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有赠送面积算违建吗,房屋赠送面积的法律规定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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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律师,专注于行政诉讼法领域,擅长土地征收纠纷、房屋征收纠纷、行政处罚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以及其他因征收而引起的诉讼纠纷。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在多个重大案件中取得了胜诉,为客户争取到了最大化的合法权益,能够全方位的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支持。

房屋有赠送面积算违建吗,房屋赠送面积的法律规定 -法律知识

一、房屋赠送面积的法律规定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1、有些赠送面积不是开发商赠送给你的,而是国家已经规定好了的。目前,赠送面积规范中的规定:

(1)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

(2)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3)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4)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2、赠送面积是无法计入到产品的建筑面积中的,,有些开发商在实践买卖中,也的确会赠送给客户一些天台等还算有用的面积,可是这个面积并不能载入房产证,不享用产权待遇。假如是这样的话,那就意味着这个赠送面积在某种程度上能够算作违建面积,遇到拆迁亦或一些争议争执的过程,就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严谨上说,开发商没有权力把这部分空间赠送给你。买房赠送一楼花园,买一楼送花园最常见,假如是在格局合同部分写明花园是赠送的面积,它的产权理应归业主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二、房屋赠送面积合法吗

法律分析:

1、有些赠送面积不是开发商赠送给你的,而是国家已经规定好了的。

目前,赠送面积规范中的规定:

(1)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

(2)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3)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4)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2、赠送面积是无法计入到产品的建筑面积中的,,有些开发商在实践买卖中,也的确会赠送给客户一些天台等还算有用的面积,可是这个面积并不能载入房产证,不享用产权待遇。

假如是这样的话,那就意味着这个赠送面积在某种程度上能够算作违建面积,遇到拆迁亦或一些争议争执的过程,就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严谨上说,开发商没有权力把这部分空间赠送给你。

买房赠送一楼花园,买一楼送花园最常见,假如是在格局合同部分写明花园是赠送的面积,它的产权理应归业主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三、房屋赠送面积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1、有些赠送面积不是开发商赠送给你的,而是国家已经规定好了的。

目前,赠送面积规范中的规定:

(1)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

(2)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3)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4)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2、赠送面积是无法计入到产品的建筑面积中的,,有些开发商在实践买卖中,也的确会赠送给客户一些天台等还算有用的面积,可是这个面积并不能载入房产证,不享用产权待遇。

假如是这样的话,那就意味着这个赠送面积在某种程度上能够算作违建面积,遇到拆迁亦或一些争议争执的过程,就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严谨上说,开发商没有权力把这部分空间赠送给你。

买房赠送一楼花园,买一楼送花园最常见,假如是在格局合同部分写明花园是赠送的面积,它的产权理应归业主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四、赠送面积新规出台

法律分析:

赠送的面积是能够处理房产证的,有些开发商在实践买卖中,也的确会赠送给客户一些天台等还算有用的面积,可是这个面积并不能载入房产证,不享用产权待遇。

假如是这样的话,那就意味着这个赠送面积在某种程度上能够算作违建面积,遇到拆迁亦或一些争议争执的过程,就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以 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得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五、房屋赠送面积的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

1、有些赠送面积不是开发商赠送给你的,而是国家已经规定好了的。

目前,赠送面积规范中的规定:

(1)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

(2)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3)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4)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2、赠送面积是无法计入到产品的建筑面积中的,,有些开发商在实践买卖中,也的确会赠送给客户一些天台等还算有用的面积,可是这个面积并不能载入房产证,不享用产权待遇。

假如是这样的话,那就意味着这个赠送面积在某种程度上能够算作违建面积,遇到拆迁亦或一些争议争执的过程,就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严谨上说,开发商没有权力把这部分空间赠送给你。

买房赠送一楼花园,买一楼送花园最常见,假如是在格局合同部分写明花园是赠送的面积,它的产权理应归业主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六、房子赠与面积要计入住房面积么

一、开发商增送面积合法吗

开发商赠送面积不违法。

现在很多开发商为了促进楼盘的销售,都会给出相应的楼盘优惠,赠送面积就是楼盘优惠中的一项福利,因此开发商赠送面积是不违法的。

二、开发商赠送的面积有哪些

(一)赠送露台

露台可以用来当做家庭娱乐或是晾晒衣物的地方,因此赠送露台也是令大部分购房者满意的售房方式之一,其实开发商说的赠送露台,只是拿着本该属于业主或者小区业主公共区域做噱头而已。

因此购房时一定要注意露台的所有权问题,也并不是所有的露台都是属于业主私有的,有些小区的露台是小区业主共同所有的。

(二)赠送阳台

有时候开发商赠送的阳台是不可以根据全面积来计算的,凹进来的阳台是指在主体结构以内的才称之为室内阳台,这这阳台是根据全面积进行计算的,而凸出去的,也就是在主体结构之外的阳台称之为室外阳台,根据相关规定,这样的阳台在计算面积时只算一半的面积。

如果被赠送的是室外阳台,那么赠送力度就没什么意义了。

(三)赠送入户花园

现在的人们越来越注重休闲与养生,因此开发商打出赠送入户花园的口号能够吸引不少购房者,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入户花园往往占据楼盘内的公共区域,或是开发商采用两层挑空手法的面积,这样的往往只计算一半的面积。

三、房产证上的面积包括公摊面积吗

房屋产权证上面的产权面积是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房产证上的面积都包含公摊面积。

产权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已经包括公摊面积在内。

房产证上的面积包括房屋室内的建筑面积和各户分摊的公共面积。

根据《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

(一)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二)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

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三)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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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有赠送面积算违建吗,房屋赠送面积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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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有赠送面积算违建吗,房屋赠送面积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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