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参与办理北京、天津、河南、山东、重庆、江苏、浙江、湖北等地征地拆迁案件百余件。
为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管理,有效防止基金流失,并且维护您的自身权益,保障按时领取养老金,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所有企业离退休人员每年都要进行一次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木兰县企业、机关事业、城乡居民领取养老金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管理,有效防止基金流失,并且维护您的自身权益,保障按时领取养老金,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所有企业离退休人员每年都要进行一次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一、认证周期
1、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企业离退休人员)认证有效期为:1月1日至10月20日之间,周期内未认证人员11月将暂停发放待遇;.
2.、机关保险退休人员认证期限为1月1日至10月20日;
3、长期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人员需登入“龙江人社”APP人脸识别认证,年为认证周期;
4、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每季度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二、认证方式
1、人脸识别认证
“龙江人社”APP(仅国内居住使用),老版本已无法使用,需要重新下载“龙江人社”6.6版本,自助完成刷脸认证。
三、重要提示
1、上半年,因企业社保全国统筹系统转换,2022年4—7月这段时间刷脸认证的,有部分人员未能认证成功,请4—7月期间认证的人员,重新下载新版本完成刷脸认证,以免影响您的养老金发放。
2、所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包括当年新退休人员),每年都需要自助完成刷脸认证,请当年新退休人员,在领取第一次养老金后,自助完成认证。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每年认证一次。
4、城乡居民(农保)每季度认证一次,认证方式和企业社保退休人员一样。
企业保险咨询电话:0451—57083940
机关保险咨询电话:0451—57081726
城乡居民(农保)咨询电话:0451—57091726
木兰县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7日
法律主观:
黑龙江省退休人员2016年调整基本养老金,自1月1日起执行,在九月底前发放到位。
具体办法如下: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57号各市(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养老保险省直管的行业、企业: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16〕19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将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从2016年1月1日起,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5年12月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0.5%。
(三)倾斜调整:
以下人员在上述调整标准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增加30元/月;
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增加20元/月。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增加15元/月。
3、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增加30元/月;
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增加40元/月。
4、对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倾斜:
一类地区每人增加5元/月,二类地区每人增加10元/月,三类地区每人增加15元/月。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的,调整到平均水平。
三、资金渠道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四、工作要求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网上调整。
省社保局按文件规定标准和范围,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提出业务需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根据需求在网上进行操作。
省社保局或市(地)社保经办机构对调整后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确认启动,并按规定予以发放。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直接关系到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
各地要高度重视,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细致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待工作顺利进行。
2016年9月6日
黑龙江退休人员养老金认证是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6、7月份结束。
凡是在社保领取养老金的企、事业退休人员及生活补助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领取养老金资格的生存认证工作。
一般都是一年一次认证,也有两年甚至更多年份验证一次的地区。
养老金认证时间主要有两种,一是一个自然年内认证一次,也就是在1月1日到12月31日任意时间认证即可。
二是365天内认证一次,这跟自然年认证周期不同,退休人员的上一次认证时间,决定了下一次认证时间,两个时间不能超过365天。
如果是这个时间段没有完成认证,则养老金从8月份开始暂停发放,直到认证完成以后再恢复发放。
我国每一位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退休金补发标准:
1、退休金指的是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或工作人员退休后一次或分次支付给职工的服务酬劳的一部分。
以下就是关于退休金补发的标准:
2、 缴费年限长的退休职工养老金补发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即增加相应额度养老金。
比如广西等省区市对缴费年限满15年的,在15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每月分别补发养老金5元,湖北省相应补发3元。
艰苦边远地区退休职工养老金补发养老金调整政策中,对桑植、新晃等14个艰苦边远地区县市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每月补发10元;
广西对在58个艰苦边远地区县市退休职工每月补发4元。
3、高龄退休职工养老金补发各地对已经高龄的退休职工增加发放额度。
如广东省2017年对年满75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
对年满70岁不到80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补发50元,年满80岁的每人每月补发70元。
综上所述,省内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1-4级工伤保险伤残人员每年认证一次(2022年1月10日至6月30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和供养亲属待遇领取人每半年认证一次(上半年为1月10日至4月30日,下半年为7月10日至10月31日)。
一、养老保险认证方式包括:
1.可在当地社保官网进行认证,比如湖南地区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的“在线经办”栏目找到“养老金身份认证”,根据提示操作即可;
2.可携带好相关资料,比如身份证等,前往当地社保经办大厅设立的认证窗口进行认证;
3.可前往居住地附近的社区进行认证;
4.可前往社保局认可的银行网点进行认证,比如长沙养老金认证可到交通银行、中信银行、长沙银行等银行网点认证;
5.可前往原单位进行认证;
6.可在手机上进行认证,如果当地有官方应用程序,比如湖南可在“老来网”应用程序上进行养老金认证等。
二、哪些人群需要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2.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
5.养老保险供养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_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主观:
黑龙江省退休人员2016年调整基本养老金,自1月1日起执行,在九月底前发放到位。
具体办法如下: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57号各市(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养老保险省直管的行业、企业: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16〕19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将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从2016年1月1日起,为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2.5元。
“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月增加额为2015年12月本人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的0.5%。
(三)倾斜调整:
以下人员在上述调整标准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增加30元/月;
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增加20元/月。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增加15元/月。
3、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增加30元/月;
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增加40元/月。
4、对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倾斜:
一类地区每人增加5元/月,二类地区每人增加10元/月,三类地区每人增加15元/月。
5、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的,调整到平均水平。
三、资金渠道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四、工作要求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网上调整。
省社保局按文件规定标准和范围,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提出业务需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根据需求在网上进行操作。
省社保局或市(地)社保经办机构对调整后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确认启动,并按规定予以发放。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直接关系到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
各地要高度重视,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细致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待工作顺利进行。
2016年9月6日
法律分析: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1-4级工伤保险伤残人员每年认证一次(2023年1月10日至6月30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和供养亲属待遇领取人每半年认证一次(上半年为1月10日至4月30日,下半年为7月10日至10月31日)。
一、养老保险认证方式包括:
1.可在当地社保官网进行认证,比如湖南地区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的“在线经办”栏目找到“养老金身份认证”,根据提示操作即可;
2.可携带好相关资料,比如身份证等,前往当地社保经办大厅设立的认证窗口进行认证;
3.可前往居住地附近的社区进行认证;
4.可前往社保局认可的银行网点进行认证,比如长沙养老金认证可到交通银行、中信银行、长沙银行等银行网点认证;
5.可前往原单位进行认证;
6.可在手机上进行认证,如果当地有官方应用程序,比如湖南可在“老来网”应用程序上进行养老金认证等。
二、哪些人群需要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2.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
5.养老保险供养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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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哈尔滨木兰拆迁计划,黑龙江养老金认证时间2023年
内容审核:高志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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