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以及与征拆相关行政、民事交叉业务;善于从不同角度出发,结合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处理疑难案件,从实质上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占地搭建房屋是否属于违建行为,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关于土地性质与用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若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将农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如搭建房屋,通常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此外,即使是建设用地,也需要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开发,违反规划同样可能构成违建。
二、关于建设规划与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可能被视为违法建设。
三、关于侵占他人土地
如果搭建的房屋占用了他人的土地,那么这种行为不仅可能构成违建,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侵占罪的条款。侵占他人土地建房是违法的,是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占地搭建房屋是否属于违建行为,取决于是否违反了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进行建设活动前,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触犯法律。
如果没有办理审批手续,则属于违建。
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占补平衡。
一、设施农用地建房属于违建吗?这是需要分情况进行判断,具体如下:
1、办理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这类建设行为一般合法。
①根据新版《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其实农用地上并非无法盖房,只是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才能进行房屋建设施工。
②如果建房前,已经将农用地依法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了相应的手续,那就是不属于违法建筑了。
2、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和农业附属设施用房不属于违建①如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房,包括养殖场中的畜禽舍、育种育苗房、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等;
②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房,包括设施农业配套的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管理和生活用房,以及存放农产品、饲料、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仓库、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等。
③根据《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看护房”继续执行“大棚房”整治整改标准,即南方地区控制在“单层、15平方米以内”,北方地区控制在“单层、22.5平方米以内”,其中严寒地区控制在“单层、30平方米以内”,一般占地面积超过2亩的农业大棚,其看护房控制在单层、40平方米以内。
④《通知》明确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但要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方面要求。
3、设施农业经营者若是有下列行为,是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具体内容如下:
①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及其农家乐和经营性住宅;
②各类农业大棚、在农业园区中建设的餐饮、住宅、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业设施;
③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场所;
④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病死动物专业集中无害化处理厂等;
⑤其他类型的永久性建筑。
法律依据: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
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
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
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建设用地建房是不是违建,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在建设用地上建房,没有办理申请建房的相关手续,则该行为是违法的,即建设用地上建房是违建;
2、如果在建设用地上建房,办理了申请建房的相关手续,则该行为是合法的,则建设用地上建房不算是违建。
违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违建的认定标准如下: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
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违建的认定如下: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拆除违建的法律程序是什么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
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确认是否违法、违规;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对违章建筑确认后,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3、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如果没有办理审批手续,则属于违建。
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占补平衡。
一、设施农用地建房属于违建吗?这是需要分情况进行判断,具体如下:
1、办理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这类建设行为一般合法。
①根据新版《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其实农用地上并非无法盖房,只是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才能进行房屋建设施工。
②如果建房前,已经将农用地依法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了相应的手续,那就是不属于违法建筑了。
2、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和农业附属设施用房不属于违建①如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房,包括养殖场中的畜禽舍、育种育苗房、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等;
②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房,包括设施农业配套的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管理和生活用房,以及存放农产品、饲料、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仓库、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等。
③根据《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看护房”继续执行“大棚房”整治整改标准,即南方地区控制在“单层、15平方米以内”,北方地区控制在“单层、22.5平方米以内”,其中严寒地区控制在“单层、30平方米以内”,一般占地面积超过2亩的农业大棚,其看护房控制在单层、40平方米以内。
④《通知》明确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但要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方面要求。
3、设施农业经营者若是有下列行为,是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具体内容如下:
①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及其农家乐和经营性住宅;
②各类农业大棚、在农业园区中建设的餐饮、住宅、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业设施;
③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场所;
④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病死动物专业集中无害化处理厂等;
⑤其他类型的永久性建筑。
法律依据: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
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
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
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一、租用土地建厂房属于违建吗1、租用土地建厂房属不属于违建,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在工业用地或建筑用地的土地上建工厂,不属于违建;
(2)如果在不是工业用地或建筑用地的土地上建工厂的话,属于对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没有经过住建部分的许可,就属于违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二、土地建厂房违建怎么办土地建厂房违建处理方式如下:
1、主管部门审查违建认定的合法性;
2、行政机关再认定,进行调查,如面积、建造时间、照片等相应证据;
3、通知公民可申辩,应给予合理申辩时间等;
4、违建被强拆,可通过提申复议或是诉讼等途径来进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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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搭建房屋算违建吗,设施农用地建房属于违建吗
内容审核:刘一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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