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站不能建,但信号必须有,你们自己想办法。”河北唐山,因担心建在顶楼的信号站有辐射,女业主联合500多名业主,写了反对信,将正在施工的信号站叫停,可还没等众人高兴过来,小区内所有业主的手机就没了信号!一时间,原本平静的小区立马就热闹起来。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将矛头再次指向了施工方,在女业主的带领下,小区业主接二连三地对施工方进行投诉,让施工方苦不堪言。
施工方认为,并非不给小区建基站,是小区业主自己担心辐射才阻止施工,现在建又不让建,又让有信号,这就是个无解的难题!
已方也承认,基站建在楼顶有一定的辐射,但这种辐射微乎其微,根本影响不到众人的生活与健康,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每个人都用手机,基站产生的辐射连手机都不如,况且己方的基站已经取得了省级环保部门的批准,也征求过物业公司的同意,业主们这是没事找事,鸡蛋里挑骨头。
但小区业主全不这样认为,他们不管什么难题不难题,只要没信号,就一直投诉。有人好奇小区业主为何如此团结,其实这得益于女业主挨家挨户地串门,并向业主释明了辐射的危害,所以大家才齐心抵制。\n\n\n 这可真是难为了施工方,有网友就直言,小区业主蛮不讲理,如果按小区业主这个做法,那干脆所有的基站都停止算了,哪里还没有辐射呢?
无疑,认同网友观点者不在少数,但其实根据法律规定,小区业主的行为不仅合理,而且合法。
必须明确,物业公司不经过业主的同意就让移动公司在楼顶上建立基站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业主要求基站施工单位停止施工是合法的,物业公司不经业主同意,直接和移动公司“协商好”(通常是物业公司将物业租赁给移动公司,签署一定期限的租赁合同,移动支付租金给物业公司)建基站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因为物业公司在担任小区物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小区公共区域出租收益,擅自许可移动公司建立通信基站及发射塔,实质是恶意侵吞相关收益且不公开,显然已违法。\n\n\n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因此,在未征得业主、业委会同意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与移动公司“协商好”没有法律依据。
物业公司若同意移动公司在小区公共区域建立基站,必须经过一定数量的业主同意,这也是有法可依的。
本案中,案涉建立基站的场地位于该小区某栋的楼顶,为该栋楼所有业主共有,全体业主享有共同管理共同使用的权利,属于法律规定的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内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注意】这里的两个过半数是指专有面积和人数。\n\n\n 再次,如果物业公司已经租赁给移动公司并且产生一定收益,业主如何维权呢?
因为小区公共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小区内全体居民享有共有权和成员管理权,小区公共部分产生的租金、电费等收益应当属于小区全体收益。物业公司租赁的行为,属于侵害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权,因此应当将所得收益及侵占期间的利息返还给业主。以业委会为原告,物业公司侵权行为造成小区内全体业主的重大财产损失为由,要求物业公司返还和赔偿。
最后想说的是,物业只是小区的管家,管家无权替户主做决定,这一点在任何时候都是确定,肯定,一定的!
其实这本是一件小事,施工方提前和业主沟通一下就行了,但他们却直接找到了物业,难道物业的权利比业主还大?大家要记住,物业只是管家,无权代业主做一些重大事项的变更决定。看来这些基站建设公司要对员工进行一下培训了,至少要让他们明白,有事找主人沟通。
邻里水管漏水纠纷物业可以协调下。
根据2020年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五、三十六条规定以下附条例原文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你有权根据双方签定的合同约定,要求物业提供相应的服务,否则可以根据所受损害,追究物业的法律责任。
邻里水管漏水纠纷怎么解决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
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83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居民楼顶基站在无线电管理部门的许可的情况下是合法的。
基站天线辐射是有,但是只要不在一定范围内被天线直射就不会被影响,直射就是人只要不站在天线正面在5米之内就不会。
而实际销喊上,基站铁塔一般有15米高,根本就直射不到附近的居民,因此是合法的。
一般基站选址只考虑两个问题,一是信号覆盖,二是业主协调。
首槐选择一个地方首先考虑信号是否能覆盖到预定区域,其次是业主这块,现在很多人担心辐射而不让运营商造基站,所以一般看到的基站都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楼上,因为机关事业好协调,就可以安装,而民房特别是小区,协调难度大。
居民对未经合法手续和程序设立的基站,可以向当地无线电管理部门控告,要求予以拆除。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四条 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广播电视传输网的建设应当接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统筹规划和行业管理。
属于全国性信息网络工程或者国家规定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公用电信网、专用电信网、广播电视传输网建设,在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报批前,应当征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同意。
基础电信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村镇、集镇建设总体规划。
邻里水管漏水纠纷物业可以协调下。
根据2020年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五、三十六条规定以下附条例原文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你有权根据双方签定的合同约定,要求物业提供相应的服务,否则可以根据所受损害,追究物业的法律责任。
邻里水管漏水纠纷怎么解决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
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83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邻里水管漏水纠纷物业可以协调下。
根据2020年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五、三十六条规定以下附条例原文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你有权根据双方签定的合同约定,要求物业提供相应的服务,否则可以根据所受损害,追究物业的法律责任。
邻里水管漏水纠纷怎么解决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
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83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邻里水管漏水纠纷物业可以协调下。
根据2020年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五、三十六条规定以下附条例原文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你有权根据双方签定的合同约定,要求物业提供相应的服务,否则可以根据所受损害,追究物业的法律责任。
邻里水管漏水纠纷怎么解决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
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83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信号基站拆除
2、信号基站要建多久
3、通信基站拆迁怎么赔补
4、基站拆迁补偿
5、信号基站一般建在什么地方
6、信号基站选址
7、通信基站拆除
8、信号厂拆迁
9、拆除信号塔基站的小区怎么样了
10、信号基站坏了怎么办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号基站拆迁计划,物业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在楼顶建立信号基站,合理吗?法院:违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信号基站拆迁计划,楼顶基站物业应该如何处理
内容审核:李佳琦律师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
在明律师提示您:如果您的房屋或土地即将面临拆迁征收,请县了解清楚拆迁具体项目是什么以及进展到了哪一步,并在签字前尽早咨询律师,向律师了解当地拆迁政策,帮您分析拆迁货币补偿,装修补偿,安置费,附属物赔偿,停产损失等具体可以拿多少,如果差距,可以向律师了解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下方“输入”您的“姓名”和“手机号”,在明律师将免费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和付费咨询,差在哪里?
12348 和法律援助,能解决拆迁问题吗?
孩子刚出生,赶上拆迁能算人头吗?
外嫁女能分到征地补偿款吗?
打拆迁官司,法院要收多少诉讼费?
拆迁官司一般要打多久?
晚上被偷拆了,怎么认定、怎么赔?
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对方一直不履行怎么办?
拆迁补偿方案还在公示,能提意见吗?听证怎么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