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违建强拆怎么处理的,违建强拆信访通过什么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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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公司法律实务

擅长行政诉讼、民商事纠纷、公司法律实务。曾参与山东、江苏、福建、广西、内蒙、新疆等地的征拆行政诉讼案件。

房屋违建强拆怎么处理的,违建强拆信访通过什么程序处理

一、违建强拆信访通过什么程序处理

违建强拆信访的处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发现违建

这可以是执法机关自己发现,也可以是由他人或单位举报发现。

二、立案审批

执法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立案调查的,会进行立案审批,这是一个内部程序。

三、调查程序

调查人员会对涉嫌违建的场所进行调查、核实,了解其性质、用途、时限等信息。此过程中,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需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同时,会询问当事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四、决定程序

根据调查结果,会制定拆除方案,并依法发出拆除决定书,告知当事人。在此过程中,也会履行告知义务,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五、强拆执行

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自行拆除的,行政机关会依法强制拆除。强制拆除前会进行公告,并在实施强制拆除时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进行拆除。

总的来说,违建强拆信访的处理程序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强拆程序违法怎么处理

违建遇到强拆可以先运用法律维权,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一、注意:

1.在拆迁的过程中,拆除违建往往是心理战,当你一旦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法律途径去质疑拆除违建的合法性的时候,拆除违建往往不了了之,建议收集有关证据,及时通过律师介入来维权。

2.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可以采用正当防卫的形式自卫。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指出:

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

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

不应将不法侵害不当限缩为暴力侵害或者犯罪行为。

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

在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如果发生了违法强拆的行为,是可以对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任何人员不可以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并且要予以赔偿。

三、违法强拆应该信访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

对于违法强制拆迁行为建议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被拆迁人遭遇到强拆是可以到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

采取和直接管理的政府部门沟通,是最有效的投诉办法。

法律依据:

《信访条例》

第二十二条 信访人按照本条例规定直接向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但是,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

第二十八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第二十九条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有利于行政机关改进工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并积极采纳。

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一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

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听证范围、主持人、参加人、程序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

四、违建强拆程序

法律分析:

违章建筑强拆的法律程序:

第一步,立案;

第二步,调查程序,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并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第三步,决定程序,同时履行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第四步,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五、政府强行拆违建应该怎么面对

违建遇到强拆可以先运用法律维权,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一、注意:

1.在拆迁的过程中,拆除违建往往是心理战,当你一旦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法律途径去质疑拆除违建的合法性的时候,拆除违建往往不了了之,建议收集有关证据,及时通过律师介入来维权。

2.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可以采用正当防卫的形式自卫。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指出:

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

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

不应将不法侵害不当限缩为暴力侵害或者犯罪行为。

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

在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如果发生了违法强拆的行为,是可以对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任何人员不可以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并且要予以赔偿。

六、违法强拆该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强拆程序违法可以申请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房屋强制拆迁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造成被拆迁人财产损失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拆迁部门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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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违建强拆怎么处理的,政府强行拆违建应该怎么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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