地拆旧建新。
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人们不但希望“有的住”,更希望“住得好”。
但现在,在农村修房建房是一件很严肃的事,并不是你想建就能建,想在哪里建就在哪里建,而是只有申请宅基地后,才能建房。
但是,大多数农户对很多政策掌握不到位,或者信息的不清晰,翻盖房屋时就会遇到许多问题和不必要的麻烦,拖慢建房的进程。
农村宅基地拆旧建新审批流程:
1、申请人到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局)领取拆旧建新用地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2、在原有老宅基地上建房的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证,建房申请经村民小组代表讨论同意;
3、当地农村村民委员会将对拆旧建新建房户的用地申请进行审核;
4、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并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上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
5、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再报县政府审批;
6、县政府审批之后,相关部门下发许可证后方可动工建房;
7、申报时需提供的材料有:
经本村民小组2/3以上村民签字同意的申请书,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村小组、村委会签署意见的呈报表等。
条件:
1、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建房拆旧建新也要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即在原有宅基地上拆除旧房屋,再新建。
2、符合乡村的总体规划农村建房拆旧建新也要符合乡村的总体规划,经过正规的审批流程,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3、没有翻新记录的农村房子会牵扯到许多问题,家族越大问题就越多,但也不能避免房子质量不会出现问题,因此在原则上宅基地上的每套房屋都允许翻建一次,如果你还没有翻建过,大家还是可以申请的。
4、有合法翻建手续的国家为了更好的管理宅基地建设,实行了统一的政策规范,所有重建或者翻建的房子,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批,否则绝不允许私自翻建房屋,所以只有拿到审批手续,房子才可安全翻建。
5、经过当地管理部门同意的由于全国土地管理存在较大差异,所以房子只有经过当地管理部门的同意,才允许申请重建,否则会有被拆迁的风险。
6、补贴农村拆旧建新,如果旧房属于C级或D级危房,而建房户属于农村的困难群众,在进行拆旧建新时还可以申请相应的补贴。
综上所诉,村民拆旧建新需要到村委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及四邻协议书,填写完毕后到街道农村办公室进行宅基地一户一宅初审,然后到街道房建办办理拆旧建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1、在自家房屋翻新算违建吗
2、房屋自己翻新
3、自家房子翻建是否违规
4、房屋翻新算违建吗
5、自家旧房翻新规定
6、自己动手房屋翻新
7、自己旧房翻新
8、自建房旧房翻新
9、旧房翻新算不算违建
10、自己的旧房子翻新需要审批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自家房屋翻新算违建,在自家的宅基地翻新扩建违法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在自家房屋翻新算违建,农村宅基地不能翻建
内容审核:仝永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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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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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