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丽芬律师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首席督导律师,系北京市最早专注从事征地拆迁业务领域的律师之一,熟知北京及周边地区征拆案件的谈判习惯和补偿政策。自2006年起在征地拆迁法律领域深耕,目前已近20年,其独立或合作办理相关案件超2000件,涵盖直管/自管公房、私房/宅基地、企业厂房、承租房屋及集体土地征收等多种类型,尤其在处理企业拆迁与住宅房屋拆迁方面成果显著,成功为数千位被征收人维护合法权益。
在城市更新与改造过程中,房屋拆迁是不可避免的一环。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被拆迁户可能会遭遇拆迁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差价款的情况,这无疑对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困扰和压力。那么,当遇到拆迁人不给差价款时,我们又该如何合法有效地捍卫自身权益呢?今天,我们就为您揭示三条实用策略,帮助您轻松解决这一问题。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律师解读
策略一:明确法律依据,坚决主张权益
我们要明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了拆迁补偿应当公平合理,并且要保证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如果拆迁方没有按照协议或者法定标准支付相应的差价款,被拆迁户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要求对方履行承诺并足额支付。了解法律赋予的权利,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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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拆迁人拒不支付差价款的情形,及时收集和保留所有相关证据至关重要。包括但不限于原始的拆迁协议、评估报告、双方往来沟通记录等,这些都是法庭上证明自身诉求的重要依据。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根据已有的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迫使拆迁方履行支付义务。
策略三:寻求行政干预,利用政府监督力量
同时,还可以向上级政府机关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他们介入调查处理。我国各级政府均有责任监督和保障拆迁工作的公正进行,确保被拆迁户获得合理的补偿。通过投诉举报、申请信息公开等方式,将问题公开化,有助于引起相关部门重视,进而推动问题的快速有效解决。
{"ctype":2,"value":"7af40ad162d9f2d3b8233473bbec8a136327cc78","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7af40ad162d9f2d3b8233473bbec8a136327cc78?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总结来说,面对拆迁人不给差价款的问题,我们应秉持“知法、用法”的原则,积极采取行动,从法律层面寻找解决方案。唯有这样,才能切实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在城市发展的洪流中,每一位被拆迁户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与公正对待。记住,无论何时何地,法律永远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
史主任提醒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法律分析:
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当事人,通常情况下在短时间内也不能和拆迁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但政府规划的拆迁期限并不可能无限延长,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合法的拆迁维权之策:
首先可以与征地工作部门进行协商,看能不能协商后达成一致,如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上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一般情况下,拆迁人不会拖欠拆迁补偿款;
如果出现拖欠情况,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然后申请强制执行。
拆迁人拒付拆迁差价补偿款的解决办法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强制执行。
拆迁补偿款一般不会拖欠,如有拖欠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关于拆迁人拒付拆迁差价补偿款怎么办的问题,下面我将详细解答一下。
一般情况下,拆迁人不会拖欠拆迁补偿款,不论是城市房屋的征收,还是农村土地包括宅基地在征收之前,人民政府都会准备拆迁资金,要求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不会拖欠拆迁补偿款。
如果没有拆迁补偿款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拆迁项目就不会获得批准。
如果真的存在拆迁补偿款拖欠,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然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拓展延伸
拆迁补偿款纠纷解决方法
拆迁补偿款纠纷解决方法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现。
双方当事人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以达成互利共赢的协议。
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如相关政府部门或专业律师的介入,以促进双方达成妥善的解决方案。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将争议提交给相关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裁决。
在此过程中,双方应充分准备相关证据和文件,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最终,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拆迁补偿款纠纷,可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
结语
针对拆迁人拒付拆迁差价补偿款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政府会确保拆迁补偿款足额到位,避免拖欠情况发生。
如确实存在拖欠,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解决的途径。
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友好协商、第三方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法律分析:
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当事人,通常情况下在短时间内也不能和拆迁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但政府规划的拆迁期限并不可能无限延长,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拆迁交不起差价款的解决方法如下:
1、与征收方和开发商协商延期缴纳差价款,具体时间和方式可以根据当地政策和双方协商确定。
2、向当地政府申请财政支持,如果经济状况比较困难,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相关的帮扶政策,如困难补助、临时救助等。
3、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无法一次性支付差价款,可以考虑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相关的贷款产品,以分期方式还款。
4、寻求法律援助,如果认为差价款的计算存在问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权益。
拆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公共利益:
拆迁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例如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等,不能仅仅为了个别人或者私人利益;
2、法律依据:
拆迁必须有法律依据,例如城市规划、土地使用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拆迁;
3、补偿安置:
拆迁必须进行合理的补偿安置,包括货币补偿、房屋安置、就业安置等,保障被拆迁人员的合法权益;
4、公开透明:
拆迁必须进行公开透明,包括公示拆迁方案、公示补偿标准、公开拆迁程序等,保障被拆迁人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5、合理程序:
拆迁必须按照合理的程序进行,包括征地拆迁决定、征收拆迁通知书、被征收人意见反馈、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保障被拆迁人员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在拆迁过程中,也需要对被拆迁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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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栖霞拆迁计划,拆迁差价款不给?三步策略助你从容应对,维护权益不再是难题!”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18年栖霞拆迁计划,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
内容审核:马丽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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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面积认定,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房屋被拆没拿到钱,合法强制拆除的办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能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房子被偷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路子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安置房不交付,协议签了不等于事情结束,对方不付款、不交房、停发过渡费,都属于不履行协议。老百姓可以起诉,也可以先书面催告,把催告记录留作证据。征收补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征收目的、与被征收人协商订立的协议,性质上属于行政协议。
停产停业损失,土地这一块最容易被忽略。国有出让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厂房,土地价值往往体现不出来。国有出让地的厂房,土地按剩余年期和基准地价核算,建筑物按重置成本或者市场评估。两块分开列,才能看出土地价值有没有被计入。
补偿面积少算,评估报告要送达被征收人,报告上要有评估机构盖章、注册估价师签字、评估时点和价值类型。只给一个总额数字、不给报告的做法不合法。收到报告后,先看评估时点是不是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时点错了,价格基准就错了。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自管公房拆迁,先分清房屋性质。公房分三类:直管公房,产权在房管部门;自管公房,产权在单位;房改房,已经按房改政策卖给个人但可能没办证。直管公房是房管部门代表政府管理的房屋,产权归国家,住户持有租赁凭证。自管公房是单位自建自管的职工住房,产权归单位。
无证房按违建拆除,卡点落在认定这两个字上,房子定成违建,补偿基数归零;定成历史遗留,合法面积照算。老百姓先把建成时间、有没有审批手续、住到现在的年限三样凑齐。农村的房子大量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城市的老房子不少没办产权登记。
被逼签协议后强拆,合法强制拆除的走法很窄。征收方要先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起诉、又不搬迁,行政机关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才可以动手。这条路上任何一环缺失,拆除行为都构成违法。
外嫁女不能分补偿,2026年实务里,争议多集中在三类人:外嫁但户口没迁走的女儿、离婚后回原籍居住的妇女、在校大学生和现役军人。认定成员资格,看四个要素:户籍登记在本村;有承包地或者曾经有过;履行了村民义务,比如集资、出工、参保;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