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擅长领域/案件类别 行政征收合法性调查、违法强制拆除维权、征拆安置补偿维权、国家行政赔偿、合同纠纷、房地产、建设工程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
收到违建拆除通知书并不一定意味着房屋一定会被拆除。具体是否会被拆除,取决于多个因素的综合考量。
一、违建通知书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调查取证与程序合法性:违建通知书的作出必须基于充分的事实调查和证据收集,同时应遵循合法的程序。如果通知书未经充分调查或程序存在瑕疵,其合法性可能受到质疑。
下达通知的部门权限:下达违建通知书的部门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职权。如果部门越权执法,该通知书可能被视为无效。
二、违法建筑的性质与处理方式
实体违法与程序违法:违法建筑可分为实体违法和程序违法两类。实体违法通常指建筑本身违反规划、土地等法律法规,而程序违法则可能涉及建设过程中的审批手续不全等问题。对于不同类型的违法建筑,处理方式可能有所不同。
可采取的改正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某些违法建筑,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如限期改正、补办手续等。如果建筑能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正并符合相关要求,可能避免被拆除的命运。
三、法律救济途径与期限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收到违建拆除通知书的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复议或诉讼期间,拆除行为可能会被暂停执行。
拆除期限与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且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行政机关可能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然而,即使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当事人仍有权提出异议并寻求法律救济。
法律主观:
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后应仔细查看该通知书的内容。
如果确实属于违章建筑且作出限期拆除的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则应当在限期内拆除。
根据《 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 行政处罚决定 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法律分析:
政府下了违建拆除通知书一定要拆除,房屋面临拆迁时,如果在签约期内未能达成安置补偿协议,则有可能收到拆迁人下发的《限期拆出通知决定》,认定被拆迁人的房屋属于“违建”,要求限期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法律分析:
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只要是根据决定书中规定的期限,逾期强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法律主观:
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后应仔细查看该通知书的内容。
如果确实属于违章建筑且作出限期拆除的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则应当在限期内拆除。
根据《 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 行政处罚决定 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法律分析:
肯定要的 一般是城建或区拆迁办办理,会张贴相关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八条 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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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违建房屋拆除有通知单,收到拆除违建通知书怎么办
内容审核:吴雨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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