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在明律师,是中国征地拆迁领域金牌法律服务团队的领军人物,其带领的律师团队,在中国征地拆迁法律服务领域,可谓是一支“劲旅”。自2012年创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来,在征地拆迁领域,杨在明律师及其团队在全国30个省市代理案件7000余件,获得了业界的一致好评。 杨在明律师多次获中央级媒体好评,如在2011年1月被检察日报社方圆律政杂志组织的“2010精英律师”评选中,杨在明律师当选为“年度拆迁律师”;同时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审定,被《中国律师年鉴》评为2010年度优秀律师。
针对拆迁纠纷中的诉讼问题,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棚改诉讼:
一、准备起诉材料
起诉状:您需要撰写一份详细的起诉状,说明拆迁纠纷的具体情况,包括拆迁过程、纠纷的产生以及您的诉求。起诉状应明确被告(通常是拆迁方或相关部门)和原告(您自己)的基本信息,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
证据材料:收集与拆迁纠纷相关的证据,如拆迁合同、补偿协议、相关部门的通知或决定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二、选择适当的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您所在地的司法管辖规定,选择适当的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拆迁纠纷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遵循诉讼程序
递交起诉状:将起诉状和相关证据递交至选定的法院,并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等待法院受理: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将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并要求被告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答辩。
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您需要向法院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提供证据支持。同时,被告也将有机会进行答辩和提供证据。
等待判决: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您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四、法律依据
在拆迁纠纷诉讼中,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面对拆迁纠纷中的诉讼问题,您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诉讼程序,积极收集证据并准备起诉材料,选择合适的法院提起诉讼,并遵循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3、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一、拆迁行政纠纷咋办
需要先申请行政裁决。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二、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要提交的材料是怎样的
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要提交以下材料:
1、行政裁决申请书;
2、如果被拆迁的是公司房屋的,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证明与被拆迁房屋具有利害关系;
4、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证明房产价值;
5、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7、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8、其他裁决机关要求的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1、确定被告;
2、撰写起诉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3、携带上述材料到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签订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一、什么情况下提起行政诉讼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法律分析:
可以,强拆后起诉时效依据不同的起诉而定,如果是行政诉讼的,应该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最长不超过20年,如果是民事赔偿诉讼的,起诉时效为3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3、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一、拆迁行政纠纷咋办
需要先申请行政裁决。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二、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要提交的材料是怎样的
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要提交以下材料:
1、行政裁决申请书;
2、如果被拆迁的是公司房屋的,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证明与被拆迁房屋具有利害关系;
4、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证明房产价值;
5、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7、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8、其他裁决机关要求的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3、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一、征地起诉的时限大概是多久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二、不满意房屋拆迁补偿款如何办
不满意房屋拆迁补偿款,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1、拆迁行政赔偿案例
2、拆迁行政诉讼案例
3、拆迁补偿行政诉讼判决案例
4、拆迁补偿官司案例
5、行政拆迁案件
6、拆迁房官司案例
7、拆迁案例胜诉指引
8、拆迁补偿案件
9、拆迁官司方案
10、拆迁行政行为违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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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行政官司案例棚改,拆迁后赔偿款纠纷怎么起诉棚改
内容审核:杨在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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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会被问四样:房子在哪个市县、到了哪个阶段、手里有什么文书、离法定期限还有多久;按这四样说清楚,就能先拿到一个方向性判断。
评估价是补偿的底盘,选择权在被征收人手里:先协商选定,谈不下来再走多数决定或随机选定,具体办法由省级规定,内定的可主张程序违法。
征收范围确定后暂停办理迁入等手续,最长不超过1年;新生儿出生登记、婚嫁迁入、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基于人身关系的正当理由一般不受影响。
多数拆迁争议两条路任选:复议60日、诉讼6个月;但2024年施行的新《行政复议法》划出五类须先复议的情形,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的即属其一。
危房鉴定分A、B、C、D四级,只有D级才涉及整体拆除,处理方式还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四档;对结论不服可申请复核鉴定。
一户一宅是分配原则,但继承、历史形成的多宅不当然无偿收回;来源合法的每处都该单独算账,最忌讳打包签一个总数,让合法的跟着被压价。
公房承租人不是产权人,但各地政策普遍把承租人列为安置补偿对象,常见处理有先房改后补偿、直接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产权调换后继续承租三种。
城里人买宅基地房的买卖合同原则上无效,拆迁补偿的法定对象仍是原房主;但法院通常按双方过错、居住年限与翻建装修投入分配补偿利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均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前置程序,是征收决定合法的前提和保障。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张勇律师在辽宁省s市代理的案件中,道路建设项目的房屋都拆得差不多了,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的种种漏洞却被一一揭露出来……那么,省政府将会对由新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这份房屋征收决定作何评价呢?在明律师又是抓住了其中哪些重要的违法点才致使其的合法性被彻底否定呢?案件结果:确认被申请人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2月作出的2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