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之初以民事诉讼为主要执业领域,后逐渐涉及刑事辩护、行政诉讼领域。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
能。外孙户口在外公家,且征地拆迁涉及的是外公家的土地,因此外孙是有可能分到钱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知识,征收土地时,补偿款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得后分配给集体组织内成员。而作为集体组织内成员,一般须以合法取得本村户籍为前提条件。在此情况下,外孙的户口在外公家,即为本村户籍,因此满足集体组织成员的条件。
进一步讲,如果外孙没有其他安置补偿措施,且依靠外公家的土地作为生活来源之一,那么他应当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款。这是因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上是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外孙作为被征地家庭的一员,其生活同样会受到征地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能否分到钱以及分到多少钱,还会受到当地政策、征地补偿方案以及家庭内部协商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建议在实际操作中,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并了解家庭内部的分配意愿。
总的来说,外孙户口在外公家,且依靠外公家的土地作为生活来源之一,因此在征地拆迁时是有可能分到钱的。但具体分配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家庭协商来确定。
法律分析: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界定享有安置补偿份额主体要根据“以户口为主,是否在被拆迁房常住为辅”的原则,但具体的还要看您当地的拆迁政策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法律分析: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界定享有安置补偿份额主体要根据“以户口为主,是否在被拆迁房常住为辅”的原则,但具体的还要看您当地的拆迁政策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补偿与户口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关键是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人口不在此例。
法律分析: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界定享有安置补偿份额主体要根据“以户口为主,是否在被拆迁房常住为辅”的原则,但具体的还要看您当地的拆迁政策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因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六条对补偿事宜有规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土地补偿款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得后,应该将补偿款分配给集体组织内成员(未有其他安置补偿措施的情况下),只要您为集体组织内成员,就应当获得该土地补偿款。
而集体组织成员这个主体,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须以合法取得本村户籍为前提条件,不具有本村户籍的人一般不予分配。
但是在此案中小丁显然符合第一个条件,补偿款也应当由户口所在地集体组织予以给付。
2、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一般来讲,农民以土地作为主要生产资料,在土地被征收后,其便丧失了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理应得到一定的补偿,为其今后的生活提供一定的保障。
3、必须在本村有居所或土地。
4、要保护特殊人群的分配利益。
一些人原本属本集体成员,但由于法律或政策等原因,使其户籍或居所暂时离开集体组织,将来还将返回该集体组织的人。
这其中主要有:
大、中专在校学生;
现役服义务兵役的人员;
刑满释放的人员。
一、国有土地房屋赔偿方式有哪些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
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
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
还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这也是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房屋拆迁安置费
计算标准一般是: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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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二、集体土地房屋赔偿方式有哪些
农村村民住宅可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1、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
2、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3、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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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外公家拆迁计划,外孙户口在外公家能分拆迁房吗?
内容审核:汪文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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